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素数、约数、合数、因数有什么区别?
质数,也称素数,即只能被1和它本身整除的正整数.如2,3,5,7等,2是唯一的偶数质数.
合数正与之相反,除1和它本身之外,至少还有1个数能够整除它.如4,9,12等.
如果一个数能整除另一个数,则这个数称为另一个数的约数,也可以说是它的因数.
上述概念,一般是在正整数范围内研究.
质数:一个自然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这个数叫做质数(也称素数).
例如:
1的约数有:1;
2的约数有:1,2;
3的约数有:1,3;
4的约数有:1,2,4;
6的约数有:1,2,3,6;
从上面各数的约数个数中可以看到:一个自然数的约数个数有三种情况:
①只有一个约数的,如1.因此,1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②只有两个约数的(1和它本身),如2,3,
③有两个以上约数的,如4,6,
属于第②种情况的,叫做质数.属于第③种情况的,即:除了1和本身以外,还有别的约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
质因数:一般地说,一个数的因数是质数,就叫做这个数的质因数.
例如:18=2×3×3
这里的2、3、3都是18的因数,而2和3本身又都是质数,于是我们就把2、3、3叫做18的质因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8也可以写成3与6的乘积,即:18=3×6,无疑3和6都是18的因数,但3本身是质数,可以称做18的质因数,而6是合数,则不能称做18的质因数.
总之,质数是指一个数.比如说:“2是质数,11是质数”等等.质因数虽然也是指一个数,但是它是针对另一个数而说的.比如说:“5是35的质因数.”如果离开35,孤立地说:“5是质因数.”则是不妥当的.因此,质因数具有双重身份:第一必须是个质数;第二必须是另一个数的因数.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