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
依照有关规定对其实施考核奖惩。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表扬。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其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是否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依据。
一、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表扬。
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六个月以上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可以给予表扬:
(1)服从人民法院判决,认罪悔罪;
(2)遵守法律法规;
(3)遵守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等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4)积极参加教育学习等活动,接受教育矫正的。
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有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突出表现,或者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等突出事迹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可以给予表扬。对于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减刑建议。
二、社区矫正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给予警告: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2)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十日的;
(3)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等规定, 情节较重的;
(4)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5)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训诫,仍不改正的;
(6)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二条_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_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_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第五条_国家支持社区矫正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部门之间依法进行信息共享。
第六条_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应当按照规定列入社区矫正机构本级政府预算。
第七条_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1.社区矫正个人工作计划2022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
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四、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管理。
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区矫正办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维护工作。有的矫正对象年限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保存好个人材料的同时,每一年结束时把当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做出来,一方面可以及时有纸质材料信息,另一方面也为矫正对象结束矫正时不用一下子做那么多的纸质材料,这样不仅及时掌握情况,也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便利。
五、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
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矫正措施,做出等级评定。新的一年有新的计划,也有新的工作考核标准,我所将按照新的矫正考核标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社区矫正个人工作计划2022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矫正秩序持续稳定。
按照区司法局“双严”工作精神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安全责任制,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到位、管理到位。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分析工作,遇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要提前排查。
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矫正措施,拓展公益劳动的形式和组织方式,提高个案矫正的效果。规范矫正工作档案和服刑人员档案,做到档案齐全、标准统一,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
三、加强帮教组织机构建设。
严格落实“一对一”帮教小组,选聘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帮教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协助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地区资源,探索创办就业实体,进一步拓宽就业途径。
四、规范矫正程序。
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帮教,实施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公益劳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教育专题化和改造人性化,监管考核分级等,努力积累经验,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确保全年不出现重新犯罪。
3.社区矫正个人工作计划2022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提高罪犯矫正质量为核心,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及县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全镇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
二、工作目标
实现社区矫正业务规范、保障有力、监管严密、教育科学、成效明显。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重大恶性犯罪现象。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网络,保障工作深入推进。
1、进一步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和静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社区(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2、积极探索志愿者参与矫正的新模式。一是充分利用专业机构、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优化社区矫正志愿者结构;二是积极引入一些法律、教育、心理学专业人员,制定专业矫正个案,给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和帮助、扶持,对矫正对象实施心理、行为矫正,三是探索兼职和专职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完善社区矫正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矫正工作队伍整体矫正水平。
3、进一步加强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的形式可以通过面对面辅导、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组织参观学习和观摩法庭庭审、监狱管理等多种形式,内容可涉及部、省、市、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奖惩考核、对象的档案管理、谈话、教育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强化请示报告制度。社区(村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采取边处置边报告,预防脱管、漏管现象、重大事件发生。
2、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证金制度细节操作的研究,如扩大保证金的适用范围、保证金的退还、扣除以及公益劳动时间补足问题,进一步发挥保证金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
3、执行严格的社区矫正奖惩机制。要充分用好表扬、评比矫正积极分子和减刑等奖励措施,激励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又要加强对严格管理对象等重点人头的管控力度,对个别对抗管理教育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矫正对象,要依法严肃处理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三)着力增强管控能力,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全街道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人头,防止脱管、漏管,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2、认真落实分类管理和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年龄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可能性因人制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等级管理。
3、加强对流动人员管理。各社区(村和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总结管理经验,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责任,消除管理盲区。
4、建立社区矫正管控平台,对重点人头实行适时监控,掌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及重大事件发生。
5、研究制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尽快形成应急处置体系。
(四)全面总结系统提炼,致力探索社区矫正方法的新体系
1、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测评。结合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对其犯罪背景、家庭情况、性格特征及再犯罪可能性进行严格测评,确定对象的管理等级,落实矫正个案措施,提高矫正质量和成效。
2、引入心理矫正理念。实行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与专业单位(部门筹划,开设心理矫正场所,聘请专业人员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
3、强化个案矫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个案质量,增强社区矫正个案的针对性、改造质量与成效,重点强化个案的矫正质量。
4、强化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矫正对象的思想帮教,培养其是非观念;二是开展青少年的文化教育的技能培训,为其谋生和就业创造条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增强其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感。
5、是配合法院开展社区矫正可行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判决前对罪犯的人格调查和矫正环境评估制度,对其能否判缓进行详细测评,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认识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
二要加强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协调性。加强与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协调,做到工作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要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性。通过普法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都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配合试点工作。
四要把握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妥性。社区矫正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既要广泛宣传,积极推进,又要慎重稳妥,对社区矫正对象要管得了、控得住,确保安全、不出事。
4.社区矫正个人工作计划2022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完善审前调查、风险评估的工作内容和程序,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发挥矫正小组作用,探索网格化管理新模式,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得到、控得住”,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强化“三分”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工作的“三分”管理教育即分阶段教育、分类管理和分级处遇。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三分”管理模式。推广分级处遇即根据分类管理确定的三个不同的管理级别,对社区矫正人员评定不同处遇等级,给予相应待遇的动态管理措施。
四是强化能动监管。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严肃矫正人员请假、会客制度,通过手机 定位管理,认真执行禁制令,定期向矫正人员发普法短信,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把手机 定位管理作为搭建专职社工与矫正人员的交流平台。
截至20**年2月20日,全区共完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42起,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4人,解矫2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47人,解除社区矫正196人,目前在矫社区矫正人员151人。社区矫正人员越来越多,社区矫正规范化要求也越来越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我股室和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大家的付出有目共睹。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股室将再接再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具体汇报如下:
1、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卷宗材料。根据市局要求,计划将历年来解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卷宗收到局里统一整理归档编号。
2、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的业务素质,计划定期组织各司法所协理员召开社区矫正业务座谈会,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分享经验做法,开展评比、参观活动,共同促进我区社区矫正人员卷宗和内业资料的完整和规范化。我股室计划在2月底就分类管理具体操作细节对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进行培训,统一按标准对矫正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分级处遇,3月份开始对矫正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教育,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相互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制度公平、公开,务必使管理效果达到。
3、为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间的沟通协调,计划在上半年召开一次社区矫正联席(扩大)会议。目前,前期的会务工作已经准备完毕。
4、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发挥区级中途之家的作用,计划在中途之家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培训教育。并根据矫正人员的犯罪类型进行分类开设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课程、交通安全法规课程、社会治安管理课程、经济法课程、心理辅导课程、法律援助课程、劳动技能培训等;制作课件,聘请讲师、心理咨询师逐步建立洛江区社区矫正演讲团,帮助矫正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回报社会。
5.社区矫正个人工作计划2022
一、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一支热衷于社区矫正工作、素质过硬、作风务实、作用发挥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加强能力建设,着重提高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矫正教育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全年分两次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党中央及各部委、省厅局下发文件,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水平。逐步抓好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接收热心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年终奖惩考核,表扬奖励,充分调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奖惩考核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xx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科学管理,加大对社区矫正的社会宣传,及时报道社区矫正的新做法、好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着力增强管控能力,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坚持不定期的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实行分级处遇,制定重点对象管控机制,防止脱管、漏管,做到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矫正环境较差、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管措施的社区矫正人员,不予批假外出,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离视线。其他需要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评议要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采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加、扣分办法,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并将加、扣分情况与奖惩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的奖惩机制。及时收集社区矫正人员的正反面典型,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奖惩分明,依法启动减刑、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程序,使奖惩考核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改造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体系,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审前法制教育机制。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xx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人民法院委托调查的刑事被告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评估报告,调查内容必须真实,为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提供可靠依据。结合审前调查,对刑事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
三、落实工作措施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部门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县、乡社区矫正机构全年要分别组织召开两次以上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开展社区矫正岗位练兵活动。以岭北、文星、新泉、石塘等司法所为样板,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内务工作和三项基本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竞赛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突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效果。按照《xx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抓好三个阶段的教育,即入矫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社区矫正股要制定全县年度教育计划,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要按照计划要求,落实各项教育措施。司法所要落实电话报到、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考勤记录,把集中学习教育与个别谈话教育、分类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按规定组织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时间均要保证八小时以上,以达到修复社会关系的目的。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努力实现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对接。
继续实行社区矫正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每年度会同县综治办、检察院监所科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两次,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并召开工作讲评会,对考核分数为前五名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后三名单位提出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每次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
借鉴外地单位工作经验,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先进单位观摩学习,取长补短,积极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文件和《xx县社区矫正工作纪律》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公正、严明、廉洁执法。凡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向社区矫正人员索拿卡要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