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尚方宝剑,到底什么样?

乐乐10个月前 (03-12)阅读数 5#古诗
文章标签尚方宝剑干将

尚方宝剑,到底什么样?

在周星驰演的《鹿鼎记》里有这样一个搞笑的桥段,平西王吴三桂和世子吴应熊为了不被多隆的尚方宝剑斩首,父子两个人为一块免死金牌抢作一团。

这个情节,戏谑地提出了一个问题,到底是免死金牌厉害呢?还是尚方宝剑比较强呢?历史上的免死金牌和尚方宝剑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咱们来听听十五言网的作者赵凯怎么说。

历史上的免死金牌和尚方宝剑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历史上的“免死金牌”,真名叫做“丹书铁券”,是皇帝赐予功臣的一种莫大奖赏。它既不是金的,也不是个牌子,而是一块半圆形的铁板。

在这封“丹书”的内容里,一般都明确地记载着赐劵日期、赐券对象,以及被赐者的功勋和特权。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铁券”往往还要被分割成左右两半———右边的一半留于皇宫,左边的一半由被赐者保管。需要的时候,左右部分进行对接,如果二者相互吻合,即为正品;反之,则为赝品。

丹书铁劵

那么这个丹书铁券真的可以免死吗?我们不妨看看历史上那些拿着这玩意的功臣到最后有什么下场吧。

这个丹书铁券是汉高祖刘邦发明的,汉初的时候,为了褒奖那些帮他打天下的功臣,给每个功臣都发了一个这玩意,说明世袭罔替,子孙都可以用,然后还非常严肃地装进金盒子里保存在祖庙里面,代表世世代代不违誓约。既然搞这么隆重,皇帝说话总要算话吧。可是没多久,大功臣韩信就被吕后骗进宫里给干掉了,而且还一连杀了韩信的三族。

又过了没多久,被刘邦亲封的最大功臣萧何,因为被人告发贪污,也被关进了大牢,最后差点没死在牢里面。

最搞笑的是,另一个汉朝忠臣周勃的儿子周亚夫是平定七王之乱的功臣,周家可谓满门忠烈,可是这周亚夫快去世的时候,他儿子给他准备了500副盔甲和武器,准备日后当陪葬品。武将嘛,到阴间也可以组织个亲卫队,不会被阎王爷随便欺负,这是儿子的一片孝心来的嘛。

可是皇帝不这么想啊,“哇擦,想造反!”周亚夫心里清楚啊,我都快死了,造哪门子反啊,分明是皇帝嫌我功高震主啊,要找皇帝讨个公道。皇帝支吾了半天,反正就是不能让你赖活着,在阳间造不了反,那你就是要到阴间去造反!莫须有的罪名信手拈来啊。后来这周亚夫在监狱里面绝食5天,吐血而亡,那叫一个可怜。

到明朝的时候,大功臣李善长是朱元璋的谋士,在朱元璋刚刚起来造反的时候,就屁颠屁颠跑来帮忙,为明朝的建立立了大功。后来朱元璋也发了丹书铁券给他。

人家李善长是读过书的,知道当年小流氓刘邦当了皇帝以后是怎么对待功臣的,现在这个皇帝朱元璋比刘邦还流氓,他把我比作萧何,还发这个东西给我,哇擦,这是要我死的节奏啊。赶快就辞官回家了。可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想跑?你跑得了吗?没几年,因为胡惟庸造反,皇帝就硬说李善长是幕后黑手,全家都遭到了灭门之祸。

说到这里有人就问了,水浒传里面的柴进拿着祖传的免死金牌,活得多逍遥啊。嘿嘿,且不说水浒传是小说,就算是在历史上,宋代对大臣那是好得不得了,压根也没杀过几个大臣。

写过,邬先生和十三爷说,千万不要当什么铁帽子王,其实也就是这个道理。免死不免死的,和金牌根本也没什么关系。

讲完了免死金牌,就该轮到尚方宝剑了,话说开封府尹包青天包大人就有一把“上斩昏君,下斩佞臣”的尚方宝剑,这个尚方宝剑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这个尚方宝剑中的“尚方”指的是秦汉时期管理和制造皇家刀剑兵器的官员“尚方令”,就有点类似于我们现在总装备部部长。因其制造的武器,锋利无比,且只有皇帝才能用,所以从尚方令手里出去的武器,就是皇权的象征,别的人是不能乱用的。

“尚方宝剑”这个词出自汉代,汉成帝的时候,当朝丞相安昌侯张禹贪赃枉法,广蓄良田欺压百姓。可是官员们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为什么呢?因为他除了是丞相,位高权重外,他还当过皇帝的老师。

免死金牌是这样的么?

可是,偏偏有个叫朱云的大臣不信邪,一定要出来告发他。有一天上朝,这个官员就在朝廷上把丞相给告了,blabla说了一通,最后总结了一句:“皇上,请你把尚方宝剑赐给我,让我去赐死那个张禹,让其他贪官都吓得不敢贪污!”

很有气概吧。可是皇帝说什么呢?“杀,杀,杀,杀你妹啊。你敢侮辱我师傅,还想动皇室御用的宝剑,我看你是皮痒啊,给我拖下去砍咯!”然后就吩咐侍卫要把朱云拖走。

可能是临死之前的最后挣扎,朱云居然死死抱住皇宫里面的栏杆就是不撒手,侍卫上来几个人都拖不走。最后,侍卫一使劲,居然连朱云加栏杆,一起扯下来了。后来,还好是旁边一些有良心的官员给他说好话,这才免去杀身之祸。“朱云折槛”也就作为忠臣敢于直言的成语保留了下来。

当然咯,在这个故事里面,所谓请尚方宝剑,只不过是把宝剑比作皇帝,希望皇帝能够重视丞相贪污的事情。到了东汉,《后汉书·蔡伦传》记载,东汉和帝刘肇曾令“中常侍蔡伦加位尚方令,监作剑即尚方剑。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明确将皇帝御用剑,称作尚方剑。

在汉代,就出现了皇帝将御用尚方剑赐给臣下的事例。比如汉景帝时,皇帝赐剑给大臣卫绾,卫绾说,“先帝赐臣剑凡六,不敢奉诏。”尚方宝剑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太珍贵的物件,你看人家卫家,一口气可以拿出6把,皇帝再送,人家都不要了。本来嘛,这种赐剑的行为,无非是皇帝给打个赏,并不具有赐予特殊权力的含义。

据史学家分析,迟至唐代,被皇帝授予“尚方剑”的官员都还没有“专杀”的权力,所谓专杀,是指不需听皇帝命令,自由决断杀人的意思。而到了宋代,情况就不一样了。

宋人所著《武经备要》记载:“本朝之制,大将每出讨,皆给御剑自随,有犯令者,听其专杀。”也就是说,在宋代的军事上,开始实现了尚方剑“如朕亲临,违法专杀”的权力。同时,在同一时期的辽、金以及后期的元,都有赐剑专杀的例子。

但是,这时候的尚方剑专杀之权,大都用在军事领域,主要是为了解决大将在作战过程中“去朝廷远,每俟奏行,恐失机会”的问题,在司法领域并不适用于“尚方剑”。也就是说,包青天是没有尚方宝剑的。

到了明代,也鲜有将尚方宝剑用于官员监察和各类刑事民事案件等“非军事用途”的。《明史》中尚方剑的记载最早见于《魏学曾传》,里面记载的就是魏学曾持尚方宝剑镇压陕西叛乱的事情。

有明一代,尚方宝剑的出现频率比宋代高,制度也比宋代完备。赐尚方宝剑必须经过一项重大的仪式——“代行授钺礼”。明末,剑(尚方宝剑)、敕(敕令)和印(印符)共同构成了督师权力的象征。

象征皇权的尚方宝剑,拔出来以后只是一条咸鱼。星爷**处处是反讽。

但是,尚方宝剑再风光,使用起来也是有规则的。在封建时代,皇权独大,绝对不允许出现什么“上斩昏君、下斩佞臣”的制度BUG。在历史上,尚方宝剑被赋予“专杀”的权力,主要用于军事领域。但这种专杀权也受到极严格的限定。

比如《宋史·陈执中传》中就提到过,太祖赵匡胤吩咐大将曹彬:“副将以下,不听命令的可以杀。”《明史·杨镐传》中也说,皇帝赐杨镐尚方剑,只能杀总兵以下的官员。就限定了专杀权的使用范围。

而且,尚方剑赐予地方将领,只能用于将领管辖地区,不能跑到别人的地界去杀人,否则就是越权。而有清一代,在历史记载里甚至很难找到“尚方宝剑”的影子。

戏剧中的尚方宝剑,只不过是民间对于“除暴安良、沉冤昭雪”的一种美好想象。就像免死金牌不能真的免死一样,尚方宝剑也没法实现公平。真残酷呀。

免死金牌碰上尚方宝剑,哪一方的权利会更大呢?

中国古代名剑

轩辕剑: 黄帝所铸,首山之铜,天文古字,广黄帝东行,纪云帝崩,葬乔山,五百年後山崩室空,惟剑在焉,一旦亦失去画影。

腾空:颛顼所有,拾遗记曰:“颛顼高阳氏有此剑,若四方有兵;此剑飞赴指其方,则克在匣中常如龙吟虎啸”。

禹剑: 夏禹所铸,腹上刻二十八宿,面文明星晨,背记山川,藏之会稽山

启剑: 夏王启铸,铜,三尺九寸,後藏之秦望山。

太康剑: 夏王太康铸,铜,三尺二寸,太康在位二十九年辛卯三日铸。

夹剑: 夏王孔甲铸,牛首山之铁,铭曰“夹”,孔甲在位三十一年以九年甲辰铸

定光: 殷太甲铸,文曰“定光”,太甲在位三十二年以四年甲子铸。

照胆: 殷武丁铸,铭曰“照胆”,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以元年戊午铸。

含光: 殷代,列子曰:“卫周孔其得殷之宝剑,童子服之却三军之众。一曰含光,二曰承景,三曰脊练,承景脊练”。

镇岳尚方: 周昭王铸,铭曰“镇岳尚方”,昭王在位五十一年以二年壬年铸五剑各投五岳。

昆吾剑: 周穆王时西戎献,链钢,长欠有咫,用之切玉如泥。

骏: 周简王铸:铭曰“骏”,简王在位十四年以元年癸酉铸。

干将,莫邪: 吴人干将,莫邪所造。《吴越春秋》载:“吴王闯庐使干将作二剑,其妻莫邪断发翦爪投炉中,剑成,雄号“干将”,雌号“莫邪”。

越五剑: 越,欧冶子造,铜锡,越绝书载:“欧冶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铸成五剑,一曰“湛卢”,二曰“纯钧”,三曰“胜邪”,四曰“鱼肠”, 五曰“巨阙”。

越八剑: 越王使工人所铸,采金。拾遗记载:“越王以白牛白马祀昆吾之神,以成八剑,名曰“掩日”“断水”“转魄”“悬翦”“惊鲵”“灭 魂”“却邪”“真刚”。

龙渊: 楚命欧冶干将所造,铁英,越绝书载:“楚王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子,命风胡子往见之,使作铁剑因成龙渊”

仙剑

泰阿工布: 铁剑,秦昭王铸。铭曰“泰阿”,昭王在位五十二年以元年丙午铸。

定秦: 秦始皇铸,采北祗铜。铭曰“定秦”,皇在位三十七年以三年丁巳铸

神剑: 汉太公所得,命诀载:“太公微时有冶为天子铸剑指太公腰间佩刀曰:‘若得杂冶即成神剑,可以克天下’太公解投冶中剑成授太公”。

赤霄: 汉高帝所得,铁。铭曰“赤霄”,高帝以秦始皇三十四年得於南山及贵常服之斩蛇即此剑。

神龟: 汉文帝铸,三尺六寸,同时铸三剑刻龟形故名,帝崩命入剑玄武宫。

八服: 汉武帝铸,铭曰“八服”,以元光五年铸凡八剑五岳皆埋之

茂陵剑: 汉昭帝所得,上铭“直千金寿万岁”昭帝时茂陵人献一宝剑故名。

毛贵:汉宣帝铸,“以本始四年铸,一曰毛二曰贵以足下有毛故为之贵”。

衍: 汉平帝所得,上有帝名,平帝在位五年以元始元年辛酉掘得上有帝名衍因服之。

乘胜万里伏: 王莽铸,铭曰“乘胜万里伏”,莽造威斗及神剑皆链五色石为之。

更国: 更始刘圣公铸,铭曰“更国”。

秀霸: 汉光武所得,铭曰“秀霸”,未贵时在南阳鄂山得之。

玉具剑: 光武以赐冯异,七尺,冯异传赤眉暴乱三辅,以冯异为征西将军,讨之车驾送至河南,赐以乘舆七尺玉具。

剑龙彩: 汉明帝铸,永平元年铸,上 作龙形,沉之洛水中,水清时,常有见之者。

金剑: 汉章帝铸,金质,建初八年铸投入伊水中。

安汉: 汉顺帝铸,铭曰“安汉”,永建元年铸。

中兴: 汉灵帝铸,文曰“中兴”,建宁三年铸,同时铸四剑铭文皆同後一剑无故自失。

孟德: 曹操所得,上有金字铭曰“孟德”,献帝建安二十年操於幽谷得之

思召: 袁绍所得,上铭曰“思召”解思召为绍字,古今注:“袁绍在黎阳梦神人授一宝剑,及觉果在卧所。”。

蜀八剑: 蜀昭烈帝铸,采金牛山铁,三尺六寸,一备自服,余赐太子禅,梁王理,鲁王永,诸葛亮,关羽,张飞,赵云,各一。

镇山剑: 蜀後帝禅造,一丈二尺,廷熙二年造此巨剑以镇剑口山,故名。

倚天: 其利断铁如泥,操自佩。

青釭: 操赐夏侯恩持之,后被蜀将赵云在长坂坡夺得。

三剑: 魏太子丕造,一曰“飞星”,一曰“流采”,一曰“华铤”。

文士剑: 杨修献魏文帝,文士传杨修以宝剑与魏文帝帝佩之语,人曰此杨修剑也。

吴六剑: 吴大帝所有,古今注载:“吴大皇帝有宝剑六,一曰“白虹”,二曰“紫电”,三曰“辟邪”,四曰“流星”,五曰“青冥”,六曰“百里”。

大吴: 吴大帝孙权铸,采武昌铜铁,文曰“大吴”,黄武五年共作剑千口。

流光: 吴王孙高铸,文曰“流光”,建兴二年铸。

皇帝吴王: 吴主孙皓铸,文曰“皇帝吴王”,建衡元年铸。

步光: 晋怀帝铸,铭曰“步光”,永嘉元年铸。

五方单符: 晋穆帝铸,铭曰“五方单符”。

隶书: 晋孝帝铸,铭曰“神剑隶书”,以太元元年埋此於华山顶。

定国: 宋武帝铸,铭曰“定国”,永初元年铸此剑後入于梁。

永昌: 宋废帝昱造,铭曰“永昌”,元徽二年造於蒋山之巅。

梁神剑: 陶弘景造,金银铜锡铁五色合为之,文曰“服之者永治四方”,长短各依剑术法,梁武帝依普通中庚子命弘景造神剑十三口。

镇山: 北魏道武帝造,登国元年帝於嵩阿铸。

太常: 北魏明元帝造,铭背曰“太常”。

四尺千金剑: 唐晋公王铎所有,剑侠传唐晋公有千金剑,以获李龟寿。

火精剑: 唐德宗所有,杜阳杂绵载:“夜见数尺光明斫铁即碎”。

酉蕃宝剑: 宋监载:“右相都督张浚请御前降西蕃,宝剑给赐有功将士以为激劝”。

古铜剑: 宋苏轼所得,东坡集载:“郭祥正遗古铜剑,东坡谢以诗”。

楚铜剑: 宋郑文所得,方舆志载:“宋奉官郑文尝官楚武昌江岸裂出古铜剑,文得之冶铸精巧,非人工所能成者”。

安定剑: 明初安定王所贡,咸宾集载:“洪武甲寅安定王遣使贯异剑赐以织金文绮命其酋长立”。

干将: 古代名剑名。干将,本人名,相传他与其妻莫邪铸有名剑二枚,因以名其剑。《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请干将作名剑二枝。干将者,吴人也;莫邪,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金铁之精不流,于是干将夫妻,乃断发剪爪,投于炉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邪。”一说干将、莫邪铸剑,铁汁不流,莫邪投身于炉而成剑。参见“莫邪”。

①古代剑名。与“莫邪”剑齐名。②人名。是战国越人欧冶子之徒。《吴越春秋》:“吴王阖闾,使干将铸剑,铁计不下,莫邪(干将之妻)断发剪爪投入炉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邪”,命其名以记之。”

莫邪: 古代宝剑名。或作“镆邪”、“镆铘”、“莫铘”。唐·陆广微《吴地记·院门》载:吴王阖闾使干将铸剑,铁汁不流。干将妻莫邪问该如何办,干将说:从前先师欧冶子铸剑时,曾以女子配炉神,即得。莫邪闻言即投身炉中,铁汁出,铸成二剑。雄剑叫“干将”,雌剑叫“莫邪”。一说莫邪断发剪爪.投于炉中,而后剑成。参见“干将”。

①古代名剑。②春秋时期吴国铸师干将之妻。《吴地记》:“匠门之名干将门。吴王使干将于此铸剑,……其妻莫邪……跃入炉中,铁汁遂出。成二剑,雄号干将,作龟纹;雌号莫邪,鳗文。”参见“干将”条。

吴干: 指春秋时期吴国名剑“干将”。《战国策·赵策》:“夫吴干之剑,肉试则断牛,金试则截盘义。”《吕氏春秋·疑似》高诱注:“吴干,吴之干将者也。”参见“干将”条

干胜: 古代名剑。《广雅·释器》:“断蛇、鱼肠、纯钩、燕支、蔡愉、属镂、干胜、墨阳,并称名剑。”

雌雄剑: ①古代名剑。晋·王嘉《拾遗记》载:昔吴国武库之中,兵刃铁器,俱被物食尽,而封署依然。王令检其库穴,猎得双兔,一白一黄。杀之,开其腹,而有铁胆肾,方知兵之铁为兔所食。王乃召其剑工,令铸其胆肾为剑,一雌一雄。号“干将”者雄,号“莫邪”者雌。其剑可以切玉断犀,王深宝之,遂霸其国。”②指插于一鞘之双剑,二剑把扁平,剑身一边平,另一边有脊,相合成一剑之形。

龙渊: 古代宝剑名。相传春秋时楚王令欧冶子、干将师徒铸铁剑。欧冶子、干将作成铁剑三支:一名龙渊、二名太阿、三名工布,献给楚王。楚王见后非常高兴,问道:“何谓龙渊、太阿、工布?”答曰:“欲知龙渊,观其状,如登高山,临深渊;欲知太阿,观其(纹),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欲知工布,(纹)从文起,至脊而止,如珠不可衽,文若流水不绝。”(见《越绝书·外传记宝剑》)“(纹)”即刃上碎锦式花纹。唐人为避高祖李渊讳,改“渊”为“泉”,因称“龙泉。”又相传晋代张华见斗、牛二星之间有紫气,后使人于丰城狱中掘地得二剑,一曰龙泉,一曰太阿(见《晋书·张华传》)。 也泛指宝剑。

龙渊剑: 古代名剑。《汉书·武帝纪》龙渊:“在西平界,其水可用淬刀剑,特坚利。古龙渊之剑,取于此水。”一云即“龙泉剑” 。

工布: 古代名剑。《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宝剑》:“欧冶子,干将凿茨山,汇其溪,取铁英,作为铁剑三枚:一曰龙渊,二曰泰阿,三曰工布。”

龙泉剑: 古代名剑。亦称“龙渊剑”。出自河南西平县。取当地龙泉水淬剑而得名。《东观汉记》:“章帝赐尚书剑,韩棱渊深有谋,故得龙泉剑”。又,浙江龙泉县所铸之剑,亦称“龙泉剑”。

丰城剑: 古代名剑。即龙泉、太阿剑。《晋书·张华传》;“吴之未灭也,斗牛之间常有紫外紫气。及吴平之后,紫气愈明。华闻豫章人雷焕妙达伟象,乃要焕宿,因登楼仰观。华曰:‘是何祥也?’焕曰:‘宝剑之精,上彻于大耳。’华曰:‘在何郡’?焕曰:‘在豫章丰城。’华即补焕为丰城令。焕到县掘狱屋基得一石函,中有双剑,并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焕遣使送一剑与华,留一自佩。”

太阿: 古代宝剑名。相传为欧冶子、干将所铸。也作“泰阿”。《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史记·李斯列传》:“服大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参见“龙渊”。

太阿剑: 古代名剑。亦作“泰阿剑”。李斯《谏逐客书》:“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三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翠凤之旗,树灵龟之鼓。”一作“太哥”。

太哥: “太阿剑”之异名。敦煌遗书《王陵变文》:“不可别物,请大王腰间太哥宝剑。”

泰阿: 春秋时期名剑之一。这作宝剑的通称。为铸剑名师欧冶子、干将所铸。见《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宝剑》。《史记·李斯列传》:“今陛十……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一作“太阿”。参见“太阿剑”条。

湛卢: 春秋时期越国冶师欧冶子所铸五大名剑之一。《越绝书·外传记宝剑》:“欧冶子乃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造为大刑三,小刑二:一曰湛卢,二曰纯钩,三曰胜邪,四曰鱼肠,五曰巨阙。吴王阖庐之时,得其胜邪、鱼肠、湛卢。”杜甫《大历三年出瞿塘峡久居夔府将适江陵》:“朝士兼戎服.君王按湛卢。” 晋·左太冲《吴都赋》:“吴钩越棘,纯钧湛泸。”相传欧冶子所铸五大名剑为三大二小。其大者有湛卢、纯钧、胜邪;其小者有鱼肠、世阙。湛泸宝剑因通体“湛湛然黑色也”(宋·沈括《梦溪笔谈·器用》)而得名。一作“冗卢”。

磐郢: 古代名剑。《吴越春秋》:“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泸。”一作“豪曹”。

毫曹: 古代名剑。《吴越春秋》:“(越)王以毫曹示薛烛,烛曰:‘夫宝剑五色并见,毫曹暗无光,殒其光芒,其神亡矣’。”

鱼肠: 春秋时期越国冶师欧冶子所铸五大剑之一。汉·袁康《越绝书·外传·记宝剑》:“阖闾以鱼肠之剑刺吴王僚。”参见“湛卢”条。

蟠钢剑:“鱼肠”剑之别名。宋·沈括《梦溪笔谈》:“鱼肠即蟠钢剑也。”亦称松纹剑。参见“鱼肠”条。

松纹: 古代名剑“鱼肠”之别称。《梦溪笔谈》:“鱼肠,即今蟠钢剑也。又谓之松经纬度。”

巨阙: 春秋时期越国冶师欧冶子所铸五大名剑之一。《荀子·性恶》:“阖闾之干将、莫邪、巨阙、辟闾,皆古之良剑也。”或直称“阙”《艺文类聚》:“桓公之慈、太公之阙、立王之琢,……皆古良剑也。”参见“湛卢”。

辟闾: 古代名剑。《旬子·性恶》:“恒公阖闾之干将、莫邪、钜阙、辟闾,此皆古之良剑也。”

纯钩: 春秋时期越国冶师欧冶子所铸五大名剑之一。《越绝书·外传记宝剑》:“越王勾践有宝剑五,闻于天下。客有能相剑者名薛烛,王召而问之,(客曰)……扬其华,(揪)如芙蓉始出,观其(纹)(花纹〉,烂如列星之行,观其光,浑浑如水之溢于塘,观其断,岩岩如琐石,观其才,焕焕如冰释,此所谓纯钩耶。”参见“湛卢”。 《文选·吴都赋》:“吴钩越戟,纯钧湛卢。”唐·刘良注:“纯钧、湛卢,二剑名也。”也称“纯钩”。

纯钩: 古代宝剑。“纯钧”之异名。《淮南子·修务》:“夫纯钩,鱼肠之始下型,击则不能断,刺则不能入,及加之砥砺,摩其锋鄂,则水断龙舟,陆团犀甲。”参阅“纯钧”条

淳钧剑: 古代名剑。相传为欧冶子所炼。《淮南子》:“山崩而落洛之水涸,欧治子而淳钧之剑成。”亦名纯钧剑。

燕支: 古代名剑。《广雅·释器》:“断蛇、鱼肠、纯钩、燕支、蔡愉、属镂、干胜、墨阳,并称名剑。”

蔡愉: 古代名剑。参见“干胜”条。

画影剑: 传说中古代部族首领颛顼所用的宝剑。《名剑记》曰:“颛顼高阳氏有画影剑、 空剑。若四方有兵,此剑飞赴,指其方则克,未用时在匣中,常如龙虎啸吟。”

腾空剑: 传说中古代部族道领颛顼所用的宝剑。《名剑记》曰:“瑞顼高阳氏有画影剑、腾空剑。”参见“画影剑”条。

轩辕剑: 古代名剑。《名剑记》:“轩辕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之古字题名。”

启剑: 古代名剑。相传为夏禹之了启在位时所铸。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夏禹子帝启在位十年,对庚戌八年铸一铜剑,长三尺九寸,后藏之秦塑山,腹上刻二十八宿,文有背面。面文为星辰,背记山月日月。”

夹剑: 古代名剑。传说殷帝孔甲在位时所铸。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孔甲在位三十一年,以九年岁次甲辰,采牛首山铁,铸一剑,铭名曰‘夹’,古文篆书,长四尺一雨。

太康剑: 古代名剑。以此剑造于殷帝太康在位时,故名。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启子太康在位二十九年,岁在三月辛卯春,铸一铜剑,上有八方面,长三尺三寸头,头方。”

定光: 古代剑名。传说殷帝太甲在位时所铸。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殷太甲在位三十二年,以四年岁次甲子铸一剑,长二尺,文曰‘定光’,古文篆书。”

含光: 古代名剑。春秋时卫人孔周藏有殷代留下来的三把宝剑:含光、承影、宵练。《列子·汤问》:“孔周曰:‘吾有三剑,惟子所择。一曰含光,视不可见,运之不知其所触,泯然无际,经物而物不觉。’”

承影: 古代名剑:为春秋时卫人孔周所藏。《列子·汤问》:“孔周曰:‘吾有三剑,惟子所择。……二曰承影,味爽之交,日夕昏有之际,北面察之,淡炎焉若有物存,莫有其状。其触物也,窃然有声,经物而物不见’。”《文苑英华·唐并州都督鄂国公尉迟恭碑铭》:“蛟分承影,雁落忘归。”

宵练: 古代名剑。为春秋时期卫人孔周所藏。《列子·汤问》:“孔周曰:‘吾有三剑;惟子所择……三曰宵练,方昼则见影不见光,方夜则见方而不见形。其触物也,骜然而过,随过随合,觉疾而不血刃焉’”。一作“霄练”。

夏禹剑: 古代名剑。传说为夏朝大禹时所铸。《名剑录》:“夏禹铸一剑,藏会稽山,腹上刻二十八宿,文有背面,文为日月星辰,背记山川。”

铜剑: 古代剑名。以铜铸成。《刀剑录》:“夏君在位,以庚茂八铸一铜剑。

锟戎: 古代名剑。《列子·汤问》:“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献锟之剑,……切玉如泥。亦作昆吾。”注:“昆吾,龙剑也。”

轻吕: 古代名剑。《逸周书·克殷》:“武王答拜。先入,适王所,乃施射之,三发而后下车,而击之以轻吕,斩之以典钺。”

镇岳尚方剑: 古代名剑。相传为西周时期昭王瑕在位时所铸的宝剑。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昭王瑕在位五十一年,以二年岁次壬午,铸五剑,名五岳,铭曰:‘镇岳尚书’,古文篆书,长五尺。”

掩日: 春秋时越王勾践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一。

断水: 春秋时越王勾践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二。

转魄: 春秋时越王勾践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三。

悬翦: 春秋时越王勾践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四。

惊鲵: 春秋时越王勾践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五。

灭魂: 春秋时越王勾践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六。

却邪: 春秋时越王勾战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七。参见“八剑”条。

真刚: 春秋时越王勾践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八。

尚方宝剑,到底什么样?

光剑: 古代名剑。春秋时吴王夫差所用之物,长约一尺五寸,茎为圆柱形,有两道箍棱。剑身有两行阴刻篆字,铭文“攻玉王光自(乍)用剑以战茂人。”为安徽省南陵县出土文物。

吴王剑: 古代名剑。《项奎虎丘山诗》:“当时吴王剑,砺光裂岩幽。”

吴王夫差剑: 古剑名。为春秋时期吴国君主夫差所用。河南辉县出土文物。剑通体长59.1厘米,剑身宽厘米。剑身上有阴刻篆字铭文:“攻吾王夫差自作其之用。”

吴王光剑: 古剑名。为春秋时期吴国君至光所用。安徽南陵县出土文物。剑通体长50厘米,茎为圆柱形,有二道环棱形箍。剑身有脊,近腊处有两行阴刻篆字铭文:“攻吾王光自乍(作),用剑以战戍人。”

吴越剑: 古代名剑。《周礼·冬官》:“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越之剑,迁手其他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

永用剑: 古代名剑。《拳剑指南》:“永用剑是铜质铸,为古吴季子之子逞之佩剑。……此剑式样颇小,度为古代佩持之手剑。”此刻全长一尺五寸六分,重为一斤六两,剑柄较短。

伍子胥剑: 春秋时吴国大夫伍子胥所带宝剑。清·俞越《茶香室三钞·伍子胥剑》:“伍子剑,在澹台潮中,长五尺许,有伍子胥 ,时浮水面,人取之必病,弃之好安。”

必卢剑: 古代名剑。《吴越春秋》:“越王赐文种属卢之剑。”一作“属镂”。参见“属镂”条。

属镂: 古代名剑。《左传·鲁哀公十一年》载有:“吴王夫差赐伍子胥属镂自刎”事。《吴越春秋》作“属卢”;《广雅·释器》作“属鹿”;扬雄《太玄赋》作“属娄”;《荀子·成相》作“独鹿”。参见“干胜”条

独鹿: 古代剑名。《荀子·成相》:“恐为子胥身离凶,进谏不听,刭而独鹿弃之江。”《注》:“独鹿与属镂同”。“属镂”系吴王夫差赐伍子胥剑名。

越王勾践剑: 古剑名。为春秋越国君主勾践所用。湖北江陵县望北一号墓出土。剑通体55.7厘米,剑身宽4.6厘米,剑柄长8.4厘米。上有铭文,曰:“越王鸠浅自作用剑。” 鸠浅即勾践。

越州勾剑:指春秋时越王朱勾之宝剑。湖北省荆门市子陵岗发掘。

==========================================================

在中国历史电视剧当中,常听到的两个词,一个是免死金牌,一个是尚方宝剑,每当有皇亲国戚犯法或者是,贪污,总会有一些刚正不阿的官员,他们送上断头台。说到拥有尚方宝剑的人,那一定是包拯包大人,包大人凭借皇上赐给的尚方宝剑,有了先斩后奏的能力。并且,见到尚方宝剑,就如同见到皇上一样,可想而知,尚方宝剑的,威力有多么的大。在同一个时代,皇帝既然给了尚方宝剑,先斩后奏的权力,同样也给了免死金牌,抵挡一切的权利,那么如果双方互相碰上以后,又会有怎样的化学反应呢?

尚方宝剑

尚方宝剑,其中有一个特点,就是如朕亲临。首先我们来剖析一下尚方宝剑当中的上方两字是什么意思?史料记载,尚方宝剑,是只有皇帝才配拥有的配剑。而尚方宝剑还有一个典故。当年呀,夫子为了给他的父亲,从官方机构买甲盾作为陪葬品。但是得到这些陪葬品之后,他却不给工人们钱,于是工人的联合将他告发。在这一时间里,亚飞也知道了,最近儿子原来买的是一个违禁品,赶忙将此剑上缴,从此以后,这个建议就成了皇帝的专属物品,成为了一种皇权的象征。

在大明朝的时候,持有尚方宝剑的袁崇焕,先斩后奏了同样持有尚方宝剑的毛文龙。朱由检继位的时候,袁崇焕已经驻守边疆,但是依旧害怕朝廷当中有人给自己打小报告,于是提前先向皇帝倒起了苦水,于是崇祯皇帝表示,你有我赐给你的尚方宝剑,谁见到这把剑就像见到我一样,于是就将尚方宝剑赐给袁崇焕,袁崇焕也带着此剑,安安心心的驻守边疆。

到了崇祯继位的第二年,袁崇焕打着邀请,毛文龙看僵尸射箭为由,私下安排兵力,将毛文龙,困了个严严实实,紧接着又逼着他说出自己的罪状,最后拿出了皇帝赐给他的尚方宝剑,将袁崇焕一剑杀死。但是搞笑的是,尚方宝剑,碰到尚方宝剑之后,袁崇焕在第二年也被凌迟处死,理由就是,利用尚方宝剑,擅自杀了毛文龙。

免死金牌

和免死金牌,有相同功效的应该也就是丹书铁券。说白了就是铁圈上面有用朱砂批写的文字,在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将这两个券放在一起,辨别真假。刘邦在建立汉朝之后,为了犒劳之前跟随自己的老臣们,于是人手颁发了一个丹书铁券,以示嘉奖,而当时的人们,并不把它作为,真正的免死金牌,而是当作了功劳的凭证。到了明代的时候,丹书铁券更是大批量的芬芳,而且还拥有了完整的制度,是皇帝赐给臣子们的一种奖励和信物,但无论它的外在形态有什么样的变化,但是根本意义是不变的,一是为了表彰此人的功绩,彰显皇上恩德,二是给此人先提前续命。

我们已经知道了尚方宝剑,遇到尚方宝剑以后,会有怎么样的后果,如果尚方宝剑碰到了,免死金牌,那么谁又应该先斩后奏,谁又应该免死呢。就拿人袁充换和毛文龙的例子做比较,如果袁崇焕当时能够保全皇帝的面子,提前上奏,估计也不会落得一个被处死的下场。如果究其根本的话,无论是尚方宝剑,还是免死金牌,归根结底,解释权都在黄泉那里,谁有黄权谁就说了算,甭管是,尚方宝剑碰到尚方宝剑,还是尚方宝剑碰到免死金牌,皇上要你死,你不得不死,毕竟整个国家都是皇帝的,更何况法规呢?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