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哪里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西汉刘安的《淮南子·汜论训》。
原文: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译文:
译文:只要有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古制;只要符合大事,就不必依循旧章。夏、商的衰微,是因为不变法而灭亡的;禹、汤、武王三代的兴起,是不相互因袭而称王的。因此圣人执政法律和时代一起变动,礼制与习俗一起变化。
衣服器械,各自方便他们的使用;法令制度,各自依照他们的适宜情况而制定。因此改变古制无可非议,而依循旧俗不值得赞美。
扩展资料:
改革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原动力。谁排斥改革,谁拒绝创新,谁就会落后于时代,谁就会被历史淘汰。
该典故旨在倡导,从顺应历史潮流、增进人类福祉出发,各国人民应兼容并蓄、和而不同,同心协力、携手前行,共享经验、共迎挑战,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创和平、安宁、繁荣、开放、美丽的亚洲和世界。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的意思是只要对人民有好处,就不必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
出处:
出自汉代刘安编纂的《淮南子·汜论训》。原文说:“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淮南子》简介:
《淮南子》著录共分为内二十一篇、中八篇、外三十三篇,内篇论道,中篇养生,外篇杂说。以道家思想为主,糅合了儒法阴阳等家,一般列《淮南子》为杂家。
实际上,该书是以道家思想为指导,吸收诸子百家学说,融会贯通而成,是战国至汉初黄老之学理论体系的代表作。
《淮南子》在阐明哲理时,旁涉奇物异类、鬼神灵怪,保存了一部分神话材料,像“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共工怒触不周山”“嫦娥奔月”“塞翁失马”等古代神话,主要靠本书得以流传。
《淮南子》作者及版本:
1、作者。
《淮南子》是淮南王刘安及其宾客共同撰著的;但是史称淮南王“招致宾客方术之人数千人”,这些人不可能都是《淮南子》的作者;淮南王的门人宾客中究竟有哪些人参与了《淮南子》的撰著,于是又有一种比较明确的说法。
认为是淮南王刘安“与苏飞、李尚、左吴、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晋昌等八人,及诸儒大山、小山之徒,共讲论道德,总统仁义,而著此书。”(高诱《淮南鸿烈解序》)指出了淮南王以外的另一些作者的名字。
再后来,这里出现的八个名字又被统称为“八公”,于是《淮南子》的作者就成为淮南王刘安和八公了。梁启超说:“《淮南子》匠心经营,极有伦脊,非漫然獭祭而已。”
2、现行版本。
通行本为二十一卷。明正统《道藏》本将《原道》《俶真》《天文》《地形》《时则》《主术》《汜论》分为上下卷而成二十八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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