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有哪些 哪个治疗身体更有效
主要原辅料来源不同:中药在药品和保健食品中均占有主要地位,中药作为药品原料,共计765 种,包括中药材以及中药饮片,其中618 种收载于2015 版中国药典,100 种收载于部颁标准,余下的收载于地方标准。保健食品已有规定可使用的中药类物品少于药品,为201 种,均属于安全性较高的物品。此外,保健食品属于食品,可使用某些具有一定功能的普通食品作为原料,如大蒜、香菇等,亦可以使用卫生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保健食品服用方法仅限于口服,就口服剂型而言,药品和保健食品应用辅料的目的基本相同,均为成型、矫味等。药品可使用的辅料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的要求,其中共记载270种,根据规定仅部分辅料可用于保健食品中,但保健食品中可以使用食品级辅料,如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中记载的辅料种类,可直接用于保健食品。由此可见,保健食品比药品具有更广泛的原辅料使用种类,除部分药用原辅料之外,还可以使用食品级的原辅料。
安全性评价要求不同:不良反应和安全性评价要求药品中使用的人工制品,对人体有高度的异质性,根据治疗病症不同,允许出现不同程度的副作用或不良反应,治疗急重症、特殊疾病的药品,允许出现的不良反应范围较大,治疗常见普通病症、慢性病症等的药品,对不良反应的要求相对严格。因为药品较高的不良反应风险,故必须通过严格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和“临床安全性评价”。药品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应符合GLP 要求,需根据不同的药物类别进行大量、复杂的动物实验,完成全部或部分安全性评价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动物的单次给药毒性、多次给药毒性、安全性药理学、制剂特殊安全性、遗传毒性、生殖毒性、致癌性、动物药代动力学等试验项目。“临床安全性评价”应符合GCP 要求,根据不同的药物类别,需实行Ⅰ、Ⅱ、Ⅲ、Ⅳ期临床试验的全部或部分。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和临床安全性评价,都将导致巨大的研发投入和评价资源的消耗,即便如此,也无法完全预知和避免药品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发生。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后还要通过Ⅳ期临床试验,并在流通和使用中进行不良反应监测。
功能性评价方法不同:药品的功能评价包括动物试验和人体试验,因治疗病症多样个性化,难以制定一致的试验和评价方法,申请人应依照指导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试验和评价方法。药品的主要功能是“治病”,因此,其“有效性”必须得到保证。药品的上市前功能评价除需进行药效学研究和严格的各期临床试验外,还需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以验证其活性成分的吸收程度与速度。保健食品有27 种保健功能,均有对应的检验方法,包括动物试验和人体试食试验,并需由国家认定的机构进行功能学试验并出具报告。人体试验不分期,一般观察100 例( 含对照组) 即可,观察时间也相对较短。保健食品强调的是“安全”前提下的“保健”,因此,只有部分“保健功能”声称需经动物和/或人体功能试验验证,不需进行类似药品的临床试验。与保健食品相比,药品可以针对各种疾病进行功能声称,申请人可以针对药物的作用,经过研究、验证后,对该种功能进行声称,因此个性化更强,功能主治更丰富。
保健品与药品的区别
保健品、保健食品、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配方、食用对象、食用目的和安全性的不同。
①保健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而保健品一般宣传是具有特定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具有调节机体功能。
②目标受众不同:保健食品适用于所有人 保健品有特定适用人群,也就是有针对性,针对某一类人群,有适用人群和不适用的人群之分,而食品一般没有针对性,适用与所有人群。
③有无食用量限制:保健品一般食用的时候有量的限制,而食品却没有。?
但是有的普通食品又加入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食用量太大也有不妥。保健食品虽然是食品,但有的保健食品已不是传统食品的形态,制成胶囊、片剂和口服液的形式的产品也不在少数。
扩展资料:
保健品的概念:
按照我们国家1996年3月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从这个定义出发,应能说明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它属于食品,但不是普通食品。应符合中国食品法规定的“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第二,有适宜人群。有的学者把人群按健康状态分为三类,第一种是健康人,占10%,第二种是患各种疾病的人,占20%,第三种也称亚健康状态,占70%,是导致形形色色疾病的原因,如不进行调整,可持续几年乃至一生,这部分人群最需要保健食品的呵护,即应根据不同情况,选用相应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
第三,是调节机体某种功能,而不是治疗疾病,这是应该明确的一个问题。要切记,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是调节功能,不是治疗用药。并且不是说吃了保健食品就能立刻见效,而要坚持一个阶段才能见到效果。
第四,是保健食品,不是治疗用药。在选择保健食品时,要仔细略读产品说明书和标签,看有无宣传疗效的内容。因为《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宣传疗效,如果有就会误导消费。
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区分如下:
普通食品,按中国《食品卫生法》解释,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食物,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它是我们每天在食用的,具有食品的基本特征,有一定的色、香、味、形,可不限量食用,并以补充人体生理需要的营养素为目的,不强调或不具有特殊的功能,一般无毒副作用,一般不经过审批。
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用量的物质。它有选择性、适应症、不适应症、禁忌症、毒副作用,有剂量、疗程及用药注意事项等限制,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品的目的是防治疾病、治病救人,适应对象是患者。药品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才能上市并用于患者。
参考资料:
保健_百度百科 ?
药品是用于疾病的治疗、诊断和预防的。药品的作用就是治病救人。保健品是用来保健和辅助治疗用的。两者之间有着明显区别。但有的产品如维生素、矿物质元素类产品,有的是药品,有的却是保健品。如何看待同一产品的药品和保健品呢?
首先,生产及配方组成不同。药品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都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并通过药理、病理和病毒的严格检查及多年的临床观察,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市场。而保健品勿需经过医院临床实验等便可投入市场。这样,属于药品的必然具有确切的疗效和适应症,不良反应明确;属于食品的则不然。
第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不同。作为药品维生素类产品(药字号),必须在制药厂生产,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很高,比如空气清洁度、无菌标准、原料质量等,目前,要求所有的制药都要达到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而作为食品的维生素类产品(食字号),则可以在食品厂生产,标准比药品生产标准低。
第三,疗效方面的区别。作为药品,一定经过大量临床验证,并通过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SFDA)审查批准,有严格的适应症,治疗疾病有一定疗效;而作为食品的保健品,则没有治疗作用,仅仅检验污染物、细菌等卫生指标,合格即可上市。
第四,说明书和广告宣传不同。作为药品,一定要有经过SFDA批准的详细的使用说明书,适应症、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十分严谨;而作为食品的保健品,说明书不会这样详细、严格,这也比较容易被利用作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
所以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为确保安全,最好选择SFDA批准的标有“OTC”(非处方药)字样的药品,购买时看看是否附有详细说明书。在服用属于药品(药字号)的保健品前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要按推荐剂量服用,不要超剂量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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