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喝酒需谨慎下一句怎么接

梵高8个月前 (03-31)阅读数 4#古诗
文章标签职场文化

喝酒需谨慎下一句这样接:

1、她喝酒总哭,说没你才叫输。

2、烟说抽烟吧,酒说喝酒吧,管他是为朋友还是为恋人还是为别的,就当为自己,我也不想堕落,可我没有快乐。

3、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明朝散发弄扁舟。

喝酒需谨慎下一句怎么接

4、我不喝酒,但我说过醉话。

5、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6、西装革履去酒店吃饭多是应酬,能坐在夜市上喝酒的才是朋友。

7、无需喝酒,看花也是会醉人的。

8、我偶尔喝喝酒。偶尔抽抽烟,时常想起你!喝酒伤肝,抽烟伤肺,想你伤心。

9、男人不喝酒都是禽兽,所以喝酒了就是禽兽不如。

10、你喝酒为的是求醉;我喝酒为的是要从别种的醉酒中清醒过来。

11、一般情况下,不和你喝酒的人和和你喝酒都会烂醉的人才会是知己!

12、酒,让我想起了你,而你却忘却了我。

13、喝酒前,我是世界的,喝酒后,世界是我的。

14、听说喝酒能猝死,我就爱上了喝酒。

丑陋的酒局文化,到今天仍是商业往来、圈层交际中的“潜规则”“润滑剂”,连中国最顶端的互联网大厂都不能“免俗”,令人震惊。此次阿里女员工自述文章中,涉事男领导的一句“你看我多好,给你们‘送’了个美女来”引起网友强烈关注。

步入职场的女性可能大多会遭遇到所谓的“酒桌文化”、“酒桌礼仪”,被强迫参加各种酒局。酒桌礼仪似乎也成了职场生涯的炼金石。如果你选择不喝,得罪了领导,你可吃不消,很可能会失去很多机会,甚至可能丢掉工作;如果你选择了喝,可能会引来很多不情愿的酒桌宴席,甚至伤身,甚至会像阿里的那名女员工一样,遭受到人身伤害。

参加工作一年多的茉莉也曾经说过自己的经历,她只是行政人员,却在某个工作日的时候被领导叫上,陪着公司一位重要的客户吃饭。没有办法,只能遵从。饭局上发现还有一位对自己很有好感的男同事也在,在领导的频频暗示下,茉莉无奈向客户敬了几杯酒,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隔天她竟然听到这位男同事在茶水间跟别人说她人品不行,对上司和客户阿谀奉承,没有底线,迟早被潜规则。

茉莉感觉委屈,明明自己也是无奈,怎么就被说成了“阿谀奉承”、“潜规则”呢?其实像茉莉这种情况的年轻女性在职场上有很多,当你上了酒桌时,不管喝还是不喝都有可能会造成一些不良后果。

坚决向丑陋的陪酒文化说不

这次的阿里事件,让畸形的“陪酒文化”被公众痛批。

中新网评论:“在病态和扭曲的酒桌环境下,酒异化为权力彰显的介质,变成一种服从性测试、一种诚意测试。作为弱势一方的员工,为了避免遭遇职场霸凌和孤立,只能无奈从命。丑陋的“陪酒文化”一日不根除,类似事件恐怕仍会不断发生。所以,全社会应该行动起来,应该坚决向丑陋的“陪酒文化”说不。”

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评:让打工人忍痛“痛饮”?企业“喝喝喝”的痾疾当戒断!当面临“喝不喝”与“能签单”挂钩的两难考验,众多职场“打工人”纷纷选择忍痛“痛饮”,给了那些别有目的的劝酒者们可乘之机。曾几何时,职场酒文化早已成为众多打工人心中“不可言说的痛”。要知道交际酒、感情酒喝再多也顶替不了过硬质量的产品与良好的企业口碑。企业应当痛下决心,戒断“喝喝喝”不完的招待宴请,严厉打击惩处怂恿员工喝酒、劝酒的行为,将时间和精力真正投入到打磨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上。相信唯有真正铲除职场灌酒的恶习,才能杜绝更多的职场打工人再受侵害!

令人遗憾的是, 由于陪酒双方往往是熟人,很多女员工或碍于领导面子,或担心自己饭碗,有苦难言,不敢声张。敢于反抗的女性轻则被当作不懂事而日渐边缘化,重则被迫离职;此外,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一方还面临投诉无门、维权无路的困境,很难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自己一个公道。

其实,《民法典》已经给酒桌文化划定了法律红线,明确规定:“劝酒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有人趁对方醉酒、意识不清醒而实施猥亵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总之, 丑陋的陪酒文化必须抵制,以陪酒文化作为幌子行猥亵、侵犯之实的,更要依法严惩。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