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须知: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
买房不是买一砖一瓦,而是买房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最重要的是土地证。虽然现在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但是我们买房时,还是需要看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土地性质不同,房屋的性质也是不同的,那么土地性质是划拨和出让怎么区分?
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的不同点
1、土地性质的定义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
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2、取得方式不同
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
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的共同点
1、都是土地的流转;
2、土地的性质都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的购房影响
划拨土地在使用权限上一般没有明确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只可以使用、收益,不可以转让、抵押、出租,如果要转让、抵押、出租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因此,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时不存在额外的费用,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在交易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进而增加交易成本。
土地性质是划拨和出让在土地证上有区别吗?
1、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有具体使用期限。使用的权限不一样,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的拥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a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除法律。
3、出让土地在出让期内可以转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土地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划拨可能出点使用费用(非出让金),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抵押等。
4、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抵押一含义,划拨则无时间限制。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届满返回国家,出租,就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所以,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时不存在额外的费用,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在交易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增加交易成本。在此提醒购买二手房的读者,购买时必须弄清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避免自己需要多交费用。
法律分析:一、指代不同
1、受权:接受国家或上级给予的权力(处理某事)。
2、授权:把权力委托给他人或机构代为执行。
二、辩证不同
1、受权:从语言学角度来讲,即施事和受事的区别。“受权”,主语是受事,是你被别人交付了权力,是别人给你权力。
2、授权:“授权”,主语是施事,是你把权力交给别人,叫授权给某人。主管将处理用人、用钱、做事、交涉、协调等决策权移转给部属,只授予权力,不可托付完成该项工作的必要责任,这是授权的绝对原则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