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察和考察的区别
视察和考察的区别如下:
1、侧重点不同。考察是了解和学习的意思,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而视察是上级对于下级工作的查验。
2、释义不同。考察是去实地观察,视察是上级去下属机构检查工作。
3、姿态不同。考察的对象可以是上级对下级,也可以是平级,而视察通常是上级对下级。
视察是领导对下属、上级对下级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的,是居高临下的。考察是到某一地方或者单位去学习他们就某事的工作做法的经验,平行、下行都可以。
考察是通过研究和分析,再结合自己到现场或其他方式了解的信息最后得出结论,视察是通过下到基层与负责人的沟通和交流来了解情况等。
视察造句:
领导干部视察工作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为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县长经常到基层视察,做调查研究。上级领导将会在下周莅临我校视察。
考察造句:
这些年,为了考察恐龙化石,我跑遍世界各地,四海为家。他不远千里,到边疆去考察。你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需考察三件事:第一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第二看他们怎样待女人;第三看他们怎样利用闲暇的时间。
考察和视察的区别 考察和视察的区别有哪些
1、考察,是指实地观察调查或审察考核。洪武四年(1371)命工部尚书朱守仁廉察山东莱州诸郡官吏;六年命御史台御史及各道按察司察举有司官有无过犯,奏报黜陟,此为考察之始。
2、考查,测试检验,用一定的标准来检查衡量或评定(行为、活动)。例如:考查学生的学业成绩。?洪深《这就是“美国的生活方式”》第四幕:“他们把我的名字报到联邦调查局去考查的,可是到今天还没有接到回音。”
考查一般要求及时评定,及时指出优缺点,并进行分析。把日常考查与总结性考查联系起来,才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和教学效果。
扩展资料
明代考核文官的方法。又名大计。包括京察、外察两种形式。
弘治十七年(1504)规定:京官考察每六年举行一次,在巳、亥之岁。届时,四品以上官员具疏自陈,听皇帝裁定去留。
确定去留后,而居官行为不当即有遗行者,再由科道官纠劾,谓之拾遗。被弹劾而列入拾遗的官吏,一般很难获免。五品以下官吏则由吏部会同都察院考核后具册奏请。由于明代实行南、北两京制度,所以京察又有南察、北察之分,以北察尤为重要。
外察,亦称外计、朝觐考察,考察对象为地方官,始于洪武十一年。洪武初,地方官每年一朝。二十九年规定三年一次,即丑、辰、未、戌年为朝觐之期。
百度百科-考察
百度百科-考查
1、侧重点不同。考察是了解和学习的意思,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而视察是上级对于下级工作的查验。
2、释义不同。考察是去实地观察,视察是上级去下属机构检查工作。
3、姿态不同。考察的对象可以是上级对下级,也可以是平级,而视察通常是上级对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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