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的区别
法律主观:
定额税是按税率分类的一类税。指按定额税率计征的各种税。如我国现行的盐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烧油特别税等。定额税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一般对那些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较统一的产品课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比例税率是指不论征税对象数量或金额的多少,统一按一个百分比征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的产品税、关税、牲畜交易税等都实行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计算简便,对同一征税对象适用一个比例,有利于鼓励竞争,实行规模经营。比例税率具体可分为统一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产品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分类分级分档次差别比例税率、有免征额或起征点的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等多种形式。
比例税率亦称“比例税制”,是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征收比例的税率,是税负横向平衡的重要体现。它的使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流转税只能实行比例税率,而且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也可实行比例税率。实际运用中,比例税率分为统一比例税率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统一比例税率是指一种税只设一个比例税率,所有的纳税人都按同一税率纳税。差别比例税率是指一种税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比例税率。税率是根据具体征税项目设计的,不同纳税人要根据特定征税项目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区别对待、公平税负的原则,也有利于贯彻国家对经济的奖限政策,使税收成为国家调节经济的有力杠杆。
比例税率的共同特点是税额与税基始终保持同一比率,税额随税基的增减而同比率增减。
从财政方面看,它可使税收收入随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具有一定的弹性,在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税收收入也会不断增加。
从经济方面看,它可使税收负担随收入的变化而变化,收入多者负担多,收入少者负担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