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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是上行文还是下行文

一语惊醒梦中人11个月前 (03-14)阅读数 8#古诗
文章标签曾国藩决议

一)决议的效力样态

1.决议不成立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2.决议可撤销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导致决议不成立的情形除外),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提示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决议无效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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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不是出自某个文献,而是出自曾国藩的一次经历,他自己说的一句话。

决议是上行文还是下行文

丁启睿、马绳武、萧世本、赵烈文、吴汝纶、薛福成等人整日守在床边,服侍劝慰。曾国藩身心已完全憔悴,不能多说话了,只是反反复复地重复着八个字:“外惭清议,内疚神明!”

楼主看看这篇文章,就知道,他说这句话的背景了:

外惭清议,内疚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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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决定将天津地方官交刑部严议以及与洋人订定抵命人数的奏折由塘报传出去后,京师及各通都大邑一片哗然,“卖国贼”的骂声四方腾起,国子监里一批热血青年,愤怒地奔到虎坊桥长郡会馆,将会馆楹柱上曾国藩的亲笔联语:“同科十进士,庆榜三名元”,狠狠地用刀刮去。

这副联语是曾国藩在道光二十五年时题写的。先年顺天乡试,周寿昌高中南元。次年会试,萧锦忠赫然中了状元,孙鼎臣朝考第一。这一科湖南八进士全是长沙府人,又贵州进士黄辅相、黄彭年叔侄,原籍亦属长沙府。这下子,在京的湖南人沸腾了。恭贺长沙府人才荟萃,群星灿烂,尤其是萧锦忠的状元,更令万目艳羡。清代的状元大半出自两江,湖南在此之前,仅只一个衡山人彭浚得此殊荣。萧锦忠独占鳌头,实为湖南省、为长沙府挣得莫大的脸面。于是在京长沙籍官员合资在长郡会馆摆酒演戏,隆重庆贺。刚迁升为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的曾国藩,是公认的长沙府后起俊秀,大家推他撰一副联语作纪念。那时的曾国藩正是才华锦绣、仕途得意的时候,他灵感顿起,大笔挥就:“同科十进士,庆榜三名元。”盛事佳联,一时在京中士大夫中传为美谈。曾国藩一生对此联也甚为满意。这副即兴而作的联语,后来便被工匠刻在长郡会馆的楹柱上,作为长沙府光荣历史的最好纪录而永久保留。这些年来,随着曾国藩名声的显赫,它的名气也越来越大了。

守会馆的老头子无法拦阻,只有跌足叹息。刮去了联语后,又有人喊:“湖南会馆的匾也是那个老卖国贼写的。”

“砸掉它!”众人立即作出决议,监生们又一窝蜂跑到教子胡同湖南会馆。一阵痛骂后,将高悬在大门口的蓝地金字大匾取下来,用脚跺,用石头砸,直把这块匾破坏得粉身碎骨,方扬长而去。

连远在兰州指挥楚军与回民作战的陕甘总督左宗棠也愤愤不平。从同治三年来,左宗棠一直不与曾国藩通书信。那年曾国藩主动修书与之言和,因信中未有道歉认错之语,左宗棠便负气不复。曾国藩也没有再给他去信。后来他意识到自己的负气不对,但他一贯好强,即使错了也不认错,彼此之间便这样绝了私人书信。不过公务往来依然频繁,双方都不苟且,每有拜疏,即录稿咨送,完全是一派锄去陵谷、绝无城府的光明气象。曾国藩要将长江水师改为经制之师,左宗棠支持。左宗棠在陕甘打仗,分派给两江的粮饷,曾国藩总是按量按期地运去,又主动将后期湘军中德才兼备的名将刘松山推荐给左宗棠。刘松山及其统率的老湘营成为左宗棠的精锐。今年正月,刘松山战死,其侄刘锦堂接统其军,智勇不在乃叔之下。左宗棠为此甚感曾国藩之德。一次两江总督衙门会议上,有人称赞左宗棠为西北第一人,曾国藩接话:“岂只是西北,实为当今天下第一人。”这话传到陕甘前线,左宗棠心里又喜又愧。喜的是他的劳绩为全国所瞩目,愧的是自己的胸襟远不如曾国藩的宽广。在这种心情下,左宗棠在奏报刘松山战死时,将曾国藩诚恳地赞扬了一番。不过,这次他又大为不满了。心里虽然对老朋友已无芥蒂,面子上却拉不下,他不直接给曾国藩来信,要总理衙门转达他的态度:“津郡事变由迷拐激起,义愤所形,非乱民可比。索赔似可通融,索命则不能轻允,惩办地方官员亦非明智之举,正宜养民锋锐,修我戈矛,示以凛然不可侵犯之态,方可挫夷人凶焰而长我中华之志气!”

在湘潭设帐讲学,弟子众多,俨然有一代宗师之称的王闿运也通过湖南巡抚衙门,给曾国藩寄来了一封恳切的长信:

官太保爵中堂乃当代山斗之望,九重所倚重,万姓所瞻依,兼之十余年之战功,十余年之德政,史册焕其勋业,而华夷惮其威望者也。且津民之姓悍而鸷,倘因夷人而加辜于津之守令,必致触怒于闾阎,其患有不可胜言也。《书》不言“顾畏民岩”乎?《传》不云“众怒难犯”乎?愿熟思而详虑。国体不可亏,民心不可失,先皇帝之仇不可忘,而吾中堂之威望不可挫!宗社之奠安,皇图之巩固,华夷之畏服,臣民之欢感,在此一举矣。昔王禹偁曰:“一国之政,万民之命,悬于宰相。”可不慎欤!倘中堂不能保昔日之威,立今日之谟,何以报大恩于先皇,何以辅翼皇上,何以表率乎臣工,何以惩乎天下后进之人!

类似于王闿运这样的信,一日数十封,从京师,从江宁,从武昌,从安庆,从长沙,从两广,从川贵源源不断地投寄天津,犹如一支支利箭,一齐向他的心窝射来,直欲把那颗衰竭的心脏穿烂,化成肉酱。

天津城内,周家勋、张光藻、刘杰的家门口。这些天来,慰问的人络绎不断,怜悯之泪,不绝于面。本来官声平平,却突然都成了勤政爱民的清官贤吏了。街头巷尾,不知谁编的童谣在四处传唱:“升平歌舞和局开,宰相登场亦快哉。知否西陲绝域路,满天风雪逐臣来。”

曾国藩这时方才明白轻听崇厚之言,将周家勋等人交刑部严议是一个绝大的错误。他心里痛苦万分,悔恨不已。他恨自己不能坚持定见,更恨崇厚事事图悦洋人,将他推到国人唾骂,皆曰可杀的悲惨境地。奏疏已经拜发,犹如泼水不可复收,他每天夜里默默地向神灵祷告,求太后、皇上能宽容这几个可怜的地方官,莫让自己的过错造成事实,使良心稍得安宁。

谁料几天后上谕下达,速将天津地方官押来刑部归案,重申杀十五人不足以平洋人之怨,务必严加审讯在押犯人,不可宽贷,但又对“订定人数,如数执行”的提法予以驳斥:“衡情定罪,惟当以供证为凭,期无枉纵,岂能预为悬拟,强行就案?”

曾国藩有苦说不出,真的到了上下指责、左右为难、千夫所指、百口莫辩的地步了。眩晕病又复发,左目愈加昏花,大白天眼前的人和物都如同在雾里。他自知不久人世,也愿速死,致书给儿子,叫他们将棺材早日做好,以免临时措手不及。

丁启睿、马绳武、萧世本、赵烈文、吴汝纶、薛福成等人整日守在床边,服侍劝慰。曾国藩身心已完全憔悴,不能多说话了,只是反反复复地重复着八个字:“外惭清议,内疚神明!”

时至今日,别的办法已没有了,唯一可行的,是用银子来弥补,但曾国藩又犯难了。他一贯于财产看得很淡,也不打算给儿女留一大笔钱。祖父星冈公有一句话,他信奉一辈子:“命里有饭吃,再无钱财也不得挨饿;命里挨饿的,先人留下的钱财再多也没有饭吃。”多年来,他在养廉费里只存得二万两银子,以作养老用。可以从中拿一部分出来,但不能全拿,总得留一些。他将必须开支的部分作了仔细考虑后,决定拿出七千两。三人分,每人只得到二千多,少了。实在无法可想时,他把此意透露给赵烈文。赵烈文一听,立即慷慨表示:“大人此举,惊人世而泣鬼神,古今中外无先例。烈文受大人栽培多年,粗知大义,岂不受感动?督署幕僚,虽不能说人人都持烈文之想,但亦十占八九,我明日快马回保定,三日后来津复命。”

三天后赵烈文带回了一万三千两银票,全是直隶总督衙门幕僚们凑的,没有惊动一个地方官员。曾国藩很是感激。赵烈文劝曾国藩自己不必再拿钱了。他如何肯依!这样,连同他的七千,共有二万两银子。周道、张守、刘令每人各五千两,剩下的五千两,他反复思考后,决定给徐汉龙、刘矮子、冯瘸子每人五百两,红柳村的七个人每人一百两,田老二等五人每人也发六十两。

这种事,不要说以往,就是几天前曾国藩都不会做。伤人者赔钱;杀人者抵命,这是自古以来最基本的法律,何况杀了外国人,险些引起一场浩大的灾难。现在,全国各地的舆论终于使他清醒了:这毕竟是长期积怨引起的冲突,从根本上讲,理亏的是洋人而不是津民,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尤其是徐汉龙、刘矮子、冯瘸子,他们是出自爱国敬官长的义愤,杀他们的头的确有些冤屈;田老二等人固然是趁火打劫的歹徒,但在这样一场复杂的案件中,杀他们的头,也间接刺伤了百姓的爱国之心,权且以这点银子来作补偿吧!

听说红柳庄打死人命的凶手,只因承认是为杀洋人而死,就每人得一百两银子,监狱里几个家贫的杀人犯在亲属的劝说下,也表示愿意在杀洋人的认罪书上画押,临死前得一百两银子,作为对家庭的报答。于是,曾国藩勾出五个杀人犯来,每人也发他一百两银子。剩下的二千两银子,则用来周济育婴堂里逃出的孤儿以及那天误伤的中国人和附近受害的百姓民房。经过这样一番安排,曾国藩心灵深处似觉好过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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