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黄石限行规定正式通知黄石单双号限行路段及时间
2020年黄石又一次公布了新的限行规定,将会在3月19日零时正式执行,这个也是根据防控疫情要求来实行的科学防控措施,近期有出行需求和外出游玩的司机朋友一定要注意时间和限号规定。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4号)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有序推进车辆和人员流动,现就我市城区私家车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19日0时起,依据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0号通告,符合出行规定的人员,可驾驶私家车在黄石城区按单双号通行(单双号以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参与疫情防控车辆不分单双号正常通行。
二、继续严格规范管控离黄返黄通道,离黄返黄车辆当日不受单双号限制,但需符合市防控指挥部第38号通告明确的通行条件,接受检查后放行。经高速公路出省的,还需办理车辆电子通行证。
三、当前社区、小区管控依然十分关键,为有序释放人流车流,小区内私家车实行单向通行,原则上只出不进。
四、对违反单双号通行的车辆,由交警部门严格按照违反禁行规定予以处罚(罚款100元、扣3分)。
五、所有车辆司乘人员必须持“绿码”、戴口罩,服从各项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六、车辆驾驶员应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自觉遵守交通路口信号灯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力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附38、40号通告
黄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8号)
根据省指挥部通告精神,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安全有序”的原则,就交通管控和人员安全有序流动通告如下:
一、恢复黄石城区道路红绿灯信号和大广高速黄石西客运进出通道,取消巡游出租车单双号限行管控。
二、3月14日6:30起,逐步恢复黄石城区公交线路(9路、14路、16路、19路公交除外)。乘客须出示“绿码”、配合测温后乘车。
三、省内中低风险地区返黄的复工复产人员及滞留的黄石籍人员,凭个人“绿码”或健康证明经测温查验后进入我市。省内高风险地区返黄的复工复产人员及滞留的黄石籍人员,凭个人“绿码”或健康证明、接收地单位或社区(村)接收证明采取“点对点”方式,经测温查验登记后入黄。
四、赴省内其他市州复工复产和返乡人员及车辆,凭个人“绿码”或健康证明,经测温查验登记后离黄。
五、省外返黄复工复产人员及车辆和滞留省外黄石籍人员及车辆,凭现居住地社区(村)或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经测温查验登记后入黄。
六、严格管控在黄人员及车辆离鄂通道。在黄滞留人员及车辆离鄂(北京市除外),凭司乘人员健康“绿码”、接收地单位或社区(村)接收证明(注明全部司乘人员相关信息)向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指挥部提出离鄂申请(附件:在黄人员离鄂申请书),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指挥部为离鄂人员出具健康证明,采取“点对点、一站式”办法,经测温查验登记后离黄。
七、所有流动人员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个人“绿码”或健康证明,配合接受测温。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社区(村)报备,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
各县(市、区)指挥部和相关单位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除公交恢复时间以外,其他措施从3月13日12:00起执行。
黄石城区交通出行:0714--6259781
大冶市交通出行:0714--8712193
阳新县交通出行:0714--7330224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0号)
根据省指挥部有关通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分级分类调整城市社区、小区管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小区居民可以在小区内分时错峰、有序活动,严禁不戴口罩、相互串门、聚集聊天。近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的楼栋暂时继续实施封控,解除封控时间另行通知。
二、即日起单位上班及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凭工作证(单位证明、非限制清单企业营业执照)和健康码“绿码”(社区健康监测证明),经卡口测温后出入。
三、自3月15日零时起,对小区居民实行有条件出入,均需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持健康码“绿码”(社区健康监测证明),经卡口测温后出入。
1.近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的小区,每户每2天可安排1名家庭成员出小区采购必需生活物资。要按照“错峰、限时”的要求,有序组织居民出入,防止出现人员聚集拥堵现象。
2.因患病急需就医出行的居民,持社区开具的一次性通行证,经卡口测温并登记后出入。
3.其他情况需要出行的,由所在社区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实行“点对点”审批出行。
四、各社区继续保持现有24小时值班值守不松、下沉力量不减、包保责任不动、关心关爱措施不变。社区“第一书记”及下沉党员干部协助小区做好哨卡值班值守、体温监测、困难帮扶等工作。各社区要加强小区内部巡逻,防止人员聚集。各级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及各地街面纠察队要进一步加大街面巡防巡控力度,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五、继续从严管控车辆通行,除警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货车、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和企业复工复产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暂禁止通行。
六、上述社区、小区管控措施,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目前全市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希望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支持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筛查等工作和各项管控措施,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实施错峰出行,自觉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共同维护好公共秩序。
城区农村村组的管控措施,由各城区防控指挥部结合实际相应调整。大冶市、阳新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调整本区域内社区小区、村组管控措施的具体方案,报市防控指挥部备案。
南阳市限号规定2019尾号O到9分别星期几
机动车尾号禁限行时间:7点到20点(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尾号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长安区货车限行时间:早7:00至晚22:00之间
货车限行范围:将西部大道(不含)以南、子午大道(不含)以东、神禾二路(不含)以北、南北长安街(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设置为货车限行区域,
货车限行车辆:货运车辆、专项作业车、汽车列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特型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
《陕西省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车辆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告;确需通行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件。
第四十三条 道路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路面宽度7米以上的,从道路右侧边缘线算起,行人在1米的范围内通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1.5米的范围内通行,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2.2米的范围内通行,畜力车在2.6米的范围内通行。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通行前方遇有障碍或者机动车转弯、会车、超车、掉头时,可以短暂借道通行,但不得妨碍所借车道内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机动车短暂借道通行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一次只能借相邻的一条车道,越过障碍后应当立即回到原车道。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西安限号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和6;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和7等。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不含外地号牌),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位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和6;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和7;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和8;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和9;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和0。
扩展资料:
南阳限行通告的相关要求规定:
1、禁止过境重型货车入市,一律绕行雪枫路、信臣路、长江北路、北京路和环城高速。
2、市中心城区渣土车、砂石物料车、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和确需入市涉及民生的货运车辆(柴油车需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3、非道路移动机械要确保尾气达标排放,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在中心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作业;公安、城管、交通、环保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严厉查处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行为。
南阳市人民政府-南阳发布限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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