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如何评价红楼梦中的袭人

一语惊醒梦中人1年前 (2023-12-21)阅读数 5#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宝玉袭人

袭人就算有各种争荣夸耀的心,她是一个宅斗高手,一个背地告密的坏人吗?

说她无情,金玔死了,她不还想着平时大家好留下泪来?人不是完全无情,只看情对谁而已。

宝玉是对她很用心,但是又能怎样呢?茜雪之前也算是个和晴雯一等的丫鬟,宝玉还不是一个不高兴就一定撵走,最后把她卖到庄子上了吗?就算是晴雯,当年还不是袭人带头下跪才留住的?要不然宝玉直接找了王夫人,哪里轮到晴雯撕扇子?

再说,就算相信宝玉是真情,然后呢?最后什么下场晴雯和芳官不都示范了么?

袭人就是个图安稳的人,希望自己能在一个安稳的环境里面过好日子,劝主子也好,给王夫人进言也好,都是希望宝玉不要出事,不然宝玉在屋里头有丑闻她头一个就死了。说她投靠王夫人,金玔怎么死的她会忘么?

大家指责她是怡红院里面的告密者,呵呵。袭人当年对王夫人的话可是都指宝玉和姐妹们的关系,而不是指丫鬟。而且这个姐妹们尽管心里担心宝黛作出丑闻,但是也没有特指,而是泛指了黛钗探等所有人,说的是光明磊落的道理。

她要是真想坑晴雯,当时随便下句话晴雯就死了好吧?也不用别的,让晴雯往王夫人那里跑跑就完了。晴雯能躲着王夫人那是需要袭人麝月一直照顾才行。直到王善保家的挑拨之前,王夫人都没找过晴雯和芳官的麻烦,而且就连查房的时候还写了一干婆子落井下石,说明袭人并不是那个出卖别人的小人。

当然小人也有一个,个人觉得秋纹比较像。当年要贾母的水给宝玉洗手还骂了婆子的人就是她,个人品质一贯不太好。一直跟着宝玉,她还因为王夫人赏衣服乐得了不得了,说明她也可以接近王夫人,作案条件也有。而且自说一向不被贾母待见,宝玉也不太关爱她,作案动机也有。王夫人查房时说可靠的是袭人麝月秋纹,前两个可是有目共睹的做事可靠吧?秋纹为什么进这个名单呢?

有人说曹公讨厌袭人,“枉自空云”只是针对她最终没嫁给宝玉的“公子无缘”结果说的吧?曹公还说了“堪羡优伶有福”呢!又副册第二个就放个曹公自己讨厌的人?

所以我觉得袭人是一个想过好日子更图安稳日子的人,虽然精神追求什么基本没有,也不是很重感情,但是人品也是靠得住的。全家上下交口称赞,靠的不是高于所有人的智商和演技(如果非说她有我也是跪了),而是真的各方面做到了。

如果从袭人爹娘的视角,袭人是个好女儿,当初卖身救全家,然后兢兢业业争荣夸耀努力从丫鬟晋升到姨娘;

如果从王夫人的视角,袭人是个好下属,忠心职守明事理,事事处处围绕儿子为中心,以其为第一优先顺序;

如果从麝月秋纹的视角,袭人是个好上司,善于笼络人心,从不作威作福。

如果在实际生活中,相信袭人会更受欢迎些,总有些人会从上述几个视角去看待她的。可惜我们主要关心的是小说中自带光环的主角的命运-------从贾宝玉和林黛玉的视角,袭人确实说不上有多么可爱了。

秦可卿的一生,始于养生堂,以死封龙禁尉告终。第八回,有脂批指出,"写可儿出身自养生堂,是褒中贬。后死封龙禁尉,是贬中褒。灵巧一至于此。”此批概括了秦可卿的一生,晦涩难懂,但却是极为重要的脂批,因为短短的批语,牵涉到康熙、胤礽和雍正三个帝王级别的人物。那么,何为“褒中贬”?何为"贬中褒”?

秦可卿,如惊鸿般短暂的一生,二十岁左右如花的年纪,便凋亡了。但她青春的脸庞,其实写满了历史风云的沧桑。

在风月宝鉴背面,秦可卿真实身份非同凡响,其出身地养生堂也并非其本意孤儿院,而是隐真之“假”,否则她也不可能嫁入天下望族、时称“八公”之一的宁国府,成为单传之孙贾蓉的正妻。其所隐指的胤礽,出身于皇宫,曾经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太子,尊贵无比。因此,秦可卿的出身地一一养生堂,在风月宝鉴背面,别具深意。

封建王朝帝王都以天子自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都自诩泽披天下苍生,造福黎庶万民。因此,秦可卿的出身地一一养生堂,隐指皇权之象征皇宫,应理解为滋养所有生命之殿堂。

写她嫁与贾蓉为妻,也是为避免“文字狱”所作的充满隐喻的“情”之“荒唐言”,意在暗示她本来就是侧重于隐指皇家的宁国府中人,而且与皇权之象征一一龙位密切相关。

因此,写她出身于孤儿院的养生堂,表面上是贬她,实则暗示其出身于“滋养天下众生之殿堂”一一皇宫,出身之尊贵,无与伦比,即脂批中所谓的“褒中贬”。

但是,《红楼梦》之文常常应从反文着眼。如果皇宫真是滋养所有生命之殿堂,为何秦可卿会入“薄命司”?还是正十二钗中凋零之第一人?因此,此处作者应该是在讽刺康熙的皇宫是杀生堂,根本不是什么养生堂。

这样看来,作者对胤礽父皇康熙似乎也颇有微词。回溯胤礽一生,“名利何曾伴汝身,无端被诏出凡尘”(薛小妹新编怀古诗之《钟山怀古》),出身于皇宫,对他而言,是大幸运,更是大悲剧。

如何评价红楼梦中的袭人

康熙宠幸他的时候,可以给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无上荣光,让他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康熙对他心生嫌隙之时,也可以弃之如敝屣,让他曾经拥有的所有化为乌有。其悲剧性结局,其实早在第一次被废时已经注定了。

作者对其悲剧性命运极为痛惜,通部书比托于秦可卿,因此,《红楼梦》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作者献给胤礽一曲凄惋的挽歌。

第五十回薛小妹新编怀古诗和第六十四回林黛玉《五美吟》,名为怀古,实为借古伤今,其主题仍不脱脂砚斋所谓的“大有深意”的“怀金悼玉”。对康熙皇帝的微词,就很巧妙地隐藏于其中。试举其中与康熙和胤礽父子之间爱恨情仇相关的、隐含作者微词的几首诗作如下一一

薛小妹怀古诗之《青冢怀古》:“黑水茫茫咽不流,冰弦拨尽曲中愁。汉家制度诚堪叹,樗栎应惭万古羞。”;林黛玉《五美吟》(明妃):“绝艳惊人出汉宫,红颜命薄古今同。君王纵使轻颜色,予夺权何畀画工?”(绿珠):“瓦砾明珠一例抛,何曾石尉重娇娆!都缘顽福前生造,更有同归慰寂寥。”

所有人都会认为,在封建时代,一个人故去能够得到朝廷的追封,是至高无上的荣耀。姑且先不追究秦可卿之隐寓,一个出身于养生堂的女子,二十岁左右夭亡,却能"死封龙禁尉”,虽然只是五品,但也不算太小,可谓是莫大的褒扬。但是考虑到秦可卿就是废太子胤礽,他的非凡的出身、独特的人生履历、曾经所处的高位,区区五品,对他又可谓是莫大的羞辱。即脂批中所谓的"贬中褒”。

在作者的心中,胤礽才是真正的龙。第二回,“读书识事、具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的贾雨村[注],有一段关于“正邪两赋人物”的长篇大论,其中提到了陈后主、唐明皇和宋徽宗,并非没有来由,而是“大有深意存焉”。陈后主、唐明皇和宋徽宗,此三者皆才华盖世,都曾君临天下,最终却“有命无运”,都成为亡国之君。

胤礽,两立两废之间,太子当了三十七年左右,曾经无限接近于皇位,最近的距离,最终却成为最遥远的天涯,人生最终也以悲剧收场,可谓是另一种形式的亡国。但作者认定胤礽才是真正可以继承皇位之人,这可从文本和脂批中找到其他证据。

第十三回,宝玉“从梦中听见秦氏死了,连忙翻身爬起来,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地一声,直喷出一口血来!”脂砚斋对此批道:“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秦可卿即胤礽,自然这"家务”不是“那家务”,在“表里皆有喻”的文本中,是以小喻大,隐喻国家事务。

胤礽是作者心中未能登上龙位的真龙,对历史而言,只是在胤礽这个点上拐了一个微不足道、可以忽略不计的小小的弯,但对于许多生命个体、许多家庭而言,命运却因此拐了一个颠覆性的、不可承受之“轻”的大弯。

文本也暗示了因此而产生的严重的后果,“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第八回“金玉初聚”),“深知拟书底里”的脂砚斋对此批道:“批得好!……正是极贴切语。”通部书中泛滥着“辛酸泪”的巨流河,其发源地其实正是"有命无运”的胤礽。

而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可谓是意味深长。龙禁尉,在文本中并不只是一个死后封号,而是别有隐意,其隐意即禁绝其成龙,也就意味着有人处心积虑、千方百计地要从肉体上消灭胤礽,禁绝他成龙的所有的、最后的可能性。根据胤礽死亡时所处的年代,这个人只能是雍正,当然这只是作者心中的历史。

作者对胤礽的命运是痛心疾首地,对雍正是恨之入骨的。消灭胤礽,又追封胤礽,即暗讽雍正手段毒辣,天性奸诈。第三十八回,宝钗作的螃蟹咏:“桂霭桐阴坐举觞,长安涎口盼重阳。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

于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余禾黍香。”被众人叹为食蟹绝唱,并赞其小题目寓大意,其中的讽刺入木三分,极为辛辣。

其实就是作者借宝钗锦心绣口,讽刺雍正之流,为了权力,无所不用其极,残酷失德,虽然能横行一时,终究逃脱不了历史的审判,避免不了败亡的命运,也只不过是历史的过眼云烟、后人茶余饭后的笑谈。因此,“一部书全是老婆舌头,全是讽刺时事,反面春秋也”(脂批)。

天才的作者,用炉火纯青、“灵巧一至于此”的“褒中贬”、“贬中褒”,几乎创造出一个“无缝机关”。这机关里,“寓褒贬别善恶”,隐藏着作者对胤礽、康熙和雍正的情感判断,而这在他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绝对不容触及的禁区,但这对了解作者的“其中味”却是至关重要的。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