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合数、因数、倍数、负数、正数、整数、分数、小数、自然数的定义及他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自然数:所有正整数和零 (0、1、2、……)→非负数
整数:表示物体个数的数 (……、-1、0、1、……)
正数:大于零的数 (1、2、3、……)
负数:小于零的数 (-1、-2、-3、……)
分数:把单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在若干份中的一份或几份的数 (1/2、5/4、……)
小数:把十进分数仿照整数的写法写成不带分母的形式,由整数部分、小数部分和小数点组成
(1.23、0.3458、……)
质数:在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没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2、3、5、……)→只有两个因数
合数:在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的数整除的数
(4、8、9、……)→有三个因数或以上
因数:两个数相乘,其中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 (4×5=20, 4和5为20的因数)
倍数: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整数整除,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或一个数除以另一数所
得的商 (20÷4=5, 20既是4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
一般明白了他们的定义自然就知道他们的区别和联系了。
详细的可以直接问我或上百度百科搜索。
质数
质数又称素数。指在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没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换句话说,只有两个正因数(1和自己)的自然数即为质数。
最小的质数是2, 它也是唯一的偶素数。 最前面的素数依次排列为:2,3,5,7,11,13,17,19, 23, 29, 31......
合数
比1大但不是素数的数称为合数。
自然数中除能被1和本数整除外,还能被其他的数整除的数。
如:6能被1和6整除,也能被2和3整除,所以说不是质数,是合数。
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
备注:1和0既非素数也非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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