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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禁奢侈 古代如何禁止婚礼大操大办

桃子1年前 (2023-12-29)阅读数 10#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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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也备受全社会瞩目。中国的婚礼大操大办之风始于何时?古代是如何禁止婚礼大操大办奢侈之风的呢?

先秦时期婚礼重人情不铺张

先秦时期婚礼重人情不铺张

《礼记·郊特牲》记载“昏礼不贺,人之序也”

结婚是人生大事,举办婚礼也是人之常情。早在先秦时期,中国人就认识到了婚礼意义之重大。《礼记·郊特牲》称,“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性,所以附远厚别也……”

古人将婚姻看得很重要,为此还整出了一套结婚程序:从“纳采”开始,要经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到最后的“亲迎”等六个步骤,此即所谓“六礼”。

在“亲迎”这最后一个环节,要办婚宴招待亲朋。亲朋也会送上一份贺礼,此即人们所说的“随礼”。这“礼”,民间又称“红包”,有的直接称为“份子钱”。

但在先秦时期,古人结婚并不提倡互相随礼,《礼记·郊特牲》中说“昏礼不贺,人之序也”。不仅如此,现在农村仍在流行的结婚时吹吹打打那一套,即用来调节婚礼喜庆气氛的奏乐程序也都不要,用古话来说,叫“昏礼不用乐”。

先秦人为什么要求“昏礼不贺”?他们认为结婚是“人之序也”,即人生的一个自然传续过程。所以,先秦时期民间的婚礼大多都很俭朴,一般不会大操大办。

从相关文献来看,先秦时期民间确实没有大操大办的记载。《礼记·曾子问》中有一段孔子与曾子的对话,孔子谈到当时的婚俗时说,嫁闺女的人家,“三夜不息烛”;娶媳妇的人家,“三日不举乐”。

孔子还就此作了自己的解释,认为前者是思念骨肉分离,后者则感怀生死无常,所以娶媳妇回来传宗接代。如果当时婚礼热闹非凡,孔子绝对不会说“三日不举乐”。

这种“昏礼不贺”、“昏礼不用乐”的制度,一直到秦汉时期才被打破。

秦汉时期婚礼大操大办之风开始盛行

汉高祖刘邦颁布禁酒令“禁塞嫁娶饮酒食肉”

到了秦汉时期,先秦时的一套制度没人遵守了,婚礼开始讲究起来。

但在西汉初年,朝廷还是不提倡婚礼大操大办的,《晋书·礼志中》中记载了刘邦(汉高祖)当皇帝时曾下令:“禁塞嫁娶饮酒食肉”。

显然,这是针对婚礼大操大办的现象提出的。据《汉书·陈平传》记载,西汉的开国功臣之一、位至丞相的陈平,当年家里很穷。户牖乡富人张负见他相貌不凡,决定把守寡五次的孙女嫁给他。但定亲后,陈平无力置办酒宴,是张负予其“酒肉之资”,方得完婚。

陈平是在西汉建立前结的婚,由此可见,办婚礼讲排场在秦代已兴起,到了西汉中后期更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盐铁论·散不足》记载:“古者,燔黍食稗,而捭豚以相飨。其后,乡人饮酒,老者重豆,少者立食,一酱一 肉,旅饮而已。及其后,宾婚相召,则豆羹白饭,綦脍熟肉。今民间酒食,肴旅重叠,燔炙满案,臑鳖脍鲤,麑卵鹑鷃橙枸,鲐鳢醢醯,众物杂味。”意思是说,以前举行婚礼,用肉汤米饭,再加一些切细的肉块和熟肉招待客人。而现在,鱼肉重叠,烤肉满桌,大鱼老鳖,鹿胎、鹌鹑、香橙……不仅十分丰富,而且越来越铺张。

当时,一些郡国为此专门颁布了地方版“禁酒令”——“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召贺”。

但西汉第七位皇帝刘询(汉宣帝)认为此举不妥,于五凤二年(公元前56年)秋天,下了一道诏书,指示“勿行苛政”。

《汉书·宣帝纪》记载,刘询认为,婚姻之礼,是人伦中的大事;酒食会友,是行礼乐时使用的。禁止老百姓嫁娶时摆设酒食,以相庆贺,等于将乡里亲朋间应有的礼仪废除了,令民无可欢乐,这不是教化老百姓的好办法。

刘询还引用《诗经》上的“民之失德,乾糇以愆”一语,强调自己开禁观点的正确。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们互相之间不和,大多因为在饮食上照顾不周。所以刘询指示,禁止再搞“禁酒令”。

刘询的本意,或许是想通过正常的婚礼仪式,让婚礼办得热闹点,使民间欢乐和谐,但他忘记了操办酒席容易引起铺张浪费这一最基本的规律。刘询的“开酒令”一传达下去,民间奢侈之风大起,婚礼如果不大鱼大肉地大操大办,生怕别人看不起。

汉宣帝的“开酒令”,不仅影响了当时婚礼风俗,对后世婚礼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可以说,汉宣帝的“开酒令”是古代中国婚礼大操大办的“第一号令”。

魏晋南北朝刮起“奢侈婚风”

南朝齐武帝萧赜下诏“如故有违,绳之以法”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对婚礼更为重视,刮起了“侈婚风”。因为婚礼过于讲究,这一时期还产生了许多新的婚俗,如新娘在婚礼中用扇子挡脸的“却扇之俗”、新娘打扮完毕用细纱蒙面的“盖头之俗”以及夫妻之间的“交拜之礼”,均出现于晋代。“闹洞房”风俗在这一时期,也特别盛行。

传统婚礼中的同牢、合卺之礼依然保留,但所用器物更讲档次。所谓“同牢”是新婚夫妻一起吃肉的礼俗,“合卺”则是新郎新娘在洞房里喝交杯酒的礼俗。当时的南朝,行同牢之礼时美食毕设,合卺之行则使用金银玉器,用品极为奢华。

《南齐书·武帝纪》(卷三)记载,永明七年(公元489年),齐武帝萧赜下诏,欲遏制婚礼中这股不正之风,称“晚俗浮丽,历兹永久,每思惩革,而民未知禁。乃闻同牢之费,华泰尤甚。膳羞方丈,有过王侯”。

针对“奢侈婚风”,萧赜指示相关部门拟订规约,公布于众,并限定摆设婚宴的规模,让合卺之礼不至于亏欠的同时,又能做到婚礼俭朴。最后特别强调,“如故有违,绳之以法。”

后来的齐明帝萧鸾,还组织朝臣讨论,将行合卺之礼时所使用的器皿,由金银器改为陶器。

同一时期的北朝,婚礼奢华同样不逊南朝。由于婚礼浪费严重,相互攀比严重,已影响到国家财政和社会稳定,朝廷及有识之士都不时指出侈婚的危害,提倡节俭办婚礼。《北史·临淮王谭传》记载,当时的皇族子弟元孝友曾进言:“请自兹以后,若婚葬过礼者,以违旨论。”北魏官员崔猷也曾提出类似的禁侈主张。《周书·崔猷传》中称,“时婚姻礼废,嫁娶之辰,多举音乐”,有钱人家“衣服奢*”,崔猷上书请求“禁断”,得到了朝廷批准。

唐宋时期,婚礼内容又有新的发展,比魏晋时花样更多,如催妆、障车、百子帐、转毡、撒帐等风俗,都日渐兴起。这一时期婚礼大操大办现象不再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但自春秋时一直强调的“昏礼不用乐”,首度被官方否定。

宋太祖开宝元年(公元968年),行将灭国的南唐曾议订婚礼,经过一番争论后,知制诰潘佑的意见被唐主采纳——婚礼可以用乐。这是春秋以来,第一次由朝廷明文规定婚礼可以用乐的记载,中国人举办婚礼时请吹鼓手助兴遂成为一种风俗,一直流行到现代。

元代婚礼“聘财无法奢靡日增”

元大德八年朝廷颁布诏书“亲礼筵会,务从省约”

在禁止婚礼大操大办方面,其实历朝都有过限制,制度规定较详细、严格的,应该是元代。

元代虽然由北方蒙古族统治,但汉族风俗仍主导时人的婚姻生活,婚礼大操大办之风仍然盛行,“聘财无法,奢靡日增,至有倾资破产,不能成礼,甚则争讼不已,以致嫁娶失时。”因为办不起像样的婚礼,一些男女竟然不能及时嫁娶,可见当时的结婚成本确实太高了。

元代官员胡祗遹在《论农桑水利》中这样记述:“今日男婚女嫁,吉凶庆吊,不称各家之有无,不问门第之贵贱,例以奢侈华丽相尚,饮食衣服拟于王侯,贱卖有用之谷帛,贵买无用之浮*,破家坏产,负债终身,不复故业,不偿称贷。”

面对奢侈的婚礼习俗,元朝对彩礼、宴席诸方面都做出限制性规定。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正月,元朝廷颁发婚礼“限酒令”,诏书中明确要求,“亲礼筵会,务从省约”。对聘礼和宴席的开支花销,定出如下标准(上限)——

上户,金1两,银5两,彩缎6表里,杂用绢40匹;中户,金5钱,银4两,彩缎4表里,杂用绢30匹;下户,银3两,彩缎2表里,杂用绢15匹。举办宴席,上、中户不得超过三味,下户不得超过二味。

当时,不仅婚礼互相攀比,随礼之风也大行其道。在官场上,有时干脆直接从每个人的工资(俸禄)中扣除“份子钱”,有的份子钱竟让月工资“十除八九”。此风甚至影响到官场的廉洁,朝廷特规定,以后随礼不得从工资中扣除,违反者法办。此规定还形成了法律条文,《元典章》中称:“如蹈前辙,许监察御史廉访司体察明白,以赃论罪。”

声明:“一方钩沉”栏目文章系著名历史学者倪方六先生供本报专稿,摘转请务必与作者本人联系。

《元史》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七(2)

1、刘秉忠

刘秉忠(1216年-1274年),初名刘侃,法名子聪,字仲晦,号藏春散人。邢州(今河北省邢台市)人 ,祖籍瑞州。大蒙古国至元代初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

2、史天泽

史天泽(1202年-1275年) ,字润甫。燕京永清(今属河北)人。大蒙古国及元朝初年名将。史天泽少善骑射。勇力过人。元太祖八年(1213年),随父史秉直归降木华黎。元太祖二十年(1225年),接替其兄史天倪都元帅职,率军击败金将武仙,又俘杀抗蒙红袄军将领彭义斌。

历授五路万户、河南等路宣抚使、中书右丞相、枢密副使、中书左丞相等职。至元十一年(1274年),奉命与伯颜等统军出征南宋,至郢州时因病北还。次年,病逝于真定,年七十四。累赠太尉、太师、镇阳王,谥号“忠武”。

3、许衡

许衡(1209年5月8日-1281年3月23日),字仲平,号鲁斋,世称“鲁斋先生”。怀庆路河内县(今河南沁阳)人。金末元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

许衡自幼勤读好学,之后为避战乱,常来往于河、洛之间,从姚枢得宋二程及朱熹著作,与姚枢及窦默相讲习。元宪宗四年(1254年),许衡应忽必烈之召出任京兆提学,授国子祭酒。

"八项规定"禁奢侈 古代如何禁止婚礼大操大办

至元六年(1269年),奉命与徐世隆定朝仪、官制。至元八年(1271年),拜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又领太史院事,与郭守敬修成《授时历》。至元十七年(1280年),因病归怀庆休养。

4、张弘范

张弘范(1238—1280年),元初大将,张柔第九子,字仲畴,今保定市定兴县河内村人。曾参加襄阳之战,后跟随元帅伯颜南下攻打南宋,是忽必烈灭宋之战的主要指挥者,曾击败南宋将领文天祥与张世杰,官居江东道宣慰使,深受元世祖忽必烈的器重。

至元十七年(1280年)正月十日病死,时年四十三岁。元世祖赠予银青荣禄大夫、平章政事,予谥武烈。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年),加赠推忠效节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齐国公,改谥忠武。元仁宗延祐五年(1319年),加赠“保大功臣”,加封淮阳王,予谥献武。

5、张养浩

张养浩(1270年—1329年),汉族,字希孟,号云庄,又称齐东野人,济南(今山东省济南市)人,元代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生于元世祖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卒于元文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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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屠致远

 申屠致远,字大用,其先汴人。金末从其父义徙居东平之寿张。致远肄业府学,与李谦、孟祺等齐名。世祖南征,驻兵小濮,荆湖经略使乞寔力台荐为经略司知事,军中机务,多所谟画。师还,至随州,所俘男女,致远悉纵遣之。至元七年,崔斌守东平,聘为学官。十年,御史台辟为掾,不就,授太常太祝,兼奉礼郎。帝遣太常卿孛罗问毛血之荐,致远对曰:?毛以告纯,血以告新,礼也。?宋平,焦友直、杨居宽宣慰两浙,举为都事,首言:?宋图籍宜上之朝;江南学田,当仍以赡学。?行省从之。转临安府安抚司经历。临安改为杭州,迁总管府推官。宋驸马杨镇从子玠节,家富于赀,守藏吏姚溶窃其银,惧事觉,诬玠节阴与宋广、益二王通,有司榜笞,诬服,狱具。致远谳之,得其情,溶服辜,玠节以贿为谢,致远怒绝之。杭人金渊者,欲冒籍为儒,儒学教授彭宏不从,渊诬宏作诗有异志,揭书于市,逻者以上。致远察其情,执渊穷诘,罪之。属县械反者十七人,讯之,盖因寇作,以兵自卫,实非反者,皆得释。西僧杨琏真加,作浮图于宋故宫,欲取高宗所书《九经》石刻以筑基,致远力拒之,乃止。改寿昌府判官。时寇盗窃发,加之造征日本战船,远近骚然,致远设施有方,众赖以安。

 二十年,拜江南行台监察御史。江淮行省宣使郄显、李兼诉平章忙兀台不法,有诏勿问,仍以显等付忙兀台鞫之,系于狱,必抵以死。致远虑囚浙西,知其冤状,将纵之,忙兀台胁之以势,致远不为动,亲脱显等械,使从军自赎。桑哥当国,治书侍御史陈天祥使至湖广,劾平章要束木,桑哥摘其疏中语,诬以不道,奏遣使往讯之,天祥就逮。时行台遣御史按部湖广,咸惮之,莫敢往,致远慨然请行。比至,累章极论之。桑哥方促定天祥罪,会致远章上,桑哥气沮。江西行省平章马合谋于商税外横加征取,忽辛籍乡民为匠户,转运使卢世荣榷茶牟利,致远并劾之。又言占城、日本不可涉海远征,徒费中国;铨选限以南北,优苦不均,宜考其殿最,量地远近,定为立制,则铨衡平而吏弊革。他如罢香莎米,弛竹课禁,设司狱官医学职员,皆致远发之。

 二十八年,丁父忧,起复江南行台都事,以终制辞。二十九年,佥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事,未至,移疾还。元贞元年,纂修《世祖实录》,召为翰林待制,不赴。大德二年,佥淮西江北道肃政廉访司事,行部至和州,得疾卒。

 致远清修苦节,耻事权贵,聚书万卷,名曰墨庄。家无余产,教诸子如师友。所著《忍斋行稿》四十卷,《释奠通礼》三卷,《杜诗纂例》十卷,《集验方》十二卷,《集古印章》三卷。

 子七人:伯骐,征事郎、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司知事;骥,骊,俱为学官;駉,奉政大夫、兵部员外郎。

 雷膺

 雷膺,字彦正,浑源人。父渊,金监察御史。膺生七岁而孤,金末,母侯氏挈膺北归浑源,艰险备尝,织纴为业,课膺读书。膺笃志于学,事母以孝闻。太宗时,诏郡国设科选试,凡占儒籍者复其家,膺年甫弱冠,得与其选,愈自砥砺,遂以文学称。丞相史天泽镇真定,辟为万户府掌书记。世祖即位,初置十路宣抚司,诏选耆旧使副子弟为僚属,授膺大名路宣抚司员外郎。中统二年,斡林承旨王鹗、王磐荐膺为翰林修撰、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五年,调陕西西蜀四川按察司参议。至元二年,改陕西五路转运司谘议。四年,用兵于蜀,佩金符,参议左壁总帅府事,师还,升承务郎、同知恩州事。宪府表荐其能,遂入拜监察御史,首以?正君心、正朝廷百官?为言,又斥聚敛之臣不宜作相。十一年,加奉议大夫,佥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司事,以称职闻。十四年,进朝列大夫、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是时,江南新附,诸将市功,且利俘获,往往滥及无辜,或强籍新民以为奴隶。膺出令,得还为民者以数千计。十八年,转淮西江北道提刑按察副使,以母老辞。二十年,迁行台侍御史,奉母之官,分司湖广、江西,奏劾按察使二人及行省官吏之不法者。二十二年,丁母忧,去官。明年,起复,授中议大夫、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时苏、湖多雨伤稼,百姓艰食,膺请于朝,发廪米二十万石赈之。江淮行省以发米太多,议存三之一,膺曰:?布宣皇泽,惠养困穷,行省臣职耳,岂可效有司出纳之吝耶!?行省不能夺,悉给之。时年六十二,即致仕,归老于山阳。二十九年,征拜集贤学士。成宗即位,朝会上都,召诸故老,谘询国政,膺为称首,多所建白。一日,延见便殿,奏对称旨,赐白玉带环一。明年,赐钞五千贯,进秩二品。大德元年夏六月,以疾卒于京师,年七十三。赠通奉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冯翊郡公,谥文穆。

 子肇,顺德路总管府判官。孙豫,南阳府穰县尹。

 胡祗皞

 胡祗遹,字绍闻,磁州武安人。少孤,既长读书,见知于名流。中统初,张文谦宣抚大名,辟员外郎。明年,入为中书详定官。至元元年,授应奉翰林文字,寻兼太常博士,调户部员外郎,转右司员外郎,寻兼左司。时阿合马当国,进用群下,官冗事烦,祗遹建言:?省官莫如省吏,省吏莫如省事。?以是忤权奸,出为太原路治中,兼提举本路铁冶,将以岁赋不办责之。及其莅职,乃以最闻。改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副使。宋平,为荆湖北道宣慰副使。有佃民诉其田主谋为不轨者,祗遹察其冤,坐告者。十九年,为济宁路总管,上八事于枢府言军政:曰役重,曰逃户,曰贫难,曰正身入役,曰伪署文牒,曰官吏保结,曰有名无实,曰合并偏颇。枢府是之,以其言著为定法。济宁移治巨野县,自国初经兵戈,其废已久,民居未集,风俗朴野。祗遹选郡子弟,择师教之,亲为讲论,期变其俗,久之,治效以最称。升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所至抑豪右,扶寡弱,以敦教化,以厉士风。民有父子兄弟相讼者,必恳切谕以天伦之重,不获已,则绳以法。召拜翰林学士,不赴,改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未几,以疾归。二十九年,朝廷徵耆德者十人,祗遹为之首,以疾辞。三十年,卒,年六十七。延祐年,赠礼部尚书,谥文靖。子持,太常博士。

 王利用

 王利用,字国宾,通州潞县人。辽赠中书令、太原郡公籍之七世孙,高祖以下皆仕金。利用幼颖悟,弱冠与魏初同学,遂齐名,诸名公交口称誉之。初事世祖于潜邸,中书辟为掾,辞不就。中统初,命监铸百司印章,历太府内藏官,出为山东经略司详议官,迁北京奥鲁同知,历安肃、汝、蠡、赵四州知州,入拜监察御史。蓟州有禁地,民不得射猎其中,逻者诬州民冒禁,籍其家,利用纠之,逻者诉于上,利用辨愈力,得以所没入悉归之民。擢翰林待制,兼兴文署,奉旨程试上都、隆兴等路儒士。升直学士,与耶律铸同修实录。出为河东、陕西、燕南三道提刑按察副使、四川提刑按察使。四川土豪有持官府长短者,问得其实,而当以罪,民赖以安。都元帅塔海,抑巫山县民数百口为奴,民屡诉不决,利用承檄核问,尽出为民。大德二年,改安西、兴元两路总管。其在兴元,减职田租额,站户之役于他郡者悉除之,民甚便焉。有妇毒杀其夫,问药所从来,吏教妇指为富商所货。狱上,利用曰:?家富而货毒药,岂人情哉?讯之,果冤也。未几,致仕,居汉中。

 成宗朝,起为太子宾客,首以切于时政者疏上十七事:曰谨畏天戒,取法祖宗,孝事母后,敬奉至尊,抚爱百姓,敦本抑末,清心听政,寡欲养身,酒宜节饮,财宜节用,有功必赏,有罪必罚,杜绝谗言,求纳直谏,官职量材而授,工役相时而动,俾近侍时赴经筵讲读经史。帝及太子嘉纳之。皇后闻之,命录别本以进。利用以老病不能朝,帝遣医诊视之,利用谓弟利贞、利亨曰:?吾受国厚恩,愧不能报,死生有命,药不能为也。?遂卒,年七十七。

 利用每自言,平生读书,于恕字有得焉。廉希宪当时名相,简重慎许可,尝语人曰:?方今文章政事兼备者,王国宾其人也。?武宗即位,以官僚旧臣,制赠荣禄大夫、柱国、中书平章政事,封潞国公,谥文贞。

 畅师文

 畅师文,字纯甫,南阳人。祖渊,赠中顺大夫、上骑都尉、魏郡伯。父讷,有诗名,注《地理指掌图》,仕为汴幕官,赠太中大夫、上轻车都尉、魏郡侯。师文幼警悟,家贫无书,手录口诵,过目辄不忘。弱冠,谒许衡,与衡门人姚燧、高凝皆相友善。至元五年,陈时政十六策,丞相安童奇其才,辟为右三部令史。十二年,丞相伯颜攻宋,选为掾属,从定江南,及归,舟中惟载书籍而已。十三年,编《平宋事迹》上之。十四年,除东川行枢密院都事,尽心赞画,多所裨益。十六年,安西王承制改四川北道宣慰司经历,寻除承直郎、潼川路治中。修府舍,发地得银五十锭,同僚分师文十锭,不受,用以修庙学及传舍,余作酒器给公用。十九年,承制改同知保宁路事,治尚平简,反侧以安。二十二年,佥西蜀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二十三年,拜监察御史,纠劾不避权贵,上所纂《农桑辑要》书。二十四年,迁陕西汉中道巡行劝农副使,置义仓,教民种艺法。二十八年,改佥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事。时更提刑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就佥本道肃政廉访司事,黜奸举才,咸服其公。三十一年,徙山南道。松滋、枝江有水患,岁发民防水,往返数百里,苦于供给,师文以江水安流,悉罢其役。驸马亦都护家人怙势不法,师文治其甚恶者,流之。大德二年,改山东道,入为国子司业。七年,出为陕西行中书省理问官,决滞狱,不少阿徇。顷之,以疾家居。九年,擢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副使,又以疾不赴。十年,改太常少卿,转翰林侍读学士、朝请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至大元年,修《成宗实录》,赐钞壹百锭,不受。时制作多出其手。二年,加少中大夫。三年,请补外任,除太平路总管。时大旱,师文捐俸致祷,不数日,澍雨大降,遂为丰年。当涂人坐杀牛祈雨,囚系者六十余人,师文悯而出之。公田米积之盈屋,曰:?我家几人,能尽食此乎!?呼贫士及细民,恣其取去。廉访分司官前后至者,必先谒师文,称为先生。师文在任未久,境内晏然。皇庆二年,复召为翰林侍读学士、中奉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奉旨撰《王勃成道记序》等文,赐银贰铤,不受。除燕南河北道肃政廉访使,以病去官。延祐元年,征拜翰林学士、资德大夫,行至河南,复以病归襄阳。四年秋八月,考河南乡试归,次襄县,卒于传舍,年七十一,葬襄阳岘山。泰定二年,赠资政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左丞、上护军,追封魏郡公,谥文肃。后至元八年,加赠推忠守正亮节功臣。

 三子,长曰笃,仕至太中大夫、江东道肃政廉访副使。

 张炤

 张炤,字彦明,济南人。父信,以商贾起家,赀雄于乡。壬辰岁饥,出粟赈贷,乡人赖以全活。炤,幼颖悟力学,始补吏济南,上计寿阳,行省有积年勾考未输银一十万五千两,炤条陈利害切至,遂获免征,民得无扰。中统元年,辟为中书省掾,俄迁右司提控案牍。四年,出为山东东路大都督府员外郎。至元四年,转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八年,进阶奉训大夫、知兖州事。时州境亢旱,吏民恳祷不雨,炤始至,甘雨沾足。闻属邑有桀黠吏,挟官府肆为暴横,炤绳之以法,杖出境外,民害遂息。十一年,改授淮西等路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丞相阿塔海领军进攻瓜洲、镇江,炤运粮储,给战具,凡二年,赞画之力居多。十三年,扬州未下,丞相阿术提兵攻之。五月,宋将李庭芝弃城遁泰州,炤领兵迫扬州城下,躬往招谕,制置朱焕以城降,庭芝亦就擒。炤传檄未下州郡,皆望风款附。从阿术入觐,世祖赐锦衣、鞍勒。十三年,升太中大夫、扬州路总管府达鲁花赤,商议行中书省事,佩金虎符。时行省在扬州,据南北要津,炤抚绥劳来,上下安之。十六年,改镇江路总管府达鲁花赤,谢病归,购书八万卷,以万卷送济南府学资教育。二十一年,起为东昌路总管,莅政二年,吏民畏服,以治最称。二十五年卒,年六十四。延祐五年,赠太中大夫、东昌路总管,追封清河郡侯,谥敬惠。子用中,沂州山场同提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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