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不同
物质文化遗产(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又称“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2、特点不同
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等。
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 。
扩展资料:
文物的作用,是文物价值的具体体现。文物对社会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主要有教育作用、借鉴作用和为科学研究提供资料的作用。
文物的价值和作用,其间有联系,又有区别。人们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深化的。文物作用的大小,取决于文物价值的高低,因而文物的作用也会随着人们对文物价值认识的深化而变化。
有时同样的文物,在不同时间、地点、条件下,其价值也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通常不是改变或降低了它的固有价值,而是增添了新的价值。这种情况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发生。
百度百科-文物 (历史文化遗产)
百度百科-物质文化遗产
考古和盗墓的区别是什么?
文物是指过去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是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文物一般包括: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群、古建筑以及石窟、石刻等;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能反映各时代的社会制度、具有社会生产代表性的实物。如: 1、革命文献资料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3、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古建筑、石窟、石刻等 4、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5、反映各时代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具有代表性的实物。 古董是指过时的东西以及可鉴赏、研究的古代器物,可供了解古代文化的参考。古董、古玩并不一定都是文物。古董”也称“骨董”,所谓“骨”,取肉腐而骨存之意,意思是保存过去之精华;所谓“董”即知道、了解。 文物与古董两者最主要的界限在于,文物受国家文物法保护,可私人持有,但禁止民间流通买卖,而古董是对珍贵的古物的泛指,涵盖范围广于文物。 从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较来看,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董或古玩,因为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现代或当代,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产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畴。而古董和古玩则不然,现代和当代的东西不能称为古董和古玩。内容上古董和古玩涵盖面要远大于文物,因为能够定为文物的毕竟是少数,它必须是社会、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 在现实生活中,当人们得知你从事文物艺术品收藏时,会觉得你很有品位、很有身价。所以,收藏文物艺术品是最具魅力、最激动人心、也是最有价值的。新的《文物保护法》的出台,一定会使收藏文物艺术品掀起一个新的高潮。 近几年,民间的集藏可谓方兴未艾,如日中天。前不久,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决定》,新法规定,公民只要通过合法途径(即:依法继承赠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公民个人合法所有文物相互交换或依法转让;国家规定的其他合作方式)获取的文物均可依法买卖流通。这一规定打破了国营文物商店独家垄断局面。实际上20世纪90年代民间私人之间文物买卖交流也是比较活跃的,包括各地建造的不少具有一定规模的古玩城,许多古玩商也都在经营文物,所以这次新法实际上是对早已成为合理现实的一种合法承认。 由于私人文物买卖流通的开禁,涉足文物市场的人越来越多。有的人对文物、古董、古玩不知如何区分,笔者认为:“文物”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对研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有价值的东西,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如建筑、碑刻及各种艺术品等。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又可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1987年文化部曾专门发过通知,对一、二、三级文物标准作过界定和规定。“文物”两字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是礼乐、典章制度的统称。到唐代,其函义与今天的函义比较接近。文物从时间上看,有古代、现代,也有当代的。他涵盖各个历史时期。但文物是有一定层次的,即使是流传至今的古代器物,也不是都能成为历史文物的。 爱好收藏但不可涉及犯法之事。学学《文物保护法》对自己的收藏之路有好处!现如今古玩市场在各大中小城市一个个崛起,民间鉴宝也蜂拥而来,尤其是网上收藏论坛更是争论喋喋不休。其争论的焦点主要是古玩的真与假,高手如云谁也说服不了谁。看似热闹的场面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东西,不管怎样说明现在起码是盛世,也只有盛世才会出现这种热闹的场面。但是,介入收藏你搞懂文物法没有?你了解什么是文物什么是古玩? 《文物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你手中有没有与上述有关的文物吗?如果有你该如何处理?只有一条就是上交国家,个人是没有权利收藏文物的,除非你能证明你的文物是解放前传承有序的东西,或者能出具国家文物店卖给你的东西,否则均不合法。如果你把自己手中的藏品上交国家,而国家不收,说明你的东西不是文物,那它又是什么东西?笔者认为它就是古玩。区别文物与古玩的实质性就在于一个是考古认可的,传承有序的;而古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它只能在民间这个大家庭里受到藏家的追捧。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古玩与文物的区别吧?文物是死的而古玩是活的。这是古玩自身的不确定性造就出它朦胧不解的魅力。于是也成就了很多大收藏家和仿古艺术家,同时也成就了一批所谓的鉴定专家。笔者认为玩古玩不可较真,突出一个玩字摆好心态是关键,一旦介入古玩最好是自己说服自己不可相信任何人,当然专家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可以相互交流、共同研究。 文物与古玩说白了就是一回事,一个是有户口和一个没户口的孩子其待遇自然不同是一个道理。很多人总想把自己收藏的东西让世人认可,争来争去实际上不就是争个“文物”的待遇吗?笔者认为大可不必。既然世间存在古玩,那就当它是古玩吧,又何必为真与赝闹的大伤脑筋呢?古玩不存在真与赝,只有艺术的高与低,因此大家千万不要再为真假方面去争吵。真就是文物、不真才是古玩,文物归国家所有古玩才是民间的宠儿,至于都想把古玩弄明白只要不当真,你就尽情的去玩吧,那里边的乐趣自然是那些不接触此道的人所不知道的。因此古玩的乐趣自然会大于文物。笔者再次强调古玩不存在真与赝,喜欢他就真,不喜欢它就假。从古至今古玩与文人雅士结合演绎出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无形之中透出朦胧之雅趣,拥有古玩者被后人逐渐归结为显示身份的一种象征!这就是古玩的市场价值所在,你喜欢你就会愿意出高价归为己有,你不喜欢就是不花钱白送你你也不愿意要。古玩没定价,双方成交才是市场价,别把古玩看的很神秘,也不要听信专家给你的估价,玩自己喜欢的才是硬道理!
1、目的不同
考古为了研究古人的人文历史,而盗墓则是赤裸裸的金钱追求。
2、本质不同
考古学是了解过去人类文化和历史的一门科学;从实用性的角度来说,考古工作又是一种保护文化遗产的方式。盗掘的本质,不是可移动文物所有权的转移,而是遗存中蕴含的科学价值和历史价值的毁灭。
3、性质不同
盗墓是为了个人非法的利益,并且会对文物造成极大的破坏。而考古是为了社会的利益,取出的物品一般存放博物馆参观或进国家档案室进行研究以及修复和保护。把盗墓与考古视为等同是相当无知的。
考古和盗墓的目的:
盗墓犯罪的目的就是为了求财,从事盗墓犯罪的群体通常缺乏专业的历史知识,对文物价值大多是从材质、外观来判断,只要是金银财宝、精美器物,就会趋之若鹜、不择手段,而那些不符合以上标准的东西则会被肆意破坏。考古与盗墓虽然在行为上有些相近,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考古的目的是发现历史、保护文化。通过考古发现的云梦秦简,如果由缺乏历史知识的盗墓分子首先发现,盗墓分子就可能将其视为废木头。还有墓葬内部的构造、陪葬品的摆放位置等,都是考古工作关注的重点,类似这些非物质性的元素同样弥足珍贵,盗墓者往往无视甚至将其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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