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和嫖娼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
组织卖*罪 与 介绍卖*罪 的区别:介绍卖*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为他人卖*提供场所,以及在卖*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组织卖*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往往是组织卖*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人员寻找卖*对象,即嫖客;组织卖*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者从事卖*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嫖娼的实行;组织卖*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者从事卖*活动。
法律客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卖*是针对女性而言的,嫖娼是针对男性而言的,因此,卖*与嫖娼行为是相对而言的一组对合概念。介绍卖*与介绍嫖娼就是在卖*女与嫖客之间,居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促使性交易得以完成的行为。但二者在法律定性上是有显著区别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或者强迫他人卖*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卖*,情节严重的;
2、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的;
3、强迫多人卖*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的;
4、强奸后迫使卖*的;
5、造成被强迫卖*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