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所欲为”是什么意思?
为所欲为,读音 wéi suǒ yù wéi,本指做自己想做的事,后指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出自:《资治通鉴·周纪威烈王二十三年》:“子乃为所欲为,顾不易耶?何乃自苦如此?求以报仇,不亦难乎?”
造句:
1、最叫人不过瘾的事情是,能自由自在地为所欲为。
2、真正的闲暇,是为所欲为的自由,可不是一事不做,无聊偷懒。
3、不要以为自己会几个词,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4、法律旨在防止强势者为所欲为。
5、人应该有所畏惧,不能为了自己的需求,放纵自己,为所欲为。
自由的背后是自律,除了自律外自由还要接受他律,他律就是外在的道德和法律规则的约束。
因此为所欲为的权力只是自由的一部分,很多人一谈到自由就误解成为所欲为,那就以偏概全了;自律和他律是自由的另一部分,两者合在一起才是完整自由。
自由的概念多么象太极,一面是为所欲为阳,一面是自律和他律的阴,阴阳结合,相互转化和制约才是真正的自由。
不受外界因素的限制,心理与行为上的不受拘束。
各类定义
人们都在追求自由,可是对自由的定义却是如此混乱,以致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解释,甚至无法沟通。对于自由,我试着进行了分类:
自由渊源
中国古代早由庄子的《逍遥游》等名篇为“自由”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在《汉书·五行志》中就有
自由飞翔 “自由”一词;汉朝郑玄《周礼》注有“去止不敢自由”之说。到宋朝时,“自由”已成为流行俗语。然而,中国长期处于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之下,广大人民是少有自由的,中国历史上还不象古希腊、古罗马那样出现过“自由民”阶级。
在古拉丁语中,“自由”( Liberta )一词的含义是从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自由”与“解放”同义。英语中的 Liberty 即源自拉丁文,出现于14世纪。而 Freedom 则在12世纪之前就已形成,同样包含着不受任何羁束地自然生活和获得解放等意思。在西方,最初意义上的自由,主要是指自主、自立、摆脱强制,意味着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和人格上的独立。
在心理学上,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就是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行为。这种决定当然是有条件的,是受到自己本身的能力、掌握的信息、外界环境的制约等限制。但是人的意识可以自己按照各种条件的约束,自主的选择如何行为。如果这种选择是发自内心的选择,就可以说是自由了。如果是受到了外界的强制和干涉,就是不自由了。这就是佛法所说的:“你自己求的,你想要的别人不愿干涉。”这个自由的准确称呼是自由意识,这是人的基本权利。自由意识下,无论自由意识会带来什么后果,人都会自愿承担,这就是人的如意选择和尊严。无论基于什么目地,对自由意识的干涉都是违反人的本性的邪恶行为。
从社会学说,自由是不要侵害别人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为。对于与他人无关的事情,是人自己的事情,那么人有权决定自己的行为。而与他人发生关系的事情,就必须服从不侵害的原则。否则,这个行为必然受到反击,至少是思想上的厌恶和不满。没有侵害他人的行为就是善行,就是自由的行为,而侵害他人的行为就是恶行,就是不自由的行为。正常的社会是鼓励善行,惩罚恶行的,并通过赏罚归正人们的思想,限制人们相互侵害的发生,保护人们行善的自由。
从法律讲,自由就是不违法。然而实际上更复杂,因为法律有善法和恶法之分,善法是符合社会学的要求,限制侵害他人的行为的。而恶法是限制人们的行为,规定只有按照其规定的行为才是允许的。因此,在实行善法的地方,社会学的自由和法律的自由是基本一致的。而实行恶法的地方,法律是限制自由的行恶的工具了。
从政治方面看,自由是人们有权选择自己赞同的执政者,也有权不选择自己不赞同的执政者。就像《道德经》说的,执政者是要“以百姓心为心”,完全按照百姓的意愿管理国家。如果执政者不能做的时候,百姓有权更换,选择能够真正“以百姓心为心”的领导者。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与强暴。现代民主制度的本质就是保护人们的政治自由,尊重人们的自由意识,维护人们行善的自由,并制止侵害他人的恶行。在这一点上天朝大陆是没有的,所谓的有也不过是愚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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