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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的中吴大道是大货车禁区吗

梵高1年前 (2023-12-31)阅读数 5#车辆
文章标签车辆北路

常州的中吴大道是大货车禁区。

常州的中吴大道是大货车禁区吗

一、常州市车辆限制通行外围区域

1、车辆限制通行外围区域东线由青洋路调整至232省道,南线312国道不变,西线由龙江路调整至玉龙路,北线由黄河路调整至辽河路。

2、限制通行区域和道路为:232省道、中吴大道、青洋中路、312国道、龙江南路、中吴大道、玉龙南路、玉龙中路、龙城大道、龙江北路、河海西路、长江北路、黄河西路、黄河中路、黄河东路、河海东路、青洋北路、龙锦路、大明路、潞横路围成的区域内和龙锦路(大明路至青洋北路)、大明路(潞横路至龙锦路)、潞横路(232省道至大明路)。

3、保留孟河镇车辆限制通行区域,限行区域和道路不变。

4、调整薛家镇车辆限制通行区域,限行区域为:龙江北路、汉江西路、薛冶路、丽园路、玉龙中路、辽河路围成的区域内(不含黄河西路、玉龙中路、汉江西路)。

5、新增龙虎塘镇、春江镇、新桥镇车辆限制通行区域,限行区域和道路为:

(1)龙虎塘镇区:龙栖路、辽河路、常澄路围成的区域内和龙栖路(辽河路至常澄路)、龙虎大街(常澄路至龙业路)。

(2)春江镇区:长江北路、创业路、龙江北路、赣江路围成的区域内和346国道、通江北路、胜利路、龙圩路围成的区域内。

(3)新桥镇区:通江中路、黄河中路、龙江北路、辽河路围成的区域内,通江中路、辽河路、龙江北路、嫩江路围成的区域内和辽河路(龙江北路至通江中路段)。

6、在车辆限制通行外围区域内和道路上:

(1)全天禁止大型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通行。摩托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间不变。

(2)核载5吨(含)以下厢式(载货部位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下同)或封闭式(载货部位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下同)载货汽车避高峰(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下同)通行。

(3)其他载货汽车每日19时至次日7时通行。

二、常州市车辆限制通行中心区域

1、车辆限制通行中心区域东线由丽华路调整至青洋路,南线中吴大道不变,西线由长江路调整至龙江路,北线由龙城大道调整至河海中路、泰山路、黄河路、河海东路。

2、限制通行区域和道路为:青洋北路、青洋中路、中吴大道、龙江中路、龙江北路、河海西路、泰山路、黄河中路、黄河东路、河海东路围成的区域内和中吴大道(龙江中路至青洋中路段)。

3、在车辆限制通行中心区域内和道路上:

(1)核载3吨(含)以下厢式或封闭式载货汽车避高峰通行。

(2)核载5吨(含)以下的厢式或封闭式载货汽车每日19时至次日7时通行。

(3)其他载货汽车每日22时至次日6时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

车辆进出停车场(库)或者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第三十八条 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三)依次按顺序行驶,不得频繁变更车道;

(四)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

(五)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行经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依次有序通过,不得无故停滞、缓行,妨碍后方车辆的正常通行。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老司机们注意!常州调整部分车辆限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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