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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外地大货车限行最新规定时间

小肉包1年前 (2024-01-06)阅读数 5#车辆
文章标签工作日机动车

深圳市外地大货车限行最新规定时间如下:

1. 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所有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需要持有货车通行证。

2.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外地籍货车限制行驶S3广深、G4广深、宝安大道、东方大道(龙王庙立交至南环路段)、高新南十道、光明大道(凤凰立交至松白路段)、松安路(不含)、文体中心路、裕安路(不含)、长城一条街、深圳山路。

3. 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大型人货混装、载货汽车和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及以内机动车在福田口岸以上北环大道(龙珠立交以西)——环湖路(含客村立交桥底道路)——香山中街——玉泉山路——香山西街——北环大道以南范围内行驶,不需进入通告所列管制区。

4.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行驶,不需经“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二次确认,不得再次申请免限行。

5. 法定节假日:深圳全市范围工作日需要凭证通行。

6. 早晚高峰期限行:所有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需要进入绕城高速(S86)、大南山隧道、海上世界/蛇口港/南水高速公路(S33)、丹平快速路、龙岗大道、布龙公路、清平高速公路(S29)、机荷高速公路(S31)及东部过境通道通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时间限制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成都绕城大货车限行时间

法律分析:可以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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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绕城大货车限行时间如下:

一、外地籍货车:

每天6:00至22:00禁止在除G4202成都绕城高速以内和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以南、剑南大道(含)以东、天府四街(含)、天华二路(含)一线以北、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一线以西合围区域道路行驶。

二、川A籍大型汽车号牌货车限行措施:

深圳市外地大货车限行最新规定时间

1、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节假日晚高峰时段(17:00至20:00),禁止在三环路(含)至成都除G4202的绕城高速之间区域道路行驶。

2、每日7:00至22:00,禁止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以东、天府四街(含)、天华二路(含)一线以北、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一线以西合围区域(以下简称高新南区)]道路行驶。

3、川A籍小型汽车号牌货车,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0:00)及节假日晚高峰时段(17:00至20:00),禁止在三环路(含)和高新南区道路行驶。

其他车辆限行措施: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道路行驶;工作日的7:00至9:00、17:00至21:00时段以及节假日的17:00至21:00时段,禁止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之间区域道路行驶。

新能源货车、冷链运输车、水泥砼罐车、生活垃圾运输车、园林绿化车、市政执法、作业车,持有《三绿工程证》《早餐配送通行证》的机动车,允许全天24小时在上述区域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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