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卖艺真的好吗?
街头表演,于人于己,我觉得都挺好。于己,把自己喜爱的东西展现在大众面前,接受大众检验评判,有利自己在这个领域找出不足找出差距更好发展,于人,可以让大家看到不同的表演艺术表演形式,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
现在国人走出国门的机会多,在欧洲各国,在加拿大、美国等地,我们经常可以见到在街头,地铁站,车站广场表演的街头艺人,这在国外,可以说是街头一景。现在国内情况亦是如此,只不过受到诟病的居多。我本人赞同艺术的多样性,也赞同艺术的多种表演形式。小众的更接近底层民众,那些高大上的反而离民众更远。
举一个例子,广场舞既是大妈们强身健体的一个项目,也可划入街头表演范畴,虽受扰民诟病,但绝对是傍晚街头的美丽一景。跳的多,围观的也不少。这对丰富百姓的业余生活是多么好的一件事。
其实,我还有一个不成熟想法,我觉得我们应该允许涂鸦文化的存在(这也应该归于街头艺术)。在国外的很多城市,涂鸦并非十恶不赦,反而被称之为“文化”,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受涂鸦启迪而成就的大作并不鲜见。
街头艺术,窃以为不可扼杀,应加以引导,使之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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