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号进城了怎么处罚
一、限号进城了怎么处罚
1、限号进城了处罚如下:
(1)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二、违章的行为是什么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
法律分析:以北京为例,本市5吨(含)以上货车禁止在以下道路通行:G6左辅路由西关环岛(不含)至白浮南桥(不含)、G6右辅路由白浮南桥(不含)至西关环岛(不含),沙阳路由G6左辅路(不含)至昌平区与海淀区区界。
法律依据:《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为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护昌平城区周边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区政府同意,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本行政区域内部分道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禁止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24小时禁止通行的道路:水南路、南涧路、昌金路、京藏高速公路左辅路(以下简称“G6左辅路”)由西关环岛(不含)至白浮南桥(不含)、京藏高速公路右辅路(以下简称“G6右辅路”)由白浮南桥(不含)至西关环岛(不含)。
(二)24小时禁止通行,但每天0至6时办理进京通行证后可持证通行的道路:顺沙路由昌平区与顺义区区界至六环路百善东桥。
二、本市5吨(含)以上货车禁止在以下道路通行:G6左辅路由西关环岛(不含)至白浮南桥(不含)、G6右辅路由白浮南桥(不含)至西关环岛(不含),沙阳路由G6左辅路(不含)至昌平区与海淀区区界。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