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管控中不同分子公司管控模式?
集团管控的不同模式,红海咨询顾问:
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市场,集团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是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必由出路。因而母子公司的制度建设、管理模式、控制体系将是集团公司成功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传统的“三分法”与红海咨询的复合型集团管控体系的一些介绍
上世纪80年代的“三分法”理论下的“财务型”、“战略型”、“操作型”管控模式只是基于控制导向的集团管控。三分法的主要问题在于将管控脸谱化了,简单用管控模式来代替管控体系的设计。各个子模块和运行体系缺少整体性设计。
将集团管控应用和解决的问题单纯化。管控不只是解决组织、流程和协同性问题,还要解决央企的巨型组织运作、国企在体制和机制约束下的竞争力、垄断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等问题。
必须认识到:用三分法不仅不能指导管控体系搭建,而且是简单的分解法,割裂法去物理的处理对象,使得对象的情况被简化,但其实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常见问题
1、集团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集团公司组织架构存在缺陷,总部战略管理能力无法发挥,集团模式名存实亡;
3、集团总部组织结构和分、子公司的部门设置,不适应管控要求,或者效率太低;
4、总部难以对分、子公司的运营实现(经营计划、资金管理、高级人事管理等)有效监控;
5、总部与分、子公司的管理权责不清晰,母子公司的权限边界划分不清楚;
6、总部对分、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如何管控、考核、激励等关键管理问题未能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
7、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失控,总部对分、子公司的稽核与控制体系混乱;
更多分子公司管控模式请来红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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