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68号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68号
在全体市民的大力配合下,本轮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10月18日以来,市中心城区已连续7天无社会面新增阳性感染者。考虑到此次疫情潜伏期长、学生感染多,经专家组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中心城区自10月25日零时起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级党政机关、企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旅游包车恢复运营,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各类工厂、建筑工地、商超、农贸市场等有序恢复生产、运营。餐饮企业有序开放堂食经营,暂不承接大型宴席活动。市民要减少不必要的流动,非必要不聚集,未规范佩戴口罩和未扫“场所码”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二、高风险区继续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继续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低风险区做到“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三、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10月31日起恢复线下教学。高校暂仍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倡导非必要不离赤,确因特殊情况需离赤的,有高中风险区的旗县区人员,由所在社区、单位开具证明,经所属街道同意,持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赤;无高中风险区的旗县区人员,持48小时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赤。确需跨省出行的,另须提前24小时向所在旗县区和途经地、目的地县级指挥部报备,并在离赤交通场站进行1次核酸检测,单采单检、即采即走。确需进京的,另须持“北京健康宝”绿码;7天内有本土疫情旗县区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京。
五、全体市民要及时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心城区于10月26日至30日实行“2天1检”,由相关旗区统一组织;10月31日起实行“3天1检”,市民就近到核酸采样点免费采样。应检尽检人员、重点人群等按规定检测频次执行。出入小区,进入机关单位、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所有来赤人员须提前24小时扫“报备码”进行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入赤点进行“落地检”,抵达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完成后续核酸检测。
七、对近7日内,自新疆、山西和呼和浩特、包头等疫情较重地区以及其他有疫情发生县的来赤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1检。除上述地区外,对未发生疫情县但所在地级市有疫情的来赤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2、4、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3、5、6天进行抗原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集中隔离。对未发生疫情的地级市来赤人员,实行“3天2检”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须向社区报备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赤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通过“两站一场”来赤人员,由属地指挥部统一组织车辆接回,落实闭环管理要求。
八、公路疫情服务站、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扫“落地码”等防控措施,做好“落地”核酸检测工作;对所有来赤人员逐人发放提示卡,对接旗县区指挥部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要求。公路疫情服务站要加强执法检查,严防非法运营车辆载客跨市运营。高速公路服务区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规定。
九、对来赤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提前向收发货单位、社区报备,在严格落实行程卡、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核酸检测措施后,采取“点对点”运输或护送引导等方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或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货车司乘人员,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单采单检,即采即走,发现阳性立即实施管控。
十、各类公共场所在能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开放。各类服务大厅、营业厅、影剧院、图书馆、洗浴中心、理发店、网吧、酒吧、KTV等场所接纳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
十一、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实行探视预约管理和实名登记,探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二、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由属地指挥部从严审批,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十三、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购买境外和国内有高中风险区地级市的物品,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在接收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并做好消毒消杀。倡导无接触配送服务。
十四、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认真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拒绝扫“场所码”,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进行举报,核实后将给予相应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政策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2022年10月24日
报备码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市指挥部:
0476—8781382、8301652
阿鲁科尔沁旗:
0476—7235153
巴林左旗:
0476—7861666
巴林右旗:
0476—6216571
林西县:
0476—5355838
克什克腾旗:
0476—5222721
翁牛特旗:
0476—6352391
喀喇沁旗:
0476—3752864
宁城县:
0476—4237980
敖汉旗:
0476—4320059
红山区:
0476—8353355
元宝山区:
0476—3510822
松山区:
0476—8466846
邯郸目前已经解除限号了。
邯郸限号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的一个车辆出行调整,主要目的是便于管理。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自2022年12月31日起,邯郸市全市范围内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要求,满足群众工作就医等出行需求。
邯郸限号期间不限行车辆:
1、有通行证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金融运钞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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