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价和起拍价有何区别。
一、价格确定不同
1、起拍价:专业拍卖机构拍卖师报出的第—口价。
2、拍卖底价:拍卖公司与委托人对其委托的拍卖标的的共同商定。
二、特点不同
1、起拍价:如有人应价而无人加价,拍卖师不落槌,则代表该项拍品的价位未到委托方确定的保留价,不能成交。
2、拍卖底价:普通司法拍卖的底价(保留价、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80%;网络司法拍卖的底价(保留价、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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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价规则的效力。底价与最高应价。在有底价拍卖时,如果最高应价高于或者等于底价的,拍卖成交;如果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物的拍卖。拍卖人对抗底价的行为无效。
若拍卖人在最高应价没有达到底价时将拍卖标的物卖出,是对委托人权利的侵犯,也是对底价规则的对抗,应视为无效行为。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返还拍品,并要求拍卖人赔偿损失。若买受人是善意的,可向拍卖人主张权利;若拍卖人与买受人串通,应分别承担责任。
百度百科-拍卖底价
百度百科-起拍价
土地挂牌起始价必须小于底价的区别
1、药品中标价应该是配送公司和医院结算的价钱,低价就是厂家给各个地方代理商的价钱,终端控制价呢是国家对这个品种的一个限价,不管是哪个厂家产的,一定不能高过这个价钱,
2、零售价呢因厂家而异了,但是,零售价肯定小于等于终端控制价,中标价一般是做临床的品种,终端控制价一般都是做药店、诊所这种终端的品种。
3、中标价一般是国家统一招标的价格,零售价格是在中标价之后上浮的价格,一般在10-15%之间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进药品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规章,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8年药品跟踪检查计划》,由国家组织对计划中列明的全国共201家药品生产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检查。为做好2018年国家药品跟踪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18年药品跟踪检查计划》制定,基于2017年度国家药品检查、抽检、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和风险信号,坚持风险防控原则,突出问题导向。
年度计划涵盖的201家药品生产企业中,包括2017年国家抽检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38家,疫苗类生物制品生产企业40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28家,
麻醉、精神药品和药品易制毒类生产企业15家,新批准上市的注射剂仿制药生产企业60家,专项检查生产企业20家。
二、除年度检查计划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同时根据重点监管工作需要、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适时增加被检查企业名单。
对2017年飞行检查发现严重问题的企业,采取“回头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上次飞行检查后整改落实情况。
三、《2018年药品跟踪检查计划》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具体组织落实,通过调配使用国家药品检查员等资源,逐月开展。
为保证检查工作效果,提高国家检查的震慑作用,检查计划不对外公开。检查采取不事先告知方式,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公开曝光。
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国家跟踪检查工作,同时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督促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排查潜在风险,自觉规范生产行为,切实保证药品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进药品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
《2018年药品跟踪检查计划》,由国家组织对计划中列明的全国共201家药品生产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检查。为做好2018年国家药品跟踪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国家跟踪检查工作,同时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排查潜在风险,自觉规范生产行为,切实保证药品质量。
您是想问土地挂牌起始价必须小于底价的吗?这种情况不一定必须小于低价。
土地挂牌起始价不一定必须小于底价,但通常情况下起始价会设置在底价以下。土地挂牌起始价是指土地出售时挂牌的起始报价,而底价是指土地出售时的最低限价。在土地出售过程中,起始价与底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土地挂牌起始价的设置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如果起始价设置过高,可能会导致土地无人问津,从而影响土地出售的进程。反之,如果起始价设置过低,可能会导致土地出售后的收益不尽人意,从而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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