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恶霸、小偷、强盗为何会越来越多?
一啸 春节前一段时间,笔者所在的鲁西北地区的一个不大的县级小城市里接连发生了十几起偷盗抢劫案件,按理说偶尔发生十几起偷盗抢劫案件也许是正常的,但问题是这十几起偷盗抢劫案件却都是发生在大白天,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就不得不让人感到有些诧异的了。还是让我们来见识一下这些盗贼强盗是如何猖狂的吧:大白天,盗贼敢于把农户停放在自家院落里的三轮车推到大街上发动着开跑;大白天,强盗开着车可以将在地里放羊的人生生逼住将其放的羊强行抢到车上开走;大白天,强盗开着车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将一个小卖部的商品统统掠走;大白天,强盗敢于抢劫在自家地边上做活的村民;大白天,强盗敢于将收购废品的小商贩的几百元抢走并将其刺伤......强盗们的强盗行径单单用两个字猖狂已恐怕不足以形容了呢,以至于附近的村民大白天出行也都要结伴而行了。你说,这叫啥世道呢? 联想起社会治安的混乱状况来,不只是小偷强盗越来越猖獗,就是村霸、街霸、市霸等等恶霸以及黑社会势力也是一天更似一天地越来越猖獗了的呢。如果有谁对此有所怀疑和不相信的话,可以随便走到一个城市里即便是一个极小的县级城市或者就是随便一个县城的街道上随便问一个过往的路人,就可以打听到威震当地的黑社会老大的姓氏名谁的了呢。俗话说,凡是存在着的,就一定有他的合理性。然而,我常常质疑于这种现象存在的合理性,更质疑于其合法性。在得到肯定的否定答案后,我又常常纳闷于这种现象不仅可以长期存在而且恶霸、小偷、强盗还会越来越多见,在因越来越普遍而使得人们司空见惯的同时,也变得越来越猖獗。纳闷之余,也试着分析一下之所以形成这种奇特现象的原因之一二。 1、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政策的大力提倡和逐步深入,一切向钱看,有奶便是娘的思想观念早已打破传统而日益深入人心,成为一种新潮的时尚观念。在这种新潮思想观念的引导下,迅速脱贫致富成为有钱人也就成了这些人一生中所追求的最大的也是唯一的目标和目的了。至于脱贫致富的方法和手段那就是次要的问题了。总之,只要能致富就行。尤其是在看到一部分人靠头脑、靠知识、靠技术发了家,一部分人靠权力、靠关系、靠吃私、靠贪污发了财,而自己却既无有知识,也无技术,更无有关系和权力,无法吃私、无法贪污发财,而单靠勤劳这年头却是永远也发不了家致不了富的,更何况也不愿意勤劳付出,那要多累多辛苦呢。在看到别人发家致富自己的红眼病越来越严重搅腾的心里也越来越难受的疾苦难捱难以入睡的漫漫长夜里,在梦想一夜之间暴富的念头折磨驱使下,各种既不用辛苦又能够迅速发家致富的方法也就纷纷出笼了:胆子小点、身体弱点的,做小偷自然是其职业的最佳上选了,偷偷摸摸,把别人的东西只需要拿到自己的篮子里,就会成了自己的“菜”了的呢,当然是可以迅速致富的捷径之一的呢;胆子大点、身体强点观念上又觉得做梁上君子太猥琐不光彩的,做村霸、街霸、市霸倒是其比较适宜的职业了呢,耍横的,弄狠的,宁肯自己身体放点血也要弄出点霸气的名头来,只是为了更好地多占和抢占一些本不应该得到或本不应该属于自己的利益。可以垄断某一个街面或一个行业或一个市场,左右一个街面或一个行业或一个市场的价格行情,从而谋取暴利,达到迅速暴富。发展到后期,有可能成为拉帮结伙的黑社会势力;而胆子大、身体壮且又不在乎“三只手”臭名声的,那最适宜其做的职业恐怕就莫过于做强盗了呢。且做强盗比做小偷钱财来得更快、更多、更易,同时感觉上也会比做小偷更“爽”的呢。 2、公安机关无能或者说不作为,为恶霸、小偷、强盗的肆虐横行缔造了作恶的理想“天堂”。公安机关甚至包括许多的司法执法机关的一下负责人,对恶霸、小偷、强盗的行径姑息纵容,有的还与黑社会老大结拜兄弟,成为邪恶势力的保护伞,甚至与黑社会沆瀣一气,客观上助长了邪恶之气的猖獗盛行。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为了凸显自己的“政绩”,为了自己有一个更好的仕途,追求什么所谓的破案率、结案率100%,因而规定,除重大的凶杀案件外,一般的偷盗、抢劫案件都是从不立案。有许多案件都是破了后才立案的呢,你说这样以来破案率、结案率怎么不会是100%的呢。这种类似天方夜谭的荒唐荒诞的事情就确确实实地存在在我们这个“越来越健全的法治社会”里。真是莫大的讽刺呢。你想这种对小偷、强盗行径报案不立案,破案才立案才结案的规定,不是对小偷、强盗们纵容又是什么的呢。笔者认为,低于50%或更少的破案率就不足以对小偷、强盗构成震慑力,就等于姑息纵容,就等于是养奸为患。 笔者现在的思想也正在犹豫着,也在做着尖锐的斗争。
抢劫、开黑店卖人肉包子,在水浒传中这些人为什么会被作者塑造为英雄?
鲁智深
吾于水浒好汉,独深慕鲁师兄之为人。是人风清月朗,赤子情怀;古道热肠,菩萨肝
胆。心无尘芥,赤洒洒,净裸裸,宗下所谓上上根器矣。鲁师兄实百八人中之最上乘,
若李铁牛,若武二者,犬豚耳。
李逵
李铁牛粗看亦颇类吾鲁师兄,究其实则大有上下之分。譬之以酒,鲁师兄则茅台国酒,
李铁牛则兑水之工业酒精也。杀小衙内一节犹令人痛恶此汉,以新名词方之,心理变态
也。
裴宣
以铁面孔目之名身处盗籔,张恨水先生尝以为讽刺,其实不然。越是强盗,越要高举
“纪律”“法制”“道德”“廉耻”之大旗,此万世不移之真理,若能知而行之,用诸
政坛、商场乃至处世,自见其妙。
宋清
以碌碌无能之宋清而得跻身梁山好汉,自全由其好兄弟之提携。然宋清有自知之明,不
上山揽权,宋江有知人之智,不任人唯亲,则此二人又远胜洪天王等辈矣。
周通
水浒好汉中第一风流有趣之人,桃花村一案深有风致。燕青虽有浪子之名,惜无此韵
事。
施恩
施恩于武二,唯有利用二字,此人行径为人,观其名字即知,盖施恩者,必图报也。
宋江
宋黑子若入三国,即为刘皇叔,若入红楼,则是宝钗薛姨妈之辈,若入笑傲江湖,活脱
一岳不群矣。
卢俊义
俗云逼上梁山,其实泰半非为所谓黑暗社会所逼,而是为宋黑、吴用之圈套计谋所逼
也,如卢员外、朱仝、雷横、秦明等辈。深可叹息。
武大
知堂翁云,读水浒深恶武大为人,吾亦然,二字谥之,曰蠢俗。
潘金莲
武大嫂固有令人怜悯之处,然毒杀亲夫毕竟最不容诛。新文艺家好做翻案文章,每以其
为追求自由之象征,呜呼,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行之。又,水浒中三个*
妇,各有可爱之处,而反观顾大娘、孙二娘等,直如女装之男子也。难怪世人多乐于牡
丹花下死,一笑。
高衙内
观水浒全书,高衙内并无太大恶行。既未当官抢权,也不经商捞钱,不卖军火不走私,
只是一游手好闲傻公子耳,于林冲一案虽罪不可逃,然亦多半由陆谦等撺弄。比诸当今
权门子弟,红朝太子,高衙内可称贤人也、
杀人、抢劫、开黑店卖人肉包子,在水浒传中这些人被作者塑造为英雄,是当时的社会环境、社会历史背景决定的。
一,贡献给皇上的花石纲,贡献给太师的生辰纲,导致民不聊生,无奈的百姓只能以不正当手段谋生。这是乱自上作。宋徽宗皇帝爱玩花石,朝廷有专门收集和运送奇异的花木和石头的队伍,地方官员负责收集,朝廷的制使、提辖等武官负责督运。官府收集的过程,就是向百姓搜刮的过程,运送的过程更要动用大量人力财力,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毁坏建筑,拆除城郭让运送花石纲的船队通过。
宋徽宗花石纲的花费,不亚于建造一个阿房宫。致使百姓苦不堪言。太师蔡京每年生日,他的女婿梁中书贺寿,动辄十万贯珍珠宝贝。宋代一贯钱就是一千个铜钱,等于一两银子。十万贯珍珠宝贝,就是十万两银子的贺礼。
冯梦龙的“卖油郎独占花魁”写的就是北宋时期的故事,故事中的卖油郎,“起早歇晚挑油卖,一天积蓄银三分,一年积蓄银十两”。
按此计算,一个像卖油郎那样的每天辛勤劳动的普通百姓,要积蓄十万两银子,要一万年!换言之,梁中书每年给岳父贺寿的礼物,要花费掉一万个普通百姓一年的积蓄。
无论花石纲的花费也好,太师的贺礼也好,钱财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肯定是搜刮百姓得来的。所以,晁盖等说那是“不义之财”。
不堪其苦的百姓,迫于生活,比如大树十字坡的张青、孙二娘夫妇,除了种菜以外,开了个饭店。饭店里卖的是人肉做馅的馒头。比如浔阳江上的张横,借摆渡让过往客人“吃馄饨”、“吃板刀面”,抢劫财物。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苛捐杂税名目繁多,百姓没有了正常的生存空间,迫使有勇力的人铤而走险。梁山泊石碣村的阮氏三雄,本是以捕鱼为生的渔民。由于梁山泊被王伦等所占,不能进去,打不得大鱼。但阮小二又说:“我虽然不打得大鱼,也省了若干科差。
“省了若干科差”,就是说即使没有王伦等人占据了水域,官府的课税和役使同样让他们无以为生。
实际上,历史上的宋江起义,就是因为官府在梁山泊加重税收,导致周边百姓揭竿起义,杀官造反。
所以,阮氏三雄的杀人,正所谓“杀贼原来不杀人”!他们杀的是贪官污吏害民贼。
三,“存天理灭人欲”的社会伦理道德驱使,是水浒传好汉们胡乱杀人的一个重要原因。宋江杀惜,武松杀嫂,杨雄、石秀杀潘巧云。阎婆惜、潘巧云都罪不至死。放在今天,她们根本就没有多少罪过。武松杀嫂,表面上是替兄长报仇,实质上,即使潘金莲没有毒杀武大,她也难逃一劫。
存天理灭人欲是程朱理学加在女子身上的惨无人道的枷锁。历史问题,只能在当时历史背景里分析,作品的历史局限性怪不得作者。
至于杨志杀死泼皮牛二,特别是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他们杀的是泼皮无赖,杀的是地方豪强恶霸,杀得痛快淋漓!没有人认为鲁智深不是英雄,也没有人认为杨志有何差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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