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卖的药和药店买的药一样吗
医院的“药品零差价”,可以简单的理解为零加价,也就是多少钱买多少钱卖。而这个买价,就是集中采购平台上的价格。医院的药品是必须通过国家或省级采购平台网上集中采购的。
其实,这个价和药店差别不会很大,药店也不指着这部分药挣钱。
一些医保谈判药通过集中采购之后可能更便宜,但可能有时候这种便宜药突然就没有了。这个和集中采购的量和药厂产能有关。
二、关于药店卖药。
药品零差价医院怎么赚钱_为什么医院的药品比外面药店的贵
药店的药品采购渠道比医院要宽松的多,而且少了不少政策流程。使药品的售卖更灵活。
但存在的问题是,可能你买的同种药名的药品,因药品生产商不同(有些小厂或没听过名字厂家的药,质量和效果上无法保证),存在相当大的差价。药店会主推这部分利润更大的药。但同名、同厂家生产、同规格的药品价格,其实和医院基本一致,有时候还可能稍贵点。
原因是集中采购的药品,药店是最后分配到的,而且中间利润基本上没有。
医院药品已经实行零差价为什么老百姓还是去药店买药?
去药店买药,个人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方便。
去医院买药,需要医生开药,找医生开药这个过程很麻烦。医院是电子系统运行的。
也就是说,看病、开药一定是需要挂号的,就是医院内部人员也是一样,否则根本无法在医院电脑系统内录入,更不能通过医保核销。挂号是需要交费的,而且费用不低,然后还需要或长或短的等待。
好不容易等到医生能给你开药了。有些药医生不会对你想要的药品开处方,或是规定只能开几盒或几种。原因:《医保协议》。
2、《医保协议》的差异与监管不同。
现在无论是去医院还是去药店买药,只要是能核销的,都直接核销。使百姓买药核销更方便。
其实,这个核销款是医院或药店自己出钱垫付的(卖药的先垫付核销那部分费用)。当然当地的医保局会返还这个钱。但只要涉及到钱,就一定有一个付钱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医保协议》。
只有签订《医保协议》才有医保药品的核销资格,医保局才会把你垫付的钱还给你。
每个地区的医保协议内容都不一样,但大致内容都相同。但医院和药店的《医保协议》绝对不同。药店存在很大的弹性空间。
医院的《医保协议》。
医院的《医保协议》内对什么病开什么药,开多少药都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即使是核销药品,在什么情况下核销也有相当细化的规定。
医院越大,盯着的部门越多,国家检查、省里检查都会盯着这样的医院。
别说什么官官相护,现在除了特别好的关系,否则没人敢承担这个责任,而且审计也不是一次,也不是一个部门审计。而且最狠的是,现在都是异地飞行检查+审计公司相结合这种方式。
医院内办公、诊查、财务、药品、器械、后勤采购。只要和钱有关的,都是通过电脑系统。这个电脑系统对医院所有的一切都有记录。而且这个记录是可能调出来的,国家审计机构会不定期的对这个进行审计,而审计的方法就是调取医院的信息记录(大数据)。这个,人为根本改不了,想不用电脑系统或不经过电脑系统?不可能。
审计如果一旦发现在违规,是不会管你是不是大医院的,照罚不误。人家不认识你,不在乎你。
药店的《医保协议》。
药店的《医保协议》也很严格,但监管和审查就没那么严。串项收费在药店是普遍现象。而且他们的药品采购是可以不经系统集中采购的,药品的出入量也可以不经过系统。这些就存在操作的空间。
而审计、监管部门、包括媒体的目光全在大医院。对药店就宽容的多。
药店可以把你买的药品串换成全核销药品,使本来需要你自己支付的那部分费用也不用自己交现金,只要医保卡里有钱,或者只要你是门诊特殊疾病患者。
药品零差价医院怎么赚钱_为什么医院的药品比外面药店的贵
有些小药店更过份,就像个小超市。
当然,对药店的管理正在逐步正规化。至少“小超市”现象是基本没有了,但药品串项仍然存在且常见。
所以,个人认为,只要您知道自己需要的药品是哪种,拿着药盒到药店去买药还是方便一些。
至于比价,医院会对院内药品价格进行公示,这是要求,必须公示。这个不用挂号就可以看到。
所以买药,同种药品,同样规格,同一产商。哪的便宜就去哪买。如果价格一样,当然哪个方便就去哪买。药店,怎么说都比医院开药方便。
只要去药店买药的时候,别听营业员忽悠就行。认准厂家,认准规格。拿着你一直在服用的那种药的盒子去。如果没买过,就买大厂家生产的。
有区别。
去医院开药,需要先挂号,医生看病,根据病情开出合适的药物。需要排队挂号,看病,时间会长一些,比较繁琐一点。如果去药店,可以直接买药,省去很多步骤。
但是医生开药可能会更有针对性,而且大部分药物可以医保报销。去药店开药,不能报销,更为重要的是,药店的工作人员喜欢推销一些价格高,利润高的药物,而且药店没有医生,不能够根据你的病情选择最合适的药物,导致有时候不能对症治疗。所以,有人会觉得药房的药物没有这么好的效果。
药品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2013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