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有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
1、两者都是结案方式。根据《执行立结案规定》第14条,终本和终结执行都是执行实施类的六种结案方式之一。 2、两者的都没完全实现执行债权。与执行完毕不同,终本和终结执行都是非正常结案方式,裁判文书确定的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都没有最终完全实现。 3、两者都要送达终结裁定给申请人。不管是终本,还是终结执行,都属于“终结执行行为”,执行法院以这两种方式结案的,都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给申请执行人。 4、两者都存在恢复执行的可能。当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当被执行人恢复履行能力时,以终本和终结执行方式结案的申请人都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立案 恢复执行时的案件类型代字都是“执恢字”。上面就是中止与终结执行的区别的解答
终结结案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所谓“终结执行”是在执行程序中因发生法定的事由,导致已经没有必要或者没有可能继续执行而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制度。一般来说,终结执行就是执行结案的一种形式。已经终结执行的案件不会再次启动执行。但要注意,执行结案的方式不止终结执行一种。还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慧吵蚂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碰世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前埋
法律分析: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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