警察警械武器使用条例
法律主观: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分别有:法定原则,使用要求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原则;损失最少原则;制止违法犯罪原则;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则等。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属于什么行为
法律分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同时《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对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都有规定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四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1996年1月16日国务院令第191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所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人民警察不得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和武器。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