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和部委有区别吗,部和委?
从实际来看只是称呼上的区别,理由如下:
1.领导体制上,我国行政机关基本实行首长负责制,国务院是总理负责制,各部委是部长、主任负责制(并且,无特殊情况,部长主任都是本部门的党组/党委书记);
2.职能上,委员会的职能确也比较宽泛,但
也有职能比较单一的委员会存在,比如过去的“国家教育委员会”,现有的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育部),而且有的机构,国家层面叫部,某些地方层面不叫局而叫委员会,比如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商务委员会、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所谓“部际关系”,这个更多与职能和特定环境有关,比如我们通常说“公检法”(把“一府”下面的公安部门和“两院”并列),又比如:一些部委由于职能较为重要通常是高配,比如外交部、国防部、发改委、公安部(公安机关“地位最高”的时期大概是十几年前,公安部长由政治局委员兼任、各省公安厅长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相当于公安机关的领导可以直接领导同级的“两院”),比如发改委号称“小国务院”(时至今日,发改委还有两名正部级副部长)……
国家的部和委有什么区别
实际上除了部、署、局外,还有委员会,以及会、院、办等其它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
“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委”也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与部不同的是它采取合议制。不过注意:国务院有的办事机构也称委,如国资委,但却不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署”的称谓主要是沿袭了传统习惯,有的署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如审计总署),有的则不是(如海关总署)。
“局”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具有部级职权,却不具部委地位的,称为总局,序列上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如国税总局、体育总局等(局长也是正部级);第二种是各部委归口的国家局,如国家测绘局、邮政局等;第三种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如机关事务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习惯上也称后两种为“副部级局”。
在国务院所有部门中,部和委以及办公厅、审计总署、人民银行等是最有地位的,因为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领导须经人大通过法律程序任免。剩下的都属于“办事型”部门,其主要领导由总理直接任免。
1、领导体制:部是首长制(个人领导),委是会议制(集体领导),其中各委的委员(除专职者以外)由相关职能部、委(包括人民团体等)的负责人出任。
2、职能形态:部是专业管理部门,委是以综合协调、政策研究为主的部门。
3、部际关系:部的职责范围比较限于自身,通常不能影响其他部委,可自行制定政策,如公安部制定公共安全规章,委的工作与政策会涉及或影响其他部、委的工作,如发改委制定产业政策、发展计划。
4、工作执行:委自身仅有部分执行功能,大部分的决策要靠相关部、委配合或落实,部原则上自己的政策自己执行。
扩展资料:
部委(allministriesandcommissions),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各部和各委员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