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最大小产权房区域开拆 13栋厂房变身
数十台工程车朝着13栋楼“挥臂”,上下一摆就掀开两层楼的墙皮;长臂顶端的钻头拦腰横穿了竖立的混凝土柱,楼体渐歪如半山倾覆,慢慢滑落溅起几丈高的浮土。上个周末,昌平区向本市已经查处的最大“ 小产权房 ”区域开刀,拆除了阳坊镇东贯市村内,建设在集体用地上的13栋楼,共达4万平方米。但在长达两年的执法过程中,这些小产权房却出现了有人建设却找不到建设方的怪事。昌平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持续高压控制的态势下,即使违法建设者不露面,只要执法程序合法合规,违法建设也会被拆除。
一年内 13栋厂房“变身”
成片的绿地之间,离六环路只有1.7公里远。这样的位置,经常成为推介小产权房的垃圾广告中的广告词。但在被工程车剥落的楼房灰蓝色外墙内,只有上下两层钢混结构,一二层之间、三四层之间的天花板中,没有露出钢筋。小产权房的质量,可见一斑。
体量最小的一栋楼,有80个单间,中间走廊一通到底。两边的隔间只有一间房,一个3平方米左右的卫生间,阳台装上了下水管道。“这种厂房结构改的,住进去也不结实。”阳坊镇拆违办相关负责人说。
2011年4月,阳坊镇土地看护队在土地例行巡查中,发现东贯市村东一处院内“有动静”。当月11日,阳坊镇就发出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并在6月14日以其“应取得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据查封了施工现场。其张贴的公告显示,公告对象是北京龙蛰商贸有限公司。但这家公司却说,这块土地经过再次流转,“早就不是龙蛰的”。
就在执法人员开始查找这个项目的具体负责人时,2012年,这片土地上的小楼开始复建。
在阳坊镇的查处案卷中,用“大规模复建”来形容这次施工。当时,无论是地基下的结构,还是建筑物的混凝土构架,都显示其在建造类似于加工车间式的厂房:楼体总共有10多米高,楼内一共就两层,看着像是能放下大型机械的样子。案卷中显示,当时能联系上的负责人说,这些是“农产品加工厂、仓库和办公用房”。
即使没有随后将厂房、仓库改建的事儿,在没有规划手续的情况下,任何建筑都是违法建设。镇里的人在检查,天上的卫星也盯住了这片违建。今年6月,经过卫星照片确认,这处建设也被认定为“违法用地”。市规划委也在9月4日确认地上建筑物未取得规划许可。
两天后,阳坊镇政府召开土地督查违法用地项目约谈会,要求一名自称为“项目负责人”的赵某和一名终于露面的违法建设者,在9月2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但当事人非但未拆除,反而继续施工。
“拆除是从上周五下午开始的。照这个速度,到4号就能拆完”看着现场的450名拆除工人,已经连续盯了两天的阳坊镇政府负责人心里有谱。
十年间 一块地八易其手
“这么大体量的小产权房好在还没对外销售,也没有住人,才能拆除得如此顺利。”昌平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说。
这块地原本属于东贯市村经济合作社。1991年,这里原本是宏光肉鸡场,但由于经营不善。1998年,这块地就被抵押贷款,抵押给了当时的信用社。信用社于2003年11月底将土地资产处理给了北京龙蛰商贸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昌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这片现状是建设用地和林地的土地,将做成一般农用地。就在2006年12月30日,龙蛰将这一地块的业主,变更为北京施耐通电气技术有限公司。2010年1月10日,施耐通又将这一地块出租给了北京龙聚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一公司又在2010年2月18日将地块转租给苏金权。
在苏金权拿到这块地的租赁合同后10天,立刻将其分租给赵某、叶某。其中赵某拿到了12亩土地,叶某拿到30亩土地。而叶克明则又在不到一个月后,先后将18亩地租给了方志平和张拥军。
土地沉寂了1年零1个月,苏、赵、叶、方和张5人,就开始在各自租赁的土地上建房。
目前,北京龙蛰商贸有限公司和北京施耐通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仍在营业。市工商局网站中并没有“北京龙聚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有一家“北京龙聚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这一公司已经在去年11月份注销;系统中还显示出一家2007年成立的“北京龙聚天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改为西城区,同样拥有房地产投资咨询经营资格。由于法人代表不同,从公开系统中无法查询这些企业是否有关联。
下罚单 违法者东躲西藏
今年,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对苏金权等5人做出行政处罚。即责令相关人等退还昌平区阳坊镇东贯市村的集体土地,限期15日内拆除未经批准占用此处集体土地建设的楼房和平房,恢复土地原貌。
但这些处罚决定书却石沉大海。施工现场负责人赵某称自己可以代理,然而主要的5人并没有给予回复。
2013年9月6日,阳坊镇终于联系上赵某,并再次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送达。赵某称,自己虽然并非5人之一,却是“小股东”。会议上,镇政府通知两人在9月2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随后,相关人员消失了。阳坊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8条和《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决定从10月31日起对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罚单中还显示,苏金权就住在房山区窦店,而其联系电话在昨日晚间接通后,对方却对记者称“没这事儿啊”,并称从未收到过处罚决定。而此前一直自称“小股东”的现场负责人赵某,却改口称自己为“打工的”。并在周末对市级调查人员大倒“苦水”,称自己所建的平房“不是违建”。
阳坊镇提供的影像证据显示,除了书面告知之外,拆违当天还专门留了半天供现场施工人员搬东西,赵某也在现场。“现场新盖的钢板房下是和其他楼一样的地基,而现场的平房也没有履行规划手续,这次都认定为违建,一并拆除。”阳坊镇拆违办负责人说。
有证房和无证房拆迁补偿一样,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确定使用权,农民朋友享有合法所有权,即使农民没有获得房屋建设的相关证书,也能够与有证房屋享受到同等的补偿,但并不是所有无证房屋都能够获得补偿。
1、在《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后,农民擅自乱建、滥建且不遵循或满足国家《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以及当地政府规定处理的农村房屋,此类房屋将不能够获得国家发放的相关产权证书,是属于违规违建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规定将要进行拆除,所以此类房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能够获得补偿。
2、为获得拆迁补偿抢建的房屋,现阶段还有许多农民原本不符合农村建房条件或者当地农村已经确定征地拆迁范围,而一些农民朋友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征地补偿,在土地上擅自违规修建房屋,这一类房屋也将会被无偿拆除,并拿不到补偿。
无证房拆迁补偿低怎么维权
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是违法建筑的,是不给予补偿的,如果是没房产证的合法建筑,当事人对补偿不满意的,可以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我们来看:“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无证房屋并没有一些拆迁方所言就一定是违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拆迁方要对拆迁区域涉及的房屋进行调查,要考虑房屋建造的年代、建造时的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相关部门不作为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相应的安置补偿方案。很常见一种是因为历史遗留的原因,房屋建造的伊始是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虽然没有合法的权属证明,但是应当符合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不应该被区别对待。
无证建筑不一定就是违章建筑,拆迁方应得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除特殊情况,也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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