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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故乡的又无所谓写作文

是丫丫呀10个月前 (03-17)阅读数 6#古诗
文章标签史官故乡

1. 仿写鲁迅的《故乡》全篇作文

第一部分:回故乡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

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

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

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第二部分 在故乡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

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

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

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

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你休息一两天,去拜望亲戚本家一回,我们便可以走了。”母亲说。

“是的。” “还有闰土,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回面。

我已经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也许就要来了。”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⑵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

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⑶。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工;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⑷,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

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

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

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 “这不能。

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

我们日里到海边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⑸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

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

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

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

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电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

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

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

2. 鲁迅的文章《故乡》,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是什么意思

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

谁也不能断定一种理想能不能最终得到实现,关键在于有没有人去追求,有人去追求,有更多的人去追求,就有希望,哪怕前方没有道路,我们也能开创出一条道路;如果没有人去追求。或者只有极少的人去追求,就没有希望或没有更大的希望。

当时的中国正处国难,很多人都有一种悲观的情绪,认为找不到救国的道路,鲁迅这局话就是要激励人们,如果坚持的走,就算前方没有路,我们依然能开创出一条路。

3. 由鲁迅的《故乡》写一篇二十年后的作文

优质解答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我应声说:“这好极!他,——怎样?……”“他?……他景况也很不如意……”母亲说着,便向房外看,“这些人又来了.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我得去看看.”母亲站起身,出去了.门外有几个女人的声音.我便招宏儿走近面前,和他闲话:问他可会写字,可愿意出门.“我们坐火车去么?”“我们坐火车去.”“船呢?”“先坐船,……”“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我愕然了.“不认识了么?我还抱过你咧!”我愈加愕然了.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开豆腐店的.”哦,我记得了.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⑹.但是擦着白粉,颧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那时人说: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但这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却并未蒙着一毫感化,所以竟完全忘却了.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仿佛嗤笑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⑺,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⑻似的,冷笑说:“忘了?这真是贵人眼高……”由鲁迅的《故乡》写一篇二十年后的作文。

4. 求 鲁迅 《故乡》这篇作文的仿写

放假了,我离开钢筋水泥的城市与十多年没见的故乡重逢。

快过年了,却也不多见几个人。天阴沉沉的,一场大雪正在酝酿。

青石小路上,远近摆着几个冷落前凉亭。田里一片狼籍,还插着几个蓬松的草人。

冷风直吹进我的心,冰冷的快要支离破碎。哎﹗这哪里是我的故乡啊?. 童年的故乡,比这美多了,可是又没了印象。

现在看到我的故乡倒像是个被遗忘的村子。我知道那些年轻的,有点本事的人都跑到了城里。

剩下的不过是些老人,风烛残年。其实,我早该知道那些,只是我对故乡还有那么一丝希望。

现在看来也已是随着冷风一起走了。这次回家过年,主要是为了看望爷爷奶奶,(爷爷出了意外,怕不久于人世,我是他唯一的孙子)。

而明年下半年,我就要升学到外地上学。在此之间就没了时间回家。

正月十一就要报名,之前还要回母亲那里,须在初八之前离开这里。走到村口就看见家家屋顶上炊烟袅袅,此时大家都在做晚饭。

一到家门口,狗就跑出来对着我狂吠。奶奶出来开门,高兴地接过我手中的大袋小袋。

进了屋,爷爷正躺在床上,见了我,也是高兴地说不出话来。墙上挂着许多猪肉和一个大猪头。

“猪是什么时候杀的?” “十三。还是多亏了福全帮忙杀的。

他也问起过你,希望你回来后能去他家玩 突然间,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童年时的画面:蔚蓝的天空挂着一颗火红的太阳,水田都种着绿油油的稻子,风一吹,就像海水般起伏。田边的小溪里有个大人和小孩在抓螃蟹。

那大人就是福全。那时,我才七岁,而他比我整整大了二十岁。

但是论起辈分,我还是他叔叔!因为父母要去外地工作,带上我会很不方便,就把我留在了乡下的爷爷奶奶家。我对福生的第一印象并不好,成天游手好闲,又没文化。

可不到一天,我就喜欢上了他。因为他能带我去玩;放风筝,捉蜻蜓,摘野果……他最会抓螃蟹了。

他经常带我去抓螃蟹。就在那条小溪里,他卷着裤管和衣袖,腰间系一个泥鳅篓,目光搜索一下,翻开一块石头,然后迅速用食指和拇指一夹,正好夹在螃蟹的身子中间。

螃蟹挣扎着被扔进了篓里。待抓满了一篓螃蟹,福全就烧了起来。

原来青黑色的螃蟹一到锅里就变成了诱人的红色。福全边吃螃蟹边和我讲起《白蛇传》。

他说,那法海就藏在这蟹壳当中。如果吃完蟹肉就会发现有个像罗汉的东西在蟹壳上。

可是我吃了那么多只螃蟹也没见过什么像罗汉之类的东西。父亲回来的前天,福全带我去了山上玩。

路上开着许多漂亮的野花,福全就一一告诉我它的名字。忽然他问我:“你知道山魈吗?” “不知道,那也是花吗?” 他变得有些严肃,向我解释说: “山魈是一种住在山上,专门抓小孩子的怪物。”

一听这,我的心渐渐恐惧起来。他又说:“被山魈抓去的小孩都会被它用泥巴涂在脸上,用蚯蚓塞满嘴巴。

村里人要敲锣打鼓,破口大骂山魈,它们才会放了小孩……” 我再也不敢听下去,一个人哭着跑下山去。后来,父母都回来了。

我抱着他们大骂了一阵。听说福全来了,我就躲到房里,不想再见他。

几天后,我就和父母去了城里,至此没有相见。现在说到他,我也是漠不关心地问:“那他还好吧?” “唉!他的日子也不好过啊!都四十多岁了,还是光棍一条。

父母又死得早,没留下一点财产。他自己又不争气……” 听完奶奶的话,不知为什么,我竟忍不住想见见他。

故乡的夜没有城市的喧嚣,静谧的让人很早地进入了梦乡。第二天,奶奶准备了一下,要带我去父亲坟上,小黑(狗名)也跟来了。

我看了看奶奶准备的东西,说:; B3 a# G2 Z( E, {/ Y“要烧的够不够?”“够了。” “不够的话,再去买就是了。”

“可是这里没有店!”:于是我们出了门。“哟!这么快又成了小伙子,还真帅啊!”一种很不会舒服的称赞传入耳里。

我吃了一惊,朝远处一看,只见一个黑皮肤,小眼睛,四十多岁的女人站在田边,就像奶奶家用的火钳。我懵然无知 “怎么连丈母娘都不认识了?” 我更加懵懂。

幸好奶奶在旁边说“小孩子的事忘得快,定是记不住了。”然后在我耳边轻声告诉:“她就是上村的刘寡妇,欣儿她妈。”

噢!我记起来了。小时候,上村的确是有这么一个人。

因为丈夫死得早,自己又不肯改嫁,所以大家都叫她刘寡妇。当时,她的皮肤还没这么黑,眼睛也没这么小,更不像火钳。

我和她的女儿――欣儿,常在一起玩游戏,她当新娘子我当新郎官。村里人就以此取乐,常问我:“你长大了要娶谁当新娘子?”我还高兴地说要娶欣儿。

而现在,我像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牛顿发现万有引力一样惊奇地看着她。她却冷淡地说:“读书人的脑袋装的都是知识,又怎么会记得人呢?” “不是这样……欣儿呢?”我惶恐了,急忙解释。

“她在家洗衣服哩。” “那她在哪读书?” “读书?书能当饭吃吗?再说现在大学毕业也没分配,自己还要交学费。

这种亏本的事,谁干呀?”她定是没读过书,才会说出这样没道理的道理。“那她总不能在家呆着吧!” “当然喽!年过了,她就要回城里工作。”

. “这能行吗?她以后怎么办?” “看你说的,我女儿现在在大酒店工作。前些日子,她还带我去过城里。

啊!那楼高路宽,睡的床也是软软的,真是太舒服了。将来,。

5. 根据鲁迅的《故乡》写

踏着轻轻的脚步,走在春天的田野上,抓一把泥土,散发着醉人的幽香,捉一只蝴蝶,又轻轻地把它放飞……乡村的春天永远模糊着美丽,土地上的歌谣夹杂着野花的芬芳。那麦苗在汗水的滋润中拔节,和着微风吹拂下的细雨奏响了并不优美却十分动人的旋律。

初夏的夕阳洒在河面上,那夕阳的余辉随着微波来回荡漾。再添上几条在水中歇息的渔船,构成了小村最优美的画卷。

秋天的早晨,乡村总是笼罩着浓雾。走在浓雾的山林里,也能感受到“日出林霏开”的意境。一阵瑟瑟的秋风吹过,树木已开始变得光秃。捡起几片黄叶,使我对“叶落归根”有了更深的理解。

坚强的乡村经得起隆冬的考验。美丽的雪花飘然而下,为幽深的山村披上一件圣洁的外衣。几场雪之后,温暖的春天已不遥远……

啊,故乡!读万卷书怎么也读不完你的美丽,行万里路怎么也走不完对你的畅想。你的美丽和善良早已打入我的行囊,相伴我四海为家。

乡情是一支清远的笛,悠扬而深远,乡情是一个古老的童话,美丽而动人;乡情是一坛陈年老酒,清香而醇厚……

鲁迅故乡的又无所谓写作文

莫说乡路长,再长也长不过我的思念;莫说天涯远,再远也远不过我的目光;莫说云天高,再高也高不过我的畅想。故乡啊,你是人们心中永远的根。

这是我自己写的,给点分吧.

6. 作文 仿写鲁迅的故乡的写作手法

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从北京回到老家浙江绍兴,变卖了故乡的房子,并接母亲到北京共同生活。

1921年1月,鲁迅先生便以这次回家的经历为题材写了《故乡》这篇小说。小说描写了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和人们精神面貌的可悲变化,并揭示出这种变化的深刻的社会根源。

鲁迅先生用慨叹的笔调刻画出了润土和杨二嫂等人物形象,反映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里的非人生活,揭露了当时社会黑暗的本质。 笔者认为,鲁迅先生这篇小说结构严谨,情节单纯,笔调圆熟流畅,充满诗请,富有哲理,它的写作特色和艺术手法,值得我们认真地研究。

下面笔者就《故乡》的写作特色作一浅析。 一、用白描和对话来刻画人物性格,突出文章主题这篇文章作者运用白描手法,寥寥数笔就勾画出了鲜活的人物形象,比如写少年润土:“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刺去。”

一个活泼可爱的少年形象立于眼前。再如杨二嫂:“凸颧骨,薄嘴唇,五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象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其次,运用对话来刻画人物的典型性格,也是文章的特点之一。二十年前的润土与“我”哥弟相称,二十年后,再同我见面时,语言极少,由一个活泼可爱的少年,变成了一个“辛苦麻木”的贫苦农民,从而写出了他二十年前后的变化。

又如“豆腐西施”杨二嫂,除了她的肖像外,作者主要运用对话来刻画她的形象。杨二嫂出场,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在同“我”的那段对话中,并没有描写人物的模样,却更好地说明了说话人的心灵,达到了突出主题的艺术效果。

二、运用对比,深化主题小说集中运用了对比手法,深化文章的主题。表现为:1、故乡前后情况的对比,描绘了农村小经济破产的惨境,揭示了导致破产的根源。

2、少年润土和成年润土的对比,揭示了农民命运的日益悲惨,指出了听天由命的辛苦麻木的生活道路是一条死路和绝路。 3、“我”和润土之间关系的前后变化的对比,揭示了在不同阶级之间存在着深刻隔阂。

4、“我”货物润土之间的关系与宏儿和水生之间关系的对比,反映了对未来生活前景的热切向往。 5、杨二嫂妖模妖怪、放纵泼辣、明拿暗偷、信口雌黄的形象与润土麻木不仁、毕恭毕敬的神态的对比,起了烘托润土性格的作用,同时反映出农民破产的广泛性和深刻性。

以上说明通过一人、一物、一事的前后对比,起到了突出强调、围绕中心、深化主题的作用。 三、感情漾出画面,画面吐露诗情全文以“我”的感情为内在线索,它支配着人、事、景、物的描写,从而荡漾出一幅幅风景画、风俗画、人物画;同时,这一幅幅融情入画的画面,又诗意般地表现出了作者的感情。

如第一段描绘出一幅逼真的“寒江荒村归客图”,不仅在描绘故乡景物时浸染着一层浓重的感 *** 彩,而且用饱含诗情的笔来刻画故乡人物;通过各种画面的有机组接,完整地、若隐若现地显示出了作者感情的波澜,最后“船底潺潺的水声” 仿佛是作者抒情式畅想的伴奏。从“我”回到故乡以后的所见所闻,写到离别故乡时的慨叹和希望,整篇作品浸渍了浓重的诗情。

有景有情,情景交融。诗中有画,画里有诗,表现出优美的画意。

四、人物出场,各有千秋 作者很注意对人物出场的安排,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首先是对闰土的两次虚写与一次实写,强调了他的变化。

这三次出场是采用三种写法:有对比,有照应,有抒情,显得意味无穷。 其次,“我”是在岁暮年尽、天气阴晦、冷风呜呜、天色苍黄、荒村萧索时出场的。

这既突出了农村的衰败破产,又衬托了闰土被迫害、杨二嫂巨变的环境和“我”茫然惆怅的情绪,这是一种以景衬人的写法。 再次,杨二嫂的出的出场宛如在平静的湖面上,投下一块石头,掀起了阵阵涟漪。

“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使“我吃了一吓”,接着对她回忆的虚写,与现实中的杨二嫂起了对比和照应的作用。这种安排,使人物由远而近,形象逐渐清晰。

五、在抒情与议论中运用充满哲理的语言 本文在抒情与议论中运用充满哲理的语言,让读者在艺术感染中接受深刻的真理。特别是在结尾部分,哲理性是十分突出。

闰土同“我”已经被“高墙”隔离开了,使“我”感到“非常悲哀”,所以当“我”离开家乡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宏儿和水生身上。文章写到:“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里的“路”是比喻“希望”。

这个比喻说明了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这种在抒情与议论中的哲理性语言,起到了升华主题、加深思想、帮助读者认识真理、鼓舞斗志的作用。

六、语言凝练简洁,深刻含蓄 文章一开始就要言不繁,寥寥二十三字,便暗示了小说的矛盾,揭示了小说的序幕。又如对“我”来到门口的描述语言也是很简练、优美的。

“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

..”这句明写景暗抒情,言简意深,既渲染了环境,又表现了小说的主题。再如闰土称“我”作“老爷”,由此引起“我”的感慨:“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

7. 根据鲁迅的《故乡》最后一句话,写一篇500字作文《路就在脚下

人生,如同旅途,路迢迢,水茫茫.从某种意义上讲,每个生命都是盲目的.没有人带着生存的意义来到人间,然而路就在脚下,可是心中便有了追求,偏于物质的叫欲望,偏于精神的叫梦想.一路上,有人播下粮食的种子,一路耕耘,于是在人生的秋季,顺着一路的稻花香,它能找到来时的希望.有人种上云彩,一路上就有了诗意的期待,顺着诗的彩虹,他能找到来时的情怀.而有人却忘了自己脚下的土地,只望见空中财富、权贵的幻影,于是一路追随,蓦然回首,来时的路已隐没在身后的荒芜之中,再也走不回去了.当然,选择财富、权贵等等,这本无对错可言,面对这一切,我们无法否认谁是幸福的基础,然而决不是人生的全部.塞万提斯说:“财富不带来幸福,使用财富才使人幸福.”人生的追求决不单单只是对物欲的满足,更多的是对精神素质的修养.明白不了这一点,于是向酋长索取土地的贪恋的人累死在路上,追求权贵的于连最终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一颗充斥着欲望的心,就像一个黑洞,就像只饥饿的猛虎,可吞食一个个的生命.一颗满怀希望,拥有梦想的心才能使人生路上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时,仍能有李白的“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潇洒,在面对世俗纷乱时,仍怀有庄子“往矣,吾将曳层于涂中”的从容,面对权贵恶势时,仍能有着陶渊明的“不为半斗米而折腰”的傲骨.一味追求欲望的满足,只会使自己如同机器般盲目而冷酷,最终只能迷失在人生的路上.追求精神富足的人,他的眼睛总是闪着光的,那是心灵深处梦想的折光,那是生命真义的所在.一路上脚踏实地,坚定脚下的每一步,辛勤耕耘,执著前行.一路上为梦想高歌,高歌希望,唱出憧憬.这才是人生路上该有的状态.回望人生旅途,一路上飘荡着阵阵稻花香,朵朵云彩编织成绚丽彩虹,云的深处回旋着胜利的歌声,路就在脚下,路就在心中。

8. 九年级作文改写鲁迅的《故乡》800字

五十年前的一个早晨,一个中年人向着他生活了半辈子的故乡深情地望了最后一眼,踏上了背井离乡的道路。

那人便是我的祖父。那天,他起得格外早,为的是再看看他熟悉的故乡。他本不爱闲逛,却破例绕着遂安老城转了一圈。用那双饱经风霜的手抚摸着那残破的城墙,用那双走惯了山路的脚,再踏一踏那青石板铺就的街巷。他真希望把眼前的每一处景物都封存在脑海中,哪怕是城墙上的一绺裂缝,哪怕是天空中的一只飞鸟,哪怕是城门口的那颗歪了脖的老槐树……昔日平淡的一切,现在对他是那样重要。

祖父还是离开了,他移民到建德,在那里落户。凭着辛勤的劳动,家里的日子逐渐好了起来。可遂安老城的面貌,在祖父的脑海中,总是挥之不去。每天傍晚,吃了晚饭,祖父总是在夕阳下,坐在门槛上,望着遂安老城的方向,把尘封在记忆深处的遂安老城的模样翻出来。他仿佛回到了家乡,又看见了那些古老的建筑,看见了那青石板铺就的道路上,行人往来匆匆,嗅见了道路两旁店铺里各种小吃的味道,听见了小贩们的吆喝声。每当想到这些,他便笑呵呵的。可等到他意识到周围的一切已不再是故乡的景物时,又每每流露出忧伤的表情。他真希望有朝一日,能重回故乡,看一看故乡的变化。然而他最终还是没能实现。

我和父亲代祖父完成了遗愿回到了淳安。那时的淳安早已不像祖父描述的那样了。这里没有了低矮古旧的瓦房,取而代之的是鳞次栉比的楼房;没有了路边吆喝的小贩,取而代之的是热闹繁华的集市;没有了人力独轮车,取而代之的是美观流线的小汽车、摩托……

原来,古老的遂安已经沉睡在了千岛湖之下,而它所孕育的年轻的淳安县城千岛湖镇,正向我们阔步走来,一湖碧水,几重青山,二三十层的高楼直入云霄,宽阔的高速公路上汽车川流不息,宽敞的超市货物应有尽有……快艇在湖面疾驰而过,划出一道道水波,多少中外游客畅游在这片山水之间……

山城建设还在飞速发展,50年淳安新貌难装进一个相册,挑几个片断吧!父亲也感慨地说。今年清明,我和父亲就把千岛湖纪事碑及新旅游码头的实景摄进镜头,把这美的化身带到了祖父的坟头。微风吹过,我仿佛看见了祖父像千千万万从淳遂两县走出去的游子一样,为故土的繁荣而微笑……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初级中学初二:余睿扬

司马迁是上继孔子、下启仕林,在巫史文化传统演变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的人物之一。

孔子标志着从巫到史转变的萌芽。孔子本身就精通巫史知识,可以说也是接续他之前的巫史文化而来的。但到了孔子生活的时代,巫史们早已不是像半神一样被人们敬仰了。他们原来统驭人民的权力被行

政官员剥离了,与神沟通的特权又伴随血亲社会关系的强化而削弱。然而他们并不甘心就这样被社会、历史湮没,还想参与社会高层事务,所以这些知识阶层的人们转而另觅出路,将“礼”作为社会、道德、伦理的大境界推了出来,巫史文化进入了一个讲“礼”的时代。

司马迁就是接续孔子另谋出路的一个人。司马迁也是巫史文化延续的重要人物,他的巫史文化背景比孔子实在,司马迁先祖即为周史官,父司马谈又在汉朝作太史令,司马迁与巫史文化有家学上的渊源。

汉初太史令并不以著史书为本职,而是掌文史、星历的,“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同上)。司马迁本人也是一位天文学专家,曾与壶遂等人共同参与过太初历的修订,也就是说,司马迁行的是巫史的本职。

但司马迁毕竟不同于早期的巫史,不像他们那样笃信神明,以祈福避祸。他更是把一些神异性的东西剖开给世人看。“(陈胜、吴广)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点明了神异乃人为之。司马迁对神的态度比孔子的“不语怪、力、乱、神”更进了一步,明显不同于原初的巫史。

但司马迁也有一些是与巫史们相同的,那就是他写《史记》的目的之一也是“究天人之际”,而这项工作是巫史职务的中心内容。可见司马迁虽然不是原初的巫史,但可以说他是巫史文化的延续。

因为生活在汉初,所以延续的方式有所不同。司马迁《太史公自序》及《报任安书》中多次将《史记》与孔子的《春秋》并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司马迁认为自己从精神上是与孔子相通的,故而《史记》可以作为《春秋》的接续。

首先,司马迁与孔子一样都是发愤著书。孔子在列国四处碰壁,“乃因史记作《春秋》”(《史记·孔子世家》)。司马迁也是一样,因李陵之祸而遭腐刑,“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意有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报任安书》)

其次,司马迁与孔子一样,都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希望自己的主张、学说能垂名于后世。被李陵事件牵连后,“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孔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的思想在司马迁的身上再一次重现。而这种高度的责任感与巫史们对社会负责的情结有一定的关联。远古时,凡国家大事必有祭祀,必有巫史参与,他们所说的虽名为神的意旨,但毕竟有他们的加入,自然会觉得事之抉择与“我”有关,自然也会形成因为国家与“我”命运交关,所以一定要对国家负责的一种心理定式。孔子、司马迁的责任感正是这种传统巫史心理定式的表现。虽说在统治阶层眼中巫史地位日趋衰落,但巫史们的这种情结却并未在本阶层内消失。

司马迁与孔子不同之处在于,他们虽然都选择了以史实作为表达观点的载体,但所载的内容却是不同的。孔子的著书、讲学是为了培养一种对社会有责任的士阶层的力量,想恢复以前以巫史为代表的知识阶层对社会的作用,通过他们完善社会,而司马迁只是借史发一己之言。孔子时代以传统的“礼”使巫史后人们加入统治集团核心的梦想在汉初更加不可能实现。以司马迁为代表的巫史后人们已安于处于统治集团的外层,巫史阶层在原初时期的辉煌与力量已经成为一个遥远的梦想,可望而不可及,他们的理想是通过完善自我,以自己渊博的知识、卓越的见解影响统治者来实现自我价值。

屈原出于巫史世家,“愿依巫咸之遗则”,而能集南北巫觋遗风于一身,《离骚》、《九歌》,可谓古代巫觋最后的大合唱。 屈原上结巫咸之遗则,下开史迁之绝唱。《天问》述史,薄今厚古;《九歌》记巫,声色楚楚。屈原以《楚辞》为媒介,促成南北巫史文化的交融、合流。

中国历代均设置专门记录和编撰历史的官职,统称史官。各朝对史官的称谓与分类多不相同,但主要的可以分类记录类和编纂类两者。史官刚刚出现的时候以及发展过程中的很长时间,这两者是不大分别的,后来演化出专门负责记录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馆史官,前者随侍皇帝左右,记录皇帝的言行与政务得失,皇帝不能阅读这些记录内容,后者专门编纂前代王朝的官方历史。

史官的历史

在中国历史上,设立史官,记录国家大政和帝王言行,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制度和传统。

商周时代,甲骨文中有"作册"、"史"、"尹"等字。金文有"作册内史"、"作册尹"的记录。据王国维在《观堂集林》中考证,"作册"和"内史"是同样的官职,其长官称"尹",都是掌管文书、记录时事的史官。

春秋时期,"君举必书",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史官。"大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礼记·玉藻》说是"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可见,史官的分工和职责是十分细致、明确的。

秦汉以后,史官的名称繁多,职务各异,但史官的设置却一直保留下来。秦有太史令,汉置太史公,唐设起居郎,还有兰台令、柱下史、著作郎、左右史等等,历朝历代都有史官。

唐朝刘知几著《史通》,对古代史官建置的起源与演变,有详细记述。他认为史之为用,是"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的大事。假如没有史官,就会善恶不分,是非不辨,功过不清,结果是"坟土未干,妍媸永灭"。因此他说:"苟史官不绝,竹帛长存,则其人已亡,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同星汉。用使后之学者,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千载。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若乃春秋成而逆子惧,南史至而贼臣书。其记事载言也则如彼,其劝善惩恶也又如此。由斯而言,则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其可缺之哉!"其实,对于"史之为用",历代帝王心里也很明白。不过,他们设置史官,沿用"君举必书"的春秋传统,并不考虑什么彰善瘅恶、激浊扬清的问题,目的只是为自己树碑立传,流芳百世。《史记·孟尝君传》载:"孟尝君待客坐语,而屏风后常有侍史,主记君所与客语。"侍史记些什么?后人不得而知。大概是记述他"好客自喜"的善举,总不会让侍史记述他在路经赵国时,只因赵人出观,笑称他"乃眇小大夫",便击杀数百人的罪行吧。

历代帝王对于史官们载言记事,都是字斟句酌,斤斤计较。至于"君举必书",却是有选择、有条件的。有了功绩,做了好事,当然要大书特书。就是没有功绩,没干好事,也要虚构一些载入史册;或者"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者颠倒黑白,把坏事说成好事。总之,"自称我长,相谓彼短","略外别内,掩恶扬善"(刘知几:《史通》),凡是对自己有利的事,"必书"无疑;凡是对自己不利的事,万万不可见诸史册。帝王们或多或少都会干一些坏事,那些贼臣逆子、*君乱主,干的坏事就更多,但是干归干,举归举,要载入史册,传之后代,是绝对不允许的。"秽迹彰于一朝,恶名披于千载",有哪一个帝王愿意把自己的"秽迹"载入史册呢?所谓"君举必书",不过是一句假话。

史官们就不同了。他们对于"君举必书"的态度颇为认真。中国古代的史官有"秉笔直书"的好传统,成为后世史官竞相继承的品藻和史德。他们都知道"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刘知几:《史通》)。因此,对帝王们的言行,随时都要记录下来,不管你"举"得对不对,都要"直书其事"。那怕把屠刀架在脖子上,也要说真话,不说假话。"宁为兰摧玉折,不为萧敷艾荣",绝对不能"兰艾相杂,朱紫不分"。

帝王和史官,一个要"自称我长"、"掩恶扬善",一个要"直书其事,不掩其瑕";一个要文过饰非,一个要"君举必书";一个要为自己树碑立传,一个要对后人"申以劝诫"。两种目的,两个标准,南辕北辙,形成两种力量的尖锐矛盾和较量。较量的结果,常常是权力压倒亢直者,屠刀强过笔杆子。在封建君主专制下,史官们屡遭厄难,原因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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