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只要领导高兴,原则可以变成圆则
集体领导和个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是辩证的统一。某种意义上是领导科学中集权制和分权制的结合,也是对权力这把双刃剑的约束。集体领导是个人分工负责的前提,个人分工负责是集体领导的基础。集体领导作出的决策是个人分工负责的方向、目标,个人分工负责的具体实施是实现集体领导意志的必然途径。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能同时兼顾,不可有所偏颇。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显示出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优越性,并体现出集中制的巨大威力和作用。要保证这一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还必须注意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必须处理好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关系要保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的正常实施,处理好班子主要领导和成员之间关系至关重要。主要领导要当好班长,不当家长;班子成员要当好助手,不当对手。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指出,“所有党员都是朋友和战友”、“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关系,是平等的一员”。书记在班子中要起好表率作用,要善于抓班子、带队伍。要胸襟宽广,豁达大度,既容得下人,也装得下事。善于“总揽”而不“包办”。在心理上要自我防范唯我独尊、刚愎自用、我行我素、个人专权。在工作中要相信班子成员的素养和决策水平,特别要能听得进不同意见,即使错误的意见也不要计较。在集体讨论问题时,要善于统领全局把关定向,特别是能把班子成员正确意见集中好,分歧意见统一好,否定意见说服好。要牢记在多次会议上反复强调的几句话,没有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没有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没有班子其他成员的配合,个人本事再高也成不了什么大事。班子成员在对集体负责的同时,也必须要尊重主要领导、维护主要领导的“核心作用”。强调集体领导并不能忽视主要领导的核心作用。讲“一定要树立核心。不建立核心,处于涣散的状况,这个党委的工作是做不好的”。树立核心与坚持集体领导并不矛盾,好的核心恰恰正是实施集体领导的必要条件。虽然主要领导这个核心和班子成员在党内都是平等的一员,但要承认他在工作中负总责的特殊作用,虽然在表决时书记也只有一票的权利,但他决非只有一票的责任,如果决策出了问题,首先应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因此作为班子成员要积极配合支持主要领导的工作,俗称“互相补台,好戏连排,互相拆台、一齐倒台”是有道理的。在平常工作中班子成员要与书记就分管工作乃至全局工作多交流、多谈心,以真诚换取真心,既有利于促进工作,又有利于增进友谊。当然在有层级制和隶属关系的领导体制内,班子成员还要坚持按程序请示报告工作,以防官场忌讳的“隔着锅台上炉”,在书记和副书记之间形成隔阂或矛盾,从而影响班子的总体团结和统一。(二)必须处理好领导班子内部的和集中的关系党的把党内提高到党的生命的高度,而且要求以党内对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这是我们执政党的自我觉醒和成熟的重要标志,为我们推进点中了要害和关键。但中国国情决定了我们的推进必然要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该走一条抓住重点、兼顾全盘、全面推进的推开的路子。坚持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的个人分工负责制,首先要在各级领导班子内推开,一个领导班子要真正做到,集中就水到渠成了。无论哪个层次的领导班子,人数相对少,而且又多是精英荟萃,再加上较强的集体整合力和纪律的约束力,真正实行是完全具备条件的。如果在一个领导班子内都搞不起来,党内涉及的范围较宽,一下就很难推开,关于涉及的面更广那就更无从谈起。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各层次领导班子内形不成,那么在基础上真正意义上的集中就很难形成,特别是不会形成正确的集中,那么党的集中制就真正很难落实到位。应该说,目前领导班子在和集中这个问题上是存在不少问题的,而且表现形式各异。对一个清醒的主义者来说无容讳忌。在我们党由革命党转为建设党之后,总的来讲应该转换战略思维,由过去较多地考虑集中转向较多地考虑,但事物都是辩证的而且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来说存在的问题各有侧重,不是完全相同的,而且在不同阶段还会发生转化。因此,我们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先解决什么问题,如在集体领导方面过多地表现为家长制、一言堂,把集体领导当成挡箭牌或遮人耳目的工具,就应重点解决这个班子“不够”的问题。如果在个人分工负责方面过多地表现为拉山头、闹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应重点解决这个班子“集中不够”的问题。惟其如此,才能有针对性地处理好领导班子内部在与集中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另外,对一些出现问题较少或运作比较正常的领导班子,要保持这种良好格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也要注意防微杜渐,要各自找准位置特别是要尽可能做到换位思考,这样会更好地处理好班子内和集中的关系,也便于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除平常一班人应普遍自觉形成意识、作风,主动深入众,广泛了解外,领导班子在讨论决定问题时,作为班长要主动创造气氛和环境,要从成员角度多想问题,要相信他们的能力和水平不比自己差。要让同志们真正讲出心里话和闪光的思想,特别越是在意见比较集中时,越要引导大家展开深层讨论,在思想碰撞中寻找真理,真正体现主义认识论的内在要求,实现由众的“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向领导集体的“集中的系统的意见”的转化,逐步求同存异。如真能做到这样,代表真理的少数人意见经过反复讨论很可能被大家共同认可,变为多数人的意见。从班子成员来讲,就要多站在班长的角度,多考虑集中问题,要相信班长有统领驾驭全局的能力和高超的领导艺术,要相信他思考问题的角度有别于自己,相信他有较高的综合和决断问题的能力,会善于集中大家提出的合理意见的。要认识到自己看问题角度的不同,有的意见有时毕竟具有局限性的,即使被否决也属正常的。只有这样进行换位思考,一个班子的与集中关系就能真正处理好,而且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又有纪律又有,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局面。(三)必须处理好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的关系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性,多次讲过解决集中制中存在的问题,根本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我党执政以来,应该说在集中制包括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方面已经建立了不少制度,除《》以外,还有党内行政准则,廉洁自律、组织生活、决策议事、选任干部等方面,而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过去我们的制度重实体研究,轻程序研究;重抽象研究,轻具体研究,且多停留在对党的有关决议和规定的阐释上,宏观指导的多,微观操作的少。而且执行起来主要靠个人的素养和***之间的互相尊重来决定。这就造成有不少制度流于形式或形同虚设,甚至给个别人独断专权带来了漏洞。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我们必须对已建立起的制度进行重新修改和完善,而且尽可能上升到法律高度。各级领导干部无论职务多大、地位多高,在制度面前应人人平等,还要做到使我们这些制度或法律不因***的改变而改变,不因***的注意力改变而改变。制度建设是重要的,监督检查更重要。制度建立是监督检查的依据,监督检查是保证制度落实的有效措施,必须把二者紧紧结合起来,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权力至上和制度至上的倒置现象,要走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中外政党一个共同遵循的执政规律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西方的三权鼎立、制我们不能用,但它体制背后的权力监督制衡这一人类文明的成果我们应借鉴。报告已强调了要坚持和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问题,还强调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等。现在关键是我们应建立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依法行使权力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监督、监督体制和机制,而且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切实改变目前上级疏于监督,同级不敢监督,下级难于监督的局面。今后不论任何领导,只要违反制度就要受到纪律处分直至弹劾,从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通过监督切实保证集中制在党执政中发挥好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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