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受业"与"授业"有什么区别?如果都是教授的意思,为什么前后的写法不同呢?
意思是一样的,只不过第一次出现时“受业”是通假字,授业是本字。
原文节选: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译文:古代求学的人一定有老师。老师,是(可以)依靠来传授道理、教授学业、解答疑难问题的。人不是生下来就懂得道理的,谁能没有疑惑?(有了)疑惑,如果不跟从老师(学习),那些成为疑难问题的,就最终不能理解了。
生在我前面,他懂得道理本来就早于我,我(应该)跟从(他)把他当作老师;生在我后面,(如果)他懂得的道理也早于我,我(应该)跟从(他)把他当作老师。
《师说》是唐代文学家韩愈创作的一篇议论文。文章阐说从师求学的道理,讽刺耻于相师的世态,教育了青年,起到转变风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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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虽也正面论及师的作用、从师的重要性和以什么人为师等问题,但重点是批判当时流行于士大夫阶层中的耻于从师的不良风气。就文章的写作意图和主要精神看,这是一篇针对性很强的批驳性论文。
文章开头一段,先从正面论述师道:从师的必要性和从师的标准(以谁为师)。劈头提出“古之学者必有师”这个论断,紧接着概括指出师的作用:“传道受业解惑”,作为立论的出发点与依据。
文章的最后一段,交待作这篇文章的缘由。李蟠“能行古道”,就是指他能继承久已不传的“师道”,乐于从师而学。因此这个结尾不妨说是借表彰“行古道”来进一步批判抛弃师道的今之众人。“古道”与首段“古之学者必有师”正遥相呼应。
区别1、正确的写法是“受理”,错误的写法是“授理”。
区别2、受理:一般是指接受诉状,进行审理。一般多指机构或代理人,接受申请人的申请,为其解决所交办事务。
“授理”这个词没有意义。
区别3、受理是汉语中正常的词汇,在日常生活中正常使用,而“授理”是错误的写法,在汉语中没有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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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的概念。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诉讼行为。
起诉和受理是两种不同性质却又密切联系的诉讼行为,前者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是受理的前提;后者是人民法院的诉讼行为,是起诉的结果。
任何一个诉讼程序的开始,都是这两个诉讼行为的结合。没有原告的起诉行为,也就没有人民法院的受理行为。但是,受理并不是起诉的惟一结果,是否决定受理,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对起诉行为进行审查而单方面得出的结论。
对起诉的审查。
人民法院在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起诉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
通过对起诉的审查,人民法院可以查明当事人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及时发现和制止滥用诉权的情况,从而保证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 因此,审查起诉是受理的重要一环。
法律后果
1、受诉人民法院对该具体案件行使审判权和承担审判职责
2、排斥其他人民法院对该案的管辖权
3、双方当事人取得相应的诉讼地位
4、诉讼时效中断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受理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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