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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中国人很讲究“规矩”?

桃子1年前 (2023-12-22)阅读数 7#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父母孝道

俗语中有句叫:“无规矩不成方圆”,意思就是说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做法、否则无法成功。自小记忆起父母就教导我们要懂规矩,大人说话小孩子别乱插嘴的规矩;上学时见到老师要懂规矩开口先叫“老师好”;出来工作后经商要懂得商场上的规矩;为人父母的时候还要教导自己的孩子讲究规矩。等等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规矩人,众人定会唾沫,不是骂其父母管教无方,就是说人家子女无理。总而言之传统的中国规矩有很多,特别是古代的中国。那些大户型人家的奴婢丫鬟在府中一定要留心说话,否则会生命不保。 以上论述中国人很讲究规矩,规矩有很多。那么具体体现是在人际关系上。例如身份地位的高低,下级身份永远服从上级身份的规矩。不明清况;不够聪明;不懂得游戏规则的人则会在相应的社会里无情淘汰掉。还有餐桌上、酒桌上的规矩,其中桌位就很有讲究。社会层次高的人或是主角永远会坐在主位上,因为他在主导着整个餐饮过程。就拿一个老人寿星来讲,他肯定是一长辈,规矩就是以寿星为主,坐在上桌的寿星得到尊重,晚辈要听长辈的话等等。这规矩也体现出中国传承的古话“百善孝为先”。敬一个孝道,做一个尊老爱幼有美德的人。这里的“规矩”告诉了我们待人接物都要以诚为贵。 有人说:“定下来的规矩不公平”,从古至今不公平的规矩有很多。埋怨、怨天尤人又如何?违反了规矩,违反了常理则是自讨苦吃。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中国人那些不公平的“规矩”。 我国封建时代有男尊女卑的规矩。在封建社会里男子地位高,女子地位卑下。这是重男轻女的不平等封建礼教。就是说女子要永远服从男子的命令。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古礼认为女子出嫁后,不论丈夫性格如何,都要顺从。恪守妇道。 不能做出违反常理出格的事情。三从四德一心只能从一夫,如夫战死,则守寡余生。 我国古代男子有三妻四妾,意思男子可为多妻。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最明显的还是要表现在古代的皇帝身上,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皇上生前嫔妃对其恭恭敬敬,后宫争宠心计重重。皇上驾崩以后,后宫佳丽还需要培葬,似乎与皇上厚葬可贵极了,死不足惜。 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从一而终。“一夫多妻制”,以上男子再娶为续弦,女子再嫁是坏节。可见古老的中国“规矩”真不公平。随着时代的进步,时代的不同,不公平的“规矩”也被废除。现代很强的女子同样享受着为她们服务的人们,其中有男的也有女的。女强人很强,让我们看到了女子同样可以撑起半边天。中国妇女的强大,依旧是没有忘记中国的“规矩”。 为何这么说?因为多数女子依旧要遵守腹中生子女的规矩。当然这不是人定的。所以女性很伟大,还有多数女子依旧服从着家中之主,客人来家中坐客端茶倒水;洗衣做饭等家务事,虽然有些男子愿意分担,但是这规矩依旧好像定于女性,贤妻良母的形象就是从这些破碎的小事才能体现。 我国历来就有礼上往来的规矩,指礼节上应该有来有往,也就是说朋友之间应该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 事物是死的,人是活的。很多规矩都是人定的。中国男女平等很符合现代生活“规矩”。“规规矩矩”当然做人也要有礼貌守规矩、正当守法的。相信中国越来越好,越来越富强。

如何理解孝道

孝道:

传统孝观念的主要内容

养亲与敬亲

养亲是子女对父母的最基本义务,是基于人的报恩观念而产生的。每个人都是由父母所生,又是因父母的精心照顾而长大成人,这种生命创造及养护的客观事实使人类产生了报恩意识,即在自己的父母年老之后要竭尽全力赡养父母,尽“反哺”义务。孟子曾提出不孝的五种情况,即“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在这五种不孝的情况中,有三种均为“不顾父母之养”,这也可以从反面证明养亲是为人子的基本义务。 传统孝观念不仅要求子女对父母尽奉养的义务,更重要的是子女对父母有敬爱之心。孔子对“敬亲”特别重视,而且把能否敬爱父母作为人与畜、君子与小人的区别。“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传统孝观念中,敬亲是比养亲更高层次的孝。只有上升到敬亲

顺亲与谏亲

敬亲,不仅表现在态度上对父母长辈和悦,在行为上事之以礼,而且更为深层的是要顺从父母长辈的意志,唯命是从,所以常看到孝顺连用。“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礼记.祭统》)这里的畜即顺之意。“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顺就是要听从父母的话,按父母的意志办事,凡事以父母的标准为标准。 但如果认为,只要是长辈的,无论在一切情况下都是对的,并且要求子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绝对服从,显然是片面的。那么当父母长辈有过错时,子女应怎么办呢?儒家伦理给出了答案,即子女要委婉谏诤。孔子主张“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即委婉劝谏。孟子也曾说:“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孟子.告子下》)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过失,违背道义的行为不怨,不谏,甚至盲目顺从,就是不孝。

传宗接代

传统孝观念认为人在结婚之后必须生子,生子育孙能使家庭以至整个宗族得以稳固和延续,使先祖得以祭祀。完不成这一重任,就是对父母最大的不孝,对祖先最大的不尊。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孝经.圣治章》也说:“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即使奉养父母锦衣玉食,但终无后人再续家门,让父母死不瞑目,古代孝子会感到无限遗撼,感到愧对父母。可见传宗接代观念在古代是报答、安慰父母的一种方式和情结。

丧亲与祭亲

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事父母”,它包括“事生”和“事死”两个层面,后者是前者的继续和延伸,它表达了子孙对逝去长辈的敬重和思念。“事死”是传统孝观念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中庸》)意思是,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侍奉已亡者如同侍奉现存者,这是孝的最高表现。孟子曰:“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滕文公上》) “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礼记.祭义》)从以上可看出传统孝观念非常重视“事死”的。 “事死”也就是古人说的丧亲。曾子将丧亲之孝概括为“慎终追远。”慎终是父母死亡的丧葬行为,追远是父母死后的祭祀礼仪。可见,子女表达丧亲之孝的形式就是丧葬和祭祀,也就是说父母或长辈去世后要举行葬礼和祭礼。

立身、立功,以显父母

孝,乃百善之先,百德之首。因此,立身行道的一切几乎都被看作是孝。要立身必须首先存身,即保全自己的身体。因为“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礼记.祭义》)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意思是说,自己的身体是父母遗留下来的,如果毁伤了自己的身体就等于毁伤父母的遗体,就是不孝。 传统孝观念不仅要求子女立身,而且在立身的基础上要立德、立言、立功, “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子女们寒窗苦读,跻身仕途,求取功名,为的是秉承父志,善继善述,实现父母对子女的希望,“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中庸》)。为的是保持家风淳朴,维护家道兴旺,为父母、为家庭取得荣誉,延续父母、家庭及家族的生命。光宗耀祖,光大宗门,这是传统孝道对子女在家庭伦理范围内的最高要求。

道德:

以下原词条释义仅仅是对行为规范意义上的道德的一种理解:

道:本意是客观真理,即自然界的构造、运动、变化等规律,社会的客观发展和变化规律,人的生老病死等规律,是自然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它客观存在,左右社会和人类的发展。顺应它去发展,社会才能健康和谐、人才会健康幸福、自然界才会长足存在。

德:的本意为顺应自然。社会和人类需要发展。在不违背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去改造自然、发展社会、发展自己的事业。

也是遵循不违背“道”去适应自然,改造自然从而使社会,自然界和人类能长久发展、和谐共存。

道和德统一到一起就是道德,人们按“道”的规律去做事、处事,就是有“道德”。

我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查找道德的定义,没有很恰当的解释,经思考、请教好多前辈,终于得到以上结论,拿来共同教育后人。

道:道就是明事理。

德:德就是付出。

道+德:笼统的讲就是有素质。

实质上,人之初,性本善,也就是说人一生下来只有本能(有不少本能会危害其他人的生存),而不知约束自己。所以,所有人都需要对本能的外在约束和内在约束,外在约束是法律,然而法律的功能只有制裁人的本能中企图伤害他人等对人类社会有大的危害的方面;所以,需要内在约束(也就是道德)来约束本能中虽不违法,但亦会对他人(甚至是人类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

所以,道德就是社会规范对人的本能的制约,换句话说,人一生下来就有以任何方式伤害甚至杀死其他生命的本能(即“生存无道德”),道德也就是继法律之后制约这种本能,减小这种伤害的工具。

传统孝道荡漾着二重性的色彩。正是这一色彩

使得传统孝道历经各个朝代、各种意识形态而不衰,

使得对它的批判继承发掘成为可能。它既表现了人

民大众敬老养老的优良道德传统, 又被统治阶级所

利用, 作为欺骗、愚弄人民大众的精神鸦片。

首先, 从道德范畴上看, 孝具有二重性。

在阶级社会里, 任何一种道德范畴或道德行为

准则的提出, 都有它的阶级利益基础。正如恩格斯说

的:“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

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

的, 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1]当然我们在强调

道德的阶级性时, 并不否定道德具有全民性的成分

和因素。道德不可能只具有阶级性而无全民性; 或相

反, 只具有全民性而无阶级性。这是由道德的最深层

本质决定的。一切阶级社会的道德都是具体的阶级

意义与一般意义的统一, 孝亦不例外。

从阶级意义上看孝。例如孟懿子问孝, 子曰:“无

违。”[2]即所谓孝, 就是不要违背“周礼”。这是具有明显的阶级性的, 完全压抑了子女的进取精神与创造

能力, 是对子女自我意识和人身价值的根本否定。如

果今天再提倡“无违”, 显然不合时宜。又如子曰:“父

母在, 不远游, 游必有方。”[2]在经济横向发展的今日

社会, 不可能父母在不远游。现在的人都已是社会的

人, 而不只是家庭的人。他们不仅要对父母尽责, 更

要对国家尽责。再如封建社会某些孝子典型的树立,

包含着许多愚昧残忍的东西, 背离了人的正常心理,

在社会上培植起一股愚孝的风气, 带有浓厚的宗法

性、阶级性。诸如此类, 均属孝概念的特殊意义, 具有

明显的局限性、等级性, 成为压抑青年人之独立性、

创造性的工具, 是传统孝道发展的异化状态。

首先从一般意义上看孝。传统孝道中包含着一些

具有普遍意义的内容, 即其不仅仅适用于一个社会、

一个阶级或一个时代。例如传统孝道中的养亲、尊亲、

敬亲思想不论哪个阶级、哪个时代都需要。孙中山先

生在《三民主义·民族主义》的演讲中说:“现在世界中

最文明的国家, 讲到孝字, 还没有像中国讲得这么完

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毛泽东同志在1959

年回故乡韶山时曾深有感慨地说:“***人是唯物

主义者, 不信神鬼。但生我者父母, 这还是要讲的”。又

如“陆绩怀橘以孝母”、“李密陈情报母”等折射其对父

母恭敬有加, 眷爱情深。再如木兰代父戍边等, 则反映

了奋不顾身救父辈于危难的孝行, 千百年来为人们所

颂扬。如此等等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仍有裨益,

我们要创造性地加以继承发扬。

其次, 从孝的功能与作用上看, 亦具有二重性。

一方面, 封建孝道体现了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关

系的地主阶级道德原则, 是为封建专制服务的。自西汉始, 统治阶级就把孝道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以孝治天下, 形成系统的孝道。不仅认为“君子之事

亲孝, 故忠可移于君。”即所谓移孝作忠, 忠孝合一,

而且提出“三纲”即“君为臣纲, 父为子纲, 夫为归

纲”。在宋明时期有所谓“天下无不是底父母”,“天下

无不是底君主”。君臣、父子、夫妇之间完全是一种统

治与服从的关系, 毫无原初平等、民主意味。这是封

建等级制度强化在伦理道德关系上的反映, 把忠君、

孝亲引向愚忠愚孝的歧路。传统孝道成为统治阶级

捍卫本阶级利益的道德武器, 成为麻痹劳动人民的

精神鸦片。

然而我们又必须看到, 孝作为一种家庭或社会

伦理规范, 其功能与作用有值得肯定的东西。家庭是

社会最基本的细胞, 只有家庭稳定才会社会安定, 而

孝道在维系、稳定家庭方面具有任何其它道德不可

替代的作用。它植根于亲子间的血缘亲情, 不仅调节

父子关系, 也调节兄弟关系, 成为维系家庭的凝聚

力。传统孝道还提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推己及

人的社会之爱, 提倡关心和爱护全社会的老人。这对

于培养人民大众的群体意识、责任意识, 稳定社会秩

序, 治理国家等有着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我们要运

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传

统孝道做出正确评价, 并使之古为今用。

孝敬父母, 是人类相生相养的自然情感。从以上

传统孝道的二重性分析可知, 传统孝道既有糟粕, 又

有予以保留并且发扬光大的价值。我们既不能沿袭

传统孝道来进行现代家庭美德建设, 也不能割断家

庭伦理发展的历史凭空去创造什么新规范, 而要既

深入批判、坚决破除封建宗法制、等级制的内容, 又

继承发扬、充分利用中华民族尊老敬长等优良传统,

使传统孝道创造性地转换为社会主义的新型孝道。

具体说来:

第一、批判继承传统孝道养亲的合理内核, 让赡

养父母成为社会主义家庭美德的起码要求

养亲是传统孝道的基本内容之一, 是子女对父

母的物质赡养。赡养父母, 早在西周就是孝的主要因

素。《尚书·酒诰》中周公说:“姝土嗣尔股肱, 纯其艺

黍稷, 奔走事厥长上。肇牵车牛远服贾用, 孝养厥父

母。”指出为养父母, 应尽力农事、商务活动。孔子把

养亲作为庶人的重要孝道, 指出:“用人之道, 分地之

利, 谨身节用, 以养父母, 此庶人之孝也。”[3]而且要求

“事父母, 能竭其力”[2],“养则致其乐, 病则致其忧”[3]。

孟子也把物质上侍奉父母作为孝的重要内容。在他

看来,“惰其四肢, 不顾父母之养, 一不孝也; 博奕好

饮酒, 不顾父母之养, 二不孝也; 好货财, 私妻子, 不

顾父母之养, 三不孝也”[4]。扬弃古之养亲其维护宗法

制度的目的, 养亲应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要根据

时代需要赋予其新内涵, 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家庭美

德的组成部分。然而在一些家庭中, 有的成年子女以

反对封建为借口, 虐待父母, 遗弃父母, 这是极端错

误的。封建社会曾把赡养父母涂上一些神秘色彩, 现

在我们要做的是剥去“孝”字上的虚伪的外衣, 发扬

亲子间真诚的爱。谢觉哉同志在《爱父母》一文中曾

尖锐地指出:“必须严厉地斥责那些把反封建反资产

阶级思想做不养父母借口的人是无良心和无耻。要

告诉青年们: 侍奉父母不是封建, 不是资产阶级思

想, 而是人类的美德。”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父母有

扶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

父母的义务。”时至今日, 养亲不仅成为社会主义社

会的家庭美德, 更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

第二, 尊亲敬亲, 让父母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

传统美德强调必养且敬, 认为作为子女, 不仅要

给父母以衣食供奉的物质之爱, 更要给之以尊重、关

怀使其心情愉快的精神之爱。“今之孝者, 是谓能养,

至于犬马, 皆能有养。不敬, 何以别乎?”[2]赡养父母和

尊重父母是相辅相承的两个方面, 二者缺一不可。对

待父母, 只敬不养不为敬, 只养不敬伤其心。孔子认

为要以敬的态度赡养父母, 关心父母的健康, 以敬爱

的心情和和颜悦色的态度对待父母。其学生曾参进

一步发挥老师敬亲的观点, 指出“孝有三, 大孝尊亲,

其次弗辱, 其下能养。”[5]

敬亲是子女对父母的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 体

现了人的文明和教养程度, 是孝道中比养要求更高

的一种孝行, 随着当前我国现代家庭格局的核心化、

小型化发展趋势, 以及空巢家庭的日益增多, 养老敬

老问题更加突出。敬亲并非顺亲。敬和顺看似一字之

差, 却反映了两个时代不同的道德观念。虽然传统孝

道也并非不辨是非而被动地一味依从, 主张父子有

争君臣有争,“事父母, 几谏”, 然而“见志不从”, 也只

能“又敬而不违”,“劳而无怨”而已。父为子隐、子为

为何中国人很讲究“规矩”?

父隐, 子女无条件地顺从父母意志仍成为父母与子

女之间不可动摇的法则, 违背之即为不敬不孝。这应

该说是中国道德传统中的糟粕。现代社会人与人之

间的关系是平等的。父( 母) 子( 女) 关系亦不例外。我

们今天讲尊亲敬亲是以平等为前提的, 相互尊重, 彼

此信任。作为晚辈, 不是绝对服从长辈意志, 而是尊重他们的人格, 尊重他们的感情。一位83 岁老人在

手记中这样写道:“晚辈和长辈之间, 真正的赠予机

会似乎不多, 却每天都有。这种赠予可能只是一句和

善的话语, 或者是一封问候的信函。但最重要的是将

自己的真诚融汇进去。”社会主义社会所提倡的正是

这种注重情感性的新型孝道, 与偏重角色性、权威性

的传统孝道有着根本差异。为人子者不仅要在物质

上自愿地赡养父母, 更应注意精神上的赡养, 给予父

母更多的关心和敬重, 让他们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

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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