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公告(2)
(3)上传电子照片要求。
户籍电子照片。上传为1张照片,照片内容必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内容完整且清晰可辨认;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应小于5M。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证件报名人员应当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凡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将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更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
(四)考试费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费〔2003〕1103号)规定,我区报名人员每人应交纳210元考试费,网上交费截止日期为7月10日。在网上支付考试费时,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且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进行交费,今年可选择的网上交费银行有: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具体交费银行可按网上报名交费页面链接进行选择。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特别提示:克州由于非税收缴系统变更,无法进行网上交费,请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克州司法局进行现场交费。
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下载考试成绩通知单。
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且不得再选择其他报名地重复报名;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更改考试地等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所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需开具财政票据的,可于10月19日至10月23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凭证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发票。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应于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20日。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地点
全区共设乌鲁木齐、伊犁、昌吉、奎屯、石河子、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9个考区。其中哈密地区、吐鲁番市考生在乌鲁木齐考区参考,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州、克拉玛依市考生在奎屯考区参考;克州考生在喀什考区参考。
(三)考试纪律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携带的居民身份证件种类或所载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粘贴条形码和填涂作答;应试人员应当遵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为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防止违纪作弊行为,今年全疆各考区将采取多项防范替考和作弊措施,严惩考试违纪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望各位考生予以配合。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应试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所地基层组织。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一)成绩查询及成绩单打印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11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并打印《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将不再寄发成绩通知单。
(二)资格申请
1、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司法部规定期限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2、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于2016年7月31日前,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咨询电话及网站
(一)自治区司法厅咨询电话:0991-2956500、2956501
(二)各报名地司法局咨询电话:
伊犁州司法局 0999-8233226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0991-2322045、0991-2828044
哈密地区司法局 0902-2230012、0902-2254528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0906-2125820、0906-2132250
昌吉州司法局 0994-2351904、0994-2348782
巴州司法局 0996-2027260、0996-2033544
石河子市司法局 0993-2912275、0993-2912276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0990-6234160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0997-2283192
克州司法局 0908-4230810
博州司法局 0909-2314042
喀什地区司法局 0998-2652469
塔城地区司法局 0901-6223733
和田地区司法局 0903-2022025
吐鲁番市司法局 0995-8522566
奎屯市司法局 0992-3234433
(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10)88177421;(010)88177422;咨询服务时间:每天08:00?22:00。
(四)网上交费问题咨询电话:工商银行:95588、建设银行:95533、中国银行:95566。
全国省车牌
北京(京)、天津(津)、黑龙江(黑)、吉林(吉)、辽宁(辽)、河北(冀)、河南(豫)、山东(鲁)、山西(晋)、陕西(陕)、内蒙古(内蒙古)、宁夏(宁)、甘肃(陇、甘)、新疆(新)、青海(青)、西藏(藏)。
湖北(鄂)、安徽(皖)、江苏(苏)、上海(沪)、浙江(浙)、福建(闵)、湖南(湘)、江西(赣)、四川(川、蜀)、重庆(渝)、贵州(黔、贵)、云南(滇、云)、广东(粤)、广西(桂)、海南(琼)、香港(港)、澳门(澳)、台湾(台)。
扩展资料;
车牌识别停车管理系统的作用
1、不停车快速入场,无需验卡,验票,并且可做到入口无人管理。
2、车牌自动识别
3、拒绝车位占用
4、对特殊客人优惠收费,当登记车辆驶出停车场时,系统自动处理收费信息,并按设置的优惠时限和优惠折扣计算停车费用。对特殊车辆的临时免费,如军车、武警车、京车等特殊车牌识别。
5、由于车牌识别系统自动识别车牌号码作为停车管理的凭证,不需拿取任何入场凭证,大大提高了出入停车场的便捷性,并降低了出入场设备的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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