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定金和订金?记住这几点就行了
定金和订金的发音是一样的,口头上的约定是交易双方产生了误解还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是签订了纸质的协议,还产生了误解,这就要怪当事人自己事先没有做好准备了,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基本上都会遇到需要交购房定金的情况,也有一些购房者还分不清购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今天小编就来讲讲,如何区分定金和订金?记住这几点就行了!
如何区分定金和订金?
1、看含义
定金和订金虽然听起来一样,但是两者的含义大不相同,这就需要购房者对这两个词的含义深入了解一下了,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笔款项,主要是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所以大家又称定金为保证金。而订金指的是购房者在看房之后,对房子比较满意,卖家也有交易意向的情况下,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所要支付的一笔款项,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
2、法律意义
除了含义不同之外,定金和订金两者代表的法律意义却完全不同,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并且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不是说想交多少就能交多少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由于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所以关于订金缴纳也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参考,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3、功能不同
从定金和订金的含义中,相信大家也都很清楚了,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所以订金的作用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并不是一种保证,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而从定金的含义来看,由于交了购房定金,就是一种提供担保的行为,所以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在交易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买房交的是哪一金?
购买房子通常都是交的购房定金,但是由于交定金并不是购买房子必须要经过的一个步骤,购房者也可以跟对方协商不交或者是改成交纳订金。如果不可避免要交定金的话,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最好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也就是签订定金协议,另外一旦涉及到了资金交易,就要注意保存好各项证据,录音、证人证言也都可以作为证据的,因此能保存好就尽量保存好。
其实购房定金并不是购买房子的过程中必须要缴纳的,只是很多购房者在选房的时候听信了销售人员的忽悠,就匆匆交了定金,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有这么多购房定金产生,大家还是要谨慎缴纳的好,以上就是关于如何区分定金和订金的介绍了。
订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你一定要知道
解释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义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订金:是在交易尚未完全达成的情况下,买方为表达诚意,使卖方对交易有信心而先履行部分义务区别: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实质上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不适用定金罚则。如出现违约情况,一般只能按照有关预付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即接收方应将订金返还给交纳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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