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字面意思为,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事物,就没有必要施加到别人身上。
这个如果做为黎民百姓洁身自好,日常处事的一个准则的话,还算说得过去。
但如果把它当做圣人的准则,或者说当做圣人的名言甚至是真理的话,就值得商榷了。
咱们先不管孔子当时是怎么想的,也不管这里的“欲”字是欲望的意思,还是需求的意思,还是喜欢的意思,这个咱们都不管,咱们就说这个“己所不欲”这句话的本质。
“己所不欲”的本质就是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
那么,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最终就会导致什么结果,这个不言而喻。
所以,这个“己所不欲”貌似善解人意,其实本质是自私自利。
咱们来试着穷尽一下这个“己所不欲”有多少种情况:
1、我不喜欢,别人也不喜欢。
2、我不喜欢,别人喜欢。
3、我喜欢,别人也喜欢。
4、我喜欢,别人不喜欢。
那么,咱们先就我能想到的这么四种情况来说一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四种情况也就第一种情况勉强适用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古训、圣训。
为什么说勉强呢?
因为虽然咱俩都不喜欢,但是如果大多数人都喜欢的话,这个事也不能不做。
也就是说,你不喜欢事,你也得做。
所以,我们应该把这句话说通透了,那就是:
1、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己所不欲,也施于人。
3、己所不欲,乐施于人。
4、己所欲,也勿滥施于人。
5、人所不欲勿施于人。
所以,我认为,孔子做为一个圣人,做为一个教育家,做为一个老师,说出这样一句话是有害的,至少是狭隘的。
做为一个老师,如果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宗旨的话,那他是教不好学生的,也教不出好学生的!
他只能像扣大棚一样,或者像对自己克隆、复制一样,教出一些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以自己的喜好为标准的学生,不可能有多样性,也不可能有创造性,更不可能有普世性、普适性和普遍性。
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两千多年来,没怎么变化。
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为黎民百姓的明哲保身,狭隘保守的为人处世的准则勉强可以,但也绝不应该大力提倡。
如果孔子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改成“人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改成“己所欲,也勿施于人”或者“己所不欲,也乐施于人”,那样的话, 就好多了。
所以,无论民间私人交往,还是国家国际外交,千万不要把这句话奉为圭皋,那样的话,你可能貌似彬彬有礼,实际上会让人感觉小心翼翼甚至是自以为是!
因为,说到底,“己所不欲”还是以自己好恶为标准,还是以己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