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区别
1、职责内容不同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纳税评估工作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
稽查局的法定职责是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稽查局的现行职责是稽查业务管理、税务检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凡需要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账证检查或者调查取证,并对其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税务行政处理(处罚)的执法活动,仍由各级稽查局负责”。新的稽查规程也进一步明确了稽查局的职责。
2、二者依据不同
税务评估是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
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
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评估结果的处理有下列三种情况:
(1)自查自纠补缴税款
注意: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
(2)实施日常检查
(3)移送税务稽查
注意:评估情况没有给纳税人的文书(有的省送达评估意见书)。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3、二者实施先后顺序不同
税务评估是根据宏观税收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建议及措施,然后将其移交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根据税务评估部门提供的信息,以公平、客观、事实依据为准绳对其中产生的问题进行纠察。
扩展资料:
税务稽查的执法主体是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稽查局的法定职责是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因此,《关于稽查局职责问题的通知》规定“在税务局与稽查局的职责未明确之前,稽查局的现行职责是稽查业务管理、税务检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凡需要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账证检查或者调查取证,并对其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税务行政处理(处罚)的执法活动,仍由各级稽查局负责”。
税务机关实施日常检查的职责是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不能混淆了税务局与稽查局的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再强调要划清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业务边界,避免超越日常检查的职责,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导致的执法主体错误。
百度百科-纳税评估
百度百科-税务稽查
据我基本了解,税务稽查是在税务执行的上一个环节。
税务稽查就是通过电子资料搜索或者实地稽查核实将偷税漏税逃税等不配合行为进行立案,做《税务稽查报告》。
税务稽查的步骤:准备阶段——有关纳税资料的收集整理,进行分析,制定检查提纲;实查阶段——凭证、账册、报表的检查,实物清查账实相符,生产现场实地检查。 税务稽查的方法:(1)顺查法:凭证、账册、报表;
(2)逆查法:报表、账册、凭证;
(3)联查法:对报表、账册、凭证有联系的内容、数据相互对照检查;
(4)侧查法:根据有关人员的反映及平常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的检查的一种方法。
税务执行就是在稽查的基础上根据立案资料报告踩点强制性的收取税务,其中关系到很多税务法律知识。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