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历史上真的有尚方宝剑,可以上斩昏君,下斩谗臣吗?

泡在奶味里11个月前 (03-19)阅读数 8#古诗
文章标签尚方宝剑皇帝

尚方宝剑是电视剧《包青天》中正义审判的终极武器,包拯可以凭它上斩昏君,下斩谗臣,成为主持世间公道的大神级的存在。但是这完全可以当成是笑谈,因为尚方宝剑就不可能出现在包拯手中,那个时候它也根本没有这种威力。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一探究竟。

尚方?一说最早是秦汉时期,在秦汉官制中设有少府,在少府里设有尚方令,是皇帝的御用兵器库。根据《汉书-朱云传》记载当时大臣朱云曾希望汉成帝刘骜赐一把尚方斩马剑,也叫尚方宝剑,用以斩杀一名大臣,结果皇帝没有答应。

从那以后的朝代,就有了尚方宝剑这一说。但是这个尚方宝剑一直都是皇家的专用,大臣何庶民都不得拥有尚方宝剑的,所以宋朝的包青天是不可能拥有皇家专供的尚方宝剑,当然也就不可能有哪些大的特权和威力。那么,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尚方宝剑被皇帝赐予大臣,并且被赋予额先斩后奏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呢?

根据史书记载在忽必烈当权时期,一名叫张留孙的道士治好了皇后的病,忽必烈命令尚方铸了一把宝剑,赐给了张道士。这也是历史上第一次将象征皇权的尚方宝剑赐给大臣,但这时的尚方宝剑只是皇权的象征,也并没有先斩后奏的特权。

在《明史》中记载直到公元1592年,明朝万历皇帝赐给手下尚方剑,平定叛乱,自此尚方宝剑才被授予了专断立斩的功能。而到了清朝,满人当权,尚方宝剑这种权力过大的象征被废除,替代它的是钦差大臣制度。

总之,尚方宝剑确实在历史上存在过,但是它并没有像传说中那么厉害,更多的只是一种皇权的象征。

古代的尚方宝剑真的能够“上斩昏君,下斩馋臣”么?

尚方宝剑。尚方宝剑在大多数人眼中是皇帝赐予大臣用来惩治贪官的,实际上最初尚方宝剑是用来规劝皇帝的。在皇朝建立之初,那些?太祖?、?太宗?什么的开创人,都会借鉴前人失败的经验,来总结自身。他们往往都得出同一个经验,那就是一个王朝创建之初,人们都能吃苦,包括皇帝,所以国家就日益强大,国富民强起来。但是当国家强大之后,往往皇帝会因此而懈怠,而偷于享乐,就逐渐荒废了朝政,进而使得整个朝代变得十分腐败。

这种现象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如此,想要总结出来经验并不难,所以历朝历代都会想方设法的来?点醒?那些偷懒享福的子孙皇帝,于是也就有了尚方宝剑的存在。最初尚方宝剑是那些?太祖?立下的规矩,持有此剑着可以打皇帝而无罪,主要起着对皇帝监督的作用,尚方宝剑往往被赐予那些绝对忠诚清正的家族。只不过想法是美好的,实现起来却没有什么可能性。哪个皇帝也不愿有人能够站在自己头上?拉屎?,做了皇帝都不能安心享乐,那么还做这皇帝干什么?于是在后代中,尚方宝剑的作用逐渐的被各任皇帝想方设法的削弱其功用。

最后尚方宝剑就逐渐的发展成为了一种皇帝赐给钦差大臣的身份象征,象征着皇帝亲临,用来惩治那些贪污枉法的贪官污吏。在古代有着很明确的历法,贪官往往不能随意处置,需要奏请朝廷,由朝廷发落,因此也就使得很多贪官有了时间和空子去运作手段,从而逃脱升天。所以尚方宝剑的功用,就有一项是可以立时处置贪官,当场斩杀的功用。

历史上真的有尚方宝剑,可以上斩昏君,下斩谗臣吗?

综合而言,尚方宝剑最初的设想功能是美好的,只可惜自古以来我国的皇权都有着绝对的威严性,所以根本无法实施尚方宝剑的能力。

古代的尚方宝剑确实是有这个作用,能够上斩昏君,下斩馋臣。但问题是没有人敢用上方宝剑来斩昏君,转馋臣的。所以尚方宝剑无非就是一个起到震慑作用得物件,只起到心理震慑的作用而已。所以它大部分时间都是悬挂在高阁上用来吓唬人的,真正能用上的时候是少之又少。

一般尚方宝剑都是有两种途径,第1种途径就是先王驾崩的时候会传给当时在朝的老臣们,为的是让他们拿这把宝剑来震慑新的君主。主要是怕新上位的君主昏庸无能,贪恋酒色,把自己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都给败光了。

所以先帝在临终的时候会托孤老臣,会给他们尚方宝剑和诏书来震慑下一个登记的新君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用尚方宝剑来震慑其他有反叛心的人,因为新君主登基根基尚浅,所以害怕有别人趁机发动政变,来逼迫新君退位。

所以当传给这些老臣尚方宝剑的时候,希望老臣子们能够用尚方宝剑代替他斩杀这些发动政变的亲王们。所以有了尚方宝剑之后,这些新登基的君主在心里多少都会忌惮这把尚方宝剑的,做事情也不会太任意妄为。

但是时间一长,等他们的根基牢固了之后,就会想办法把这些尚方宝剑给收回来。或者是找别的理由让这些托孤老臣们只主动交出尚方宝剑,以保全自己的性命。

还有一种途径,就是朝廷要派某个大臣下去巡视,通常在出发前会给大臣了一把尊贵的尚方宝剑,为的是如果发现贪官可以用尚方宝剑来斩杀贪官,有了这款尚方宝剑就可以先斩后奏,这就是尚方宝剑的权利。所以它的作用就是震慑当地的官员,让他们不要兴风作浪。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