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2020南阳公共交通恢复时间和限行新规定

梵高10个月前 (01-08)阅读数 4#车辆
文章标签疫情防控

南阳这里的交通已经逐渐恢复大部分了,对于大家的日常出行也是可以满足的,小编今天的这篇文章就是来给大家整理一些最近南阳的交通恢复信息的,如果大家也需要了解一下的话,可以和小编一起看看这篇文章。

公共交通恢复时间

公交恢复

因疫情防控需要,城区41条公交线路复工后,市公交总公司对各线路的服务时间和运力投放等作了适当调整。实行扫健康码、戴口罩乘车。其中,Y1、Y2两条夜班高铁专线暂不营运,其他41条公交线路实行运力减半运营,班次间隔适当延长;所有运营线路的首末班时间暂时调整为:首班7:00,末班19:00。

出租车恢复

南阳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自11日逐步恢复运营

3月11日,记者从南阳市运管局获悉,自3月11日零时起,中心城区所有出租车(含网约车)逐步恢复正常运营。

出租车行业恢复营运后,驾驶员应获取自己的健康码,通过公司健康状况排查后签订诚信承诺书,领取并粘贴单车疫情防控通行二维码、了解复运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后方可参运;营运车辆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区域合规营运,营运期间驾驶员全程佩戴口罩并提醒乘客戴好口罩,监督乘客扫码登记相关信息并确认完成后引导乘客后排乘坐,乘客不按规定佩戴口罩或扫码登记驾驶员可拒绝其乘车;车辆每日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到公司疫情防控检查点进行防疫监测,在营运中,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驾驶员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公司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乘客,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_取隔离等措施,不得瞒报、谎报、漏报、缓报。

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根据《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宛防指〔2020〕26号)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调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2日(周四)零时起,中心城区内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恢复执行南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25日下发的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明确的限行规定,即:从2020年3月12日(周四)零时至2020年3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施行每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限行两个尾号的规定。

2020南阳公共交通恢复时间和限行新规定

二、《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第十三号)》同时废止。

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放的红、黄、蓝、绿、C、D车辆通行证一律废止。

四、市域内所有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运营按照(宛防指〔2020〕26号)文件执行。

五、往返卡点的所有货运车辆只查验司乘人员信息和活动轨迹,不查验车辆通行证。

以上信息就是最近南阳的交通信息了,大家出门的时候一定要记住戴口罩,记住疫情快要结束了啊!但是还没有结束啊!

南阳限号时间每周工作日8时至19时实施限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信臣路以南、东环路以西、雪枫路以北、北京路以东(均不含本路)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限行时间:从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3月15日,每周工作日8时至19时实施限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规定: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车牌尾号。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

不受限制的机动车: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电力、通讯、热力等)。

2、客车、公交车、出租车、校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车辆,办理入市通行证的通勤车辆。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快递)、押款(含带有“PBC”标识)、保险理赔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殡葬等专用车辆。

4、有明显标志运送蔬菜的绿色通道车辆,服务民生的物流车辆。

5、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

6、持有河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运输车辆。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