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过年小车岱黄高速限单双号吗
今年春节长假期间(2月18日—24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通行高速公路的载客车辆免费。届时,进出城车流将在全市各进出城路口相互叠加,上下高速公路的相关道路通行压力增大。为避免部分区域道路出现“逢节必堵”的囧境,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昨日发布堵点预警和避堵攻略,提醒司机朋友们在注意相关交通节点的同时,如何绕行避开堵点、安全顺利出行。
堵点一:岱黄高速刘店立交
拥堵指数:★★★(重度)
因岱黄高速刘店立交施工,岱黄公路三金潭立交刘店—府河收费站路段虽分别采取了限号和限货措施,但通过岱黄高速到黄陂、红安、大悟等地,或经汉十高速前往孝感、随州、襄阳、十堰等地的车辆增多,届时进出城车流将在岱黄高速相互叠加,远远超过其2.5万辆/天的设计通行能力。该处也冠有“逢节必堵”的魔咒。
●交通管制措施
1、每天7时—20时,岱黄公路三金潭立交—府河收费站路段,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
2、每天6时—20时,巨龙大道叶店—石道线路段,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通行。
3、每天6时—20时,岱黄公路三金潭立交—刘店立交路段,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通行。
4、三金潭立交,禁止车辆由东向北通行(三环线由平安铺立交方向右转至黄陂方向)、由西向北通行(三环线由姑嫂树立交方向至黄陂方向)。
●堵点高峰时段路段
1、春节期间时间节点:2月17日(腊月二十九)晚间,2月19日(正月初一)、20日(正月初二)8时—11时30分许将会出现出城高峰;2月21日(正月初三)、23日(正月初五)、24日(正月初六)15时—21时30分许将会出现返程高峰。车流会在三金潭、岱黄高速府河桥和府河收费站、黄陂收费站形成叠加。
2、每天时间节点:通行岱黄高速的车流方向性较强,每天8时—11时30分集中驶往黄陂(出城)方向,15时30分—20时30分集中驶往市内(进城)方向。司机朋友们不妨在下午时段出城、上午时段进城,可以避开车流高峰,省时省力。
3、4个重要交通节点,即岱黄高速三金潭立交、刘店立交、府河收费站、黄陂收费站。(1)出城方向:车流会在三金潭立交上三环线匝道以及府河桥处叠加。(2)进城方向:通行汉十高速、岱黄高速,包括部分通行外环高速进城的车辆会以100公里的时速在府河收费站、刘店匝道、府河桥路段叠加。(3)黄陂收费站也会受黄陂转盘通行能力的限制而形成车流积压。(4)受刘店立交施工的影响,机场高速宋家岗、机场收费站、盘龙收费站也会出现车流聚集。
堵点二:机场高速公路
拥堵指数:★★(中度)
因武汉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需要,2014年10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S18机场高速公路(绕城高速盘龙立交以北至天河机场)全封闭,进行天河机场三期第二跑道工程施工。
●避堵攻略
武汉市区车辆行驶线路:
1、路线一:武汉市区方向车辆受影响较小,可从二环线、三环线通过S19机场二通道进出天河机场;
2、路线二:通过S18机场高速—丰荷山互通—S19机场二通道进出天河机场。
机场二通道与绕城高速交叉设置了黄花涝互通,但目前该互通未与绕城高速相通,这导致原来黄陂前川及省内其他地市(十堰、襄阳、随州、孝感、恩施、宜昌、黄石等)通过绕城高速进出天河机场的车辆只能从盘龙收费站进出天河机场。同时,因丰荷山互通未设置盘龙城往机场二通道方向的匝道,也导致盘龙城区域的车辆进出天河机场需要绕行
广州市区货车限制路段有哪些
湖北很多地方的高速都已经进行了交通管制了,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进行着疫情管控,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整理一下湖北这里的交通管制信息,大家最近要开车路过这些地方的话,一定要注意。
武汉1月25日,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就城区交通管制事项通告:
自2020年1月26日零时始,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市民确有通行需求的,按指挥部第8号通告执行,各社区配备足够车辆保障需求。
鄂州1月25日晚11时,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自1月26日零时始,除经许可的应急保供运输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同时,全市征调132台出租车,分配到城区各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用于因突发重大疾病等紧急情况的交通保障。
对未经允许通行的,将予以依法处理。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天门1月28日,天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就中心城区交通管制事项下发通告:
自2020年1月28日15时始,除经许可的应急保供运输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全市征调50台出租车,由市防控指挥部交通组统一调度使用,用于紧急情况的交通保障。对未经允许通行的,将由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理。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潜江1月29日,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下发通告:
自2020年1月30日10时起,市域范围内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主要通行道路实行物理隔离和设卡管理,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管理和运输医疗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上路通行。
孝感1月29日,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12号令:
自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孝感城区和各县(市、区)主城区、城关镇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城市主要通行道路实行物理隔离和设卡管理,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管理和运输医疗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外,其它车辆禁止上道路通行。
同日,孝昌县公安局发布通告:自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对孝昌县城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仙桃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湖北省仙桃市中心城区1月29日18时开始实施机动车禁行管理。
自1月29日18时起,中心城区除经许可的应急供保运输车、公务车、邮政车、救护车、垃圾清运车、消防车和殡葬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出行。对未经允许而通行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黄冈1月30日,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出通告,为对全市市县城区道路及乡村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自2020年1月31日零时起,黄冈市区和各县(市、区)主城区、城关镇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城区主要通行道路实行物理隔离和设卡管理,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上路通行。
恩施州1月30日,恩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交通及市场管控的通告:
倡议人不上街,车不上路。州城中心城区实行车辆限号上路,出租车、救护车、环卫车、警车、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抢修车、公务用车等应急车辆除外。周一、周二车牌尾号为0、1、2、3的车辆通行;周三、周四车牌尾号为4、5、6的车辆通行;周五、周六、周日车牌尾号为7、8、9及字母的车辆通行。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区“三办一镇”社区工作人员车辆及生活必需物资保障运输车辆实行通行证放行。
管控措施自1月31日零时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宜昌2月2日,宜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宜昌市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自2020年2月2日凌晨1时起实施交通管制。
管制道路为:东湖一路沿江大道路口,东湖一路北门外正街路口,东湖一路樵湖二路路口,夷陵大道金缔华城后门处,东山大道馨岛国际大酒店停车场入口处,体育场路东体桥路口,黄河路西陵区开发园区龙门架处,夜明珠路沙河路口,夜明珠路三峡高速入口,西坝路西坝四路路口,和平路西坝四路路口。
在管制区域内严禁各类机动车(除警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生活保障车等之外)通行。
荆州2月2日,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市区进一步限制车辆通行的通告:自2020年2月2日14时起,对中心城区实行交通管制,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个人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上中心城区道路行驶:
医务人员乘坐车辆(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医院工作证);救护消防抢险等特种车辆;货车(运送医疗器械、药品、医用防护用品、生活物资的,不含运送活禽和野生动物车辆);持有“市指挥部”通行证车辆;“市指挥部”批准的临时通行车辆;执行防疫任务的“公务用车”字样车辆。
黄石2月2日,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自2020年2月3日零时起实施交通管制。管制道路为:黄石大道、花湖大道、迎宾大道、天津路、武汉路、颐阳路、湖滨大道、杭州东路、杭州西路、桂林南路、桂林北路、沿湖路、磁湖路、大泉路、下陆大道、鹿獐山大道、铜鼓大道。以上道路全线管制,各道路路口采取红灯禁行措施。
管制道路除警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货车、公务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和持有市指挥部及市交巡警支队核发通行证等车辆之外,严禁其他机动车辆通行。
城区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特殊原因外,小区禁止车辆出入。
十堰2月2日,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自2020年2月3日上午6时起,在十堰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关地区禁止车辆通行,切断病毒传播渠道。除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允许的“六类车辆”“四类人员”驾驶车辆和指挥部临时允许通行的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通行。
荆门2月2日,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自2020年2月3日上午8时起,荆门中心城区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个人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上中心城区道路行驶:医疗救护、消防救援和应急抢险等特种车辆;运送医疗器械、药品、医用防护用品、生活物资等车辆(不含运送活禽和野生动物车辆);冷链物流运输车辆(含蔬菜水果、水产品及冷冻食品运输车辆);运送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热等相关物资车辆;执勤执法车辆和执行防疫任务的公务用车;军用车辆;邮政快递车辆;医务人员乘坐车辆(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医院工作证);垃圾清运车辆、医疗废物转运车辆,殡葬车;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以及保障企业运行必须的工作人员的车辆,由市直各部门、各区集中向市防控指挥部申请核发“荆门中心城区通行证”后方可通行;因病人复检、透析、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看病就医人员,由路面现场执勤人员核实确定后,允许临时通行。
咸宁2月3日,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第7号通告:
自2020年2月3日15时起,对中心城区(东至泉都大道,南至太乙大道,西至嫦娥大道,北至107国道)实行交通管制措施。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等车辆除外,限制所有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中心城区道路行驶。
将统一征调的出租汽车用于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交通保障,市民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用车。
来源:湖北权威发布综合
这些就是整理来的有关湖北最近的高速交通管制的信息了,大家最近其实还是不要出门的话,也是为了保护自己更加的安全!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货车
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穗公〔2007〕277号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07年11月5日零时起,对我市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每天7:00-9:00及17:00-20:00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00-20:00,禁止广州市籍(含从化、增城市)号牌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东环高速公路以西;
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以东路段)以南。
二、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沙太路(北环高速公路以北段)南往北方向,不含佛山市辖区内道路]每天7:00-21:00禁止外市籍号牌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东环高速公路(中山大道东以南段)以西;
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茅山互通立交以南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西环高速公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以南。
三、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24小时禁止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通行。
《广州市公安局通告》(穗公〔2002〕109号)、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广园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2004〕123号)和《关于调整广园快速路及其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穗公〔2006〕280号)中有关限制货车通行的内容同时废止。
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在准许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内,如另有规定禁止货车行驶的路段,则按规定执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二OO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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