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白条比较好。借条在法院诉讼中效力最高,其次是借条。
(1)借条持有人凭借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对方一般很难通过借条本身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的事实。借条持有人不需要证明借贷事实,法院可以直接判决。
(2)借条持有人依据“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借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借条形成的事实原因,即必须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如果对方否认借款事实,借据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借款事实。往往在没有查清“欠条”背后的事实原因的情况下,法院是无法做出直接判决的。
法律依据:《民法》第668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条和欠条区别在产生的原因不同、性质不同、诉讼时效不同等。
1、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
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
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关于未定履行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在履行期限未届满情形下,出具欠条时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该情形下,欠条作为形成债务的合同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明。因为,在该情形下,卖方交付货物后,因债务人给付货款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故债务人未立即支付货款并未侵害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诉讼时效并未起算,故在收取货物同时,买方立即出具没有载明还款日期的欠条时,只是作为双方存在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关系的一种证明,而非诉讼时效起算的起算点,更谈不上是诉讼时效中断了。
合同已届履行期限后出具欠条的情形。该情形下,欠条是作为债务人对其所欠债务的确认,其未定履行期限,表明其未有还款承诺,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从此时中断。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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