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是什么意思?
监事是股东之下、经理层之上的公司管理者。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促使监事依法为公司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恢复或补偿,《公司法》明确规定了监事违法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害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监事的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什么叫监事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人员,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等。
公司的监事是属于公司组织架构中的职位,有重要的作用和极大的权利。
公司的监事主要有以下职权:
1、是财务监督权,监事可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可以核对董事会,提交股东会的利润分配方案,营业报告等资料;
2、是提案权。监事可以向股东会提出提案,以供股东会讨论;
3、是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提议权和特殊情况下股东会的召集主持。
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区别:
1、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
2、公司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4、公司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对内它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监事又称“监察人”,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2、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监事的权责、产生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内容如下:
(1)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2)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5)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4、主要职权内容有:
(1)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2)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5、监事会的召集人多被称为监事会主席。我国《公司法》未规定监事会主席的特别职权,解释上应认为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他方面的权限可由公司章程做出规定。
扩展资料:
1、监事卸任与免职的原因与方法与董事会基本相同,即任期届满时卸任;本人请求辞职;因原任机关罢免;因丧失任职资格而被解除等。
2、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针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
3、《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