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的区别
房产证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的区别如下: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房产证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出让土地年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年限不尽相同,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等。
2、土地获得方式不同
划拨土地取得方式根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而出让土地为通过协议、招标、拍卖等形式,支付出让金获得的。
3、补偿方式不同
当国家在征用时,划拨土地无土地补偿费用。而出让土地在国家征用时,需根据土地出让剩余年限,结合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
4、转让方式不同
在出让时,划拨土地上的房屋,需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相关手续费。而出让土地上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
房产证办理流程:
1、申请,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综上所述,房产证无具体的使用年限。出让土地年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年限不尽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具体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后无偿取得的。出让土地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
2.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是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出让是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
3.权利义务不同: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可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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