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分问题.共青团员与普通青年有什么区别?
团员意识是团员在观念上自觉形成的区别于一般青年的意识,是团员在团内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思想基础和行为准则。新时期的团员意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政治意识。政治意识是共青团员对党的性质、宗旨、历史使命,以及党的纲领和任务的自觉性认识,是团员政治觉悟的集中体现。要坚持不懈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广大团员的精神支柱,帮助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引导团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
(二)组织意识。组织意识是共青团员独特的政治身份和社会作用在观念上的反映,是团的先进性的一种体现。要坚持和完善团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强化团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培养团员的民主参与意识,教育团员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模范意识。共青团员是青年中的先进分子。每一名共青团员必须时刻注意用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带头作用,努力成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和开拓创新的模范。
2.为什么要在全团广泛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对于共青团组织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团的建设,全面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广大团员的模范作用,带领广大青年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是共青团继续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根本指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它体现到团的建设和团的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最终需要广大团员团干部去推动、去实践、去落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团员队伍是共青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全团围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了大量工作,多次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全团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是共青团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和深化,通过教育活动进一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全体团员,用科学理论构筑当代青年的精神支柱,引导广大团员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
其次,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是共青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精神的重要举措。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就是全党正在开展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肩负着为党源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的重任,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对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永葆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是全团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精神的实际步骤和具体举措。
第三,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建设一支数量宏大、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是保持团的生机与活力的基础,也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任务。2004年底,团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在全团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对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团的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面对新形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与共青团肩负的任务还不相适应,特别是一些基层团组织松散瘫痪,部分团员存在自我要求不高,组织观念淡薄,模范作用不突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团组织作用的发挥。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广大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模范意识,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和促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加强,为不断提高团的服务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是开创新时期共青团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当前,共青团工作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共青团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能否抓住机遇,完成肩负的历史使命,关键在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团结带领好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凝聚团员青年,激发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把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到共青团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法律分析:不入团,对于以后各方面没有影响。首先,初中没有入团,如果进入高中或者中等职业学校,那么还有一批入团的名额,想入团都可以入团。甚至大学想要入党,也和是不是团员关系不大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十二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三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调整和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