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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限号开车怎么处罚

百变鹏仔11个月前 (02-04)阅读数 8#车辆
文章标签机动车车辆

天津违反限号规定处罚标准如下:

1、对于“闯限行”违法,将处以200元罚款;

天津限号开车怎么处罚

2、对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3、对于涉牌违法,根据具体情节分别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记12分处罚,其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违法的,还将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

不受限号规定的车辆种类如下: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2、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3、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天津限号对外地车要求如下:

1、早晚高峰限行。工作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工作日)一般指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不算工作日);

2、尾号限行。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星期一:3和8;星期二:4和9;星期三:5和0;星期四:1和6;星期五:2和7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车牌尾号是当天限行的号码,你在7时至19时禁止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一、天津机动车限号违章的处罚标准:

处罚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罚款200元不记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元记3分。

针对在外环线以内对于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或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3小时以内驶出限行区域记一次处罚。

天津限号出行处罚规定:如果在天津设有限号行驶,3个小时罚100,没超过3个小时加罚100。如果两个小时内就停入了停车场再也没有开出来只罚一百,如果又开车上路被监控拍摄就会受到罚200的处分。如果被警察抓住就会进行100的处罚和3分的扣罚。

二、不受措施限号机动车辆:

1、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对于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在禁限时间或禁限区域内行驶的(如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执勤民警现场发现后,将依法处罚并将告知被处罚人立即将车辆就近停放在停车场、停车泊位或者驶出禁限区域;驾驶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停止违法行为继续违法行驶的,发现后将继续依法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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