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里面的“业”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在《增支部?第六集?第六十三经》里面,佛陀说:
“诸比库,我说思即是业。因思而造作身、语、意之业。”
业,巴利叫做 kamma 。那什么是业呢?业,源于字根 √kar 。kar 是做的意思,再加上ma,所以在梵文的形式里面叫做karma ,古代翻译成羯磨karma ,但巴利就把它简化为 kamma 。字面的意思是行为、造作,或者做。
对于有情来说,任何在身、语、意方面有意志的行为,不管这些行为是好的或不好的,都是属于业。表现在道德上,我们就称为善业或者不善业。在究竟意义上来说,业是指所有善与不善的思。因为,业可以表现为我们说到的好的行为、不好的行为。但真正来说,能够造业的其实只是思心所。
思心所有两种作用,第一种作用它可以起到组织和敦促其它的心所一起对所缘作业;而同时,它自己也可以负责造业的。所以我们可以把思理解成一种动机,或者说我们做一件事情的动机,或者意志力。由于这种心所造下的力量,它能够留下一定的影响力,我们称这种影响力为业力。
除了佛陀与诸阿拉汉之外,任何的思都称为业。
业的定律就是很有名的一句话,叫做:
Sabbe sattà, kammassakà, kammadàyàdà, kammayon?, kammabandh?, kammapa?isara?à, yaü kammaü karissanti kalyà?aü và pàpakaü và, tassa dàyàdà bhavissanti.
一切有情都是业的所有者,业的继承者,以业为起源,以业为亲属,以业为皈依处。无论所造的是善或不善之业,都将是它的承受者。
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业的主人,都是业的继承者,自己造的业要自己继承。以业为起源,例如我们之所以有生命,是由于业,我们造了业带来的。以业为亲属,因为业一直都围绕着我们,而我们所造的业,最终我们还得依靠我们的业去投生,无论我们所造的是善的或者恶的业,我们都将是它的承受者,就是这些业的承受者。
用一种更简单的方式来理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同类相应的定律。有一句话叫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就是来形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
佛陀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造下了身的恶业、语的恶业、意的恶业,他想要由这种业而带来乐的果报,那是绝不可能的,是无有是处的。同样的,如果一个人造了身的善业、语的善业、意的善业,如果是由于这种善业,给他带来不善的果报,带来恶的果报,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个人造了不善业,他将要承受自己所造的不善业带来的果报。而如果一个人造的是善业,那么他将会享受他所造这些善业带来的果报。就好像我们如果是种了苦瓜,我们收成的是苦瓜;我们种的是甜瓜,我们收成的是甜瓜。不会我们种了苦瓜有甜瓜的收成,或者种了甜瓜有苦瓜的收成。不可能我们种了黄豆,长出来的是荷兰豆,如果我们种的是花生,我们长出来的可能是芋头,这个是不可能的事情,它都是同类相应的。
同时业的定律是自作自受的,即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造的业负责。我们说到的,造业的是名色法,最主要是名法里面的思心所。当这种业造下了之后,它就会形成一种影响力,业的影响力,我们称为业力。而这种业力只要名色相续流一直还没有中断,就是它的业的根还没有完全被除掉,那一旦遇到了因缘,还是会在这里长出来。就犹如我们说一棵苹果树,只要你没有把它砍掉,那只要因缘成熟之下,还是会在这棵苹果树上长出苹果。这一棵苹果树的苹果不会长在另外一棵梨树或者桃树上面,它必定会在这棵苹果树里面长。
所以,对于我们来说,我们了解了业的定律之后,我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是说当我们承受了那些不好的果报的时候,我们自己要敢于承担,要敢于承认,而不要赖别人,不要赖外在的东西。就好像即使你长得很丑陋,并不是你母亲生得你那么丑陋的,你母亲也不想让你那么丑陋,她都喜欢自己的女儿,能够长得很漂亮,是不是?那为什么你那么丑陋呢?你想吗?你不想!但是为什么会这么样?因为业!所以我们了解了业,就是你造了,因缘成熟的话,你就要去承受。这是业的定律。
因缘种、无明种和业种都是佛教概念。
因缘种指的是对人事物的接触,比如一个人想尽办法贪污巨款,那么他就在八识田中种下了恶的种子。
无明种指的是众生不懂这个世间一切法都是无常幻相,刹那生灭。一直执着相有,不知道一切法因缘生道理,是生灭法,这就种下了无明烦恼的种子。
业种与因缘种类似,由因缘而产生诸业,植于八识田中,当来产生业报。
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专业领域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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