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的历史沿革
据《曲周县志》载,曲周县域春秋时为晋曲梁地。战国属赵,秦属邯郸郡。
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封郦商为曲周侯,曲周之名始有记载。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除国为乡。汉武帝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置曲周县,治所为今古城营(今属邱县)属广平国。新莽时改曲周为直周。东汉复名曲周。同时南曲县并入曲周县,仍设斥漳县,均属巨鹿郡。
三国魏时曲周、斥漳二县先属魏郡、后属广平郡。
晋时曲周县并入列人县(县治在今肥乡东北),属广平郡,太和二十年(496年)复置斥漳县,属广平郡;景明年间(500-504年)分平恩置曲安(曲周)。天平处年(534年)改属司州魏郡。北齐处时废曲安、斥章二县并入平恩县,天保七年(556年)将平恩县县治所移至斥章城,属司州魏郡。北周宣政元年(578年)置洺 州,平恩县改属名州广平郡。
隋开皇六年(586年),于故治复置曲周县。仍设平恩县。大业二年(606年),废曲周并入洺水县,仍属武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于汉县故治复置曲周县,属河北道洺州。会昌三年(843年),废洺水,清漳二县并入肥乡、平恩、曲周等县。仍属洺州。五代属洺州。
宋熙宁三年(1070年),省曲周县为镇,入鸡泽。元佑二年(1087年),曲周复为县,三年又并入鸡泽县。四年(1089年),曲周、鸡泽又分为两县,属河北西路洺洲。时曲周县治所移至今曲周城。
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省平恩县为镇,并入曲周县。属河北西路洺州。
元,曲周县属中书省广平路(驻地今永年广府镇)。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路为府,曲周县属河南分省广平府。二年(1369年)三月,广平府改属北平。九年(1376年)属北平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年)改属直隶京师。
清,曲周县属直隶广平府。
民国二年(1913年)属直隶省冀南观察使。三年(1914年)属直隶省大名道。十七年(1928年)直属河北省。二十六年(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六区。1938年,民国政府撤离。
1939年曲周沦陷,日伪进驻县城。中国***领导下的八路军一二九师进入曲周,成立抗日政府,属冀南行政公署第三专署。1941年成立晋冀鲁豫边区,曲周县属边区冀南行署。1946年10月,为纪念抗日民族英雄郭企之烈士,将曲周县更名为企之县,属冀南行署第三专署。
1949年10月15日,恢复曲周县名,属河北省邯郸专员公署。1958年8月15日,邱县和鸡泽并入曲周县。10月,肥乡县(含广平县)并入曲周县。属河北省邯郸专员公署。1960年5月3日,邯郸专员公署与邯郸市合并,曲周县归属邯郸市。1961年5月,邯郸专署与邯郸市分开 。6月,曲周县与肥乡县(含广平县)分开。曲周县属邯郸地区专员公署。1962年2月,曲周、邱县、鸡泽三县分开,各恢复原县建制,曲周县属邯郸地区行政公署,至1993年7月。邯郸地区与邯郸市合并,曲周县为邯郸市管辖。
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邮政编码是057250。
曲周县是河北省邯郸市下辖县,位于河北省南部太行山东麓海河平原的黑龙港流域。东接邱县,南邻广平、肥乡,西连永年、鸡泽,北依邢台市平乡。曲周县总面积667平方公里,辖5镇、5乡、342个行政村,总人口45.9万(2011年)。
邯郸至黄骅港铁路(简称邯黄铁路)和青兰高速擦境而过;邯黄铁路和青兰高速曲周西南边境呈斜十字形擦境建曲周站(现为曹庄站)和曲周服务区,电力供应充足,有220千伏、110千伏和35千伏变电站六座,全县村村通电,程控电话四通八达,广播电视覆盖全县。科技、文化、教育、卫生、金融、服务事业构成服务网络。
曲周县境内京广线、邯济线、邯长线、邯黄线铁路交汇,中原第二大的铁路编组站、邯郸国际集装箱中转站、铁路南货场坐落在此,107国道、青兰高速连接线纵横穿越,毗邻邯郸国际机场,铁路、公路、航空立体交通优势集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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