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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限号的规定

桃子11个月前 (01-27)阅读数 6#车辆
文章标签机动车车辆

法律分析:机动车限行限号的两大法律依据:一是跟车辆和交通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是跟大气污染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1.《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三十九条专门规定了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2.《大气污染防治法》九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

二、不限行的车辆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

限号时间段一般是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八点。限号时间没有统一规定,各个城市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号时间。例如天津,工作日(一般指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不算工作日)为7时至19时,限行范围:外环线内(不含外环线),外地车要同时遵守两种限行规则:早晚高峰+尾号限行。而早晚高峰:工作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工作日(一般指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不算工作日)。举个例子:你的车牌尾号是当天限行的号码,你在7时至19时禁止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如果尾号不是当天限行号码,限行时间仅仅是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期,即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其他时间都可以进入。限号开车属于违反禁行标志,处罚是记3分、罚款20到200元。当事人需要在15天之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否则需要缴纳滞纳金。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责任。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17〕12号)》规定,自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法律依据

车辆限号的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17)》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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