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尊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是什么意思
“大尊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出自《礼记·祭义》。
一、原文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公明仪问于曾子曰:“夫子可以为孝乎?”
曾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君子之所为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
二、解释
曾子说:‘孝顺有三等。第一等的孝是能光父耀母,第二等的孝是不钻辱父母的令名,第三等的孝是能够赡养父母。”
曾子的学生公明仪向曾子问道:“老师您可以说是、做到了‘孝’字吧?”
曾子答道:“这是哪里的话!君子的所谓孝,是不等父母有所表示就把父母想办的事办了,同时又能使父母放心自已的所作所为都是合乎正道的。我只不过是能赡养父母罢了,怎能说是做到了‘孝’字呢!”
扩展资料
《礼记》中关于“孝道”的其他论述
一、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敢不敬乎?亨孰膻芗,尝而荐之,非孝也,养也。君子之所谓孝也者,国人称愿然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谓孝也已。”
解释:曾子说:”’自己的身体,乃是父母的遗体。以父母的遗体来做事,敢不小心翼翼吗?日常起居不端重,就是不孝;为君主做事不忠诚,就是不孝;面对工作而儿儿戏戏,就是不孝;对朋友说话不算数,就是不孝;临阵作战不勇敢,就是不孝。
这五个方面做不到,表面上看是自身受到惩罚,实际上是殃及父母的遗体,由此看来,敢不小心翼翼吗!用嘉肴美味,岁时祭祀,这不能算作是孝,只能算作是养‘君子的所谓孝,是全国的人都称羡喝彩地说:‘有这样儿子的爹娘真是有福气呀!’这才是所谓的孝啊。
二、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
解释:孔子说:“哪怕是砍伐一棵树木,哪怕是捕杀一只禽兽,只要砍伐、捕杀得不是时候,就是不孝。”
三、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
解释:孝道有三等:小孝只要出力即可,中孝则要求建功立业,大孝则要求要啥有啥。
四、思慈爱忘劳,可谓用力矣。尊仁安义,可谓用劳矣。博施备物,可谓不匮矣。父母爱之,嘉而弗忘;父母恶之,惧而无怨;父母有过,谏而不逆;父母既没,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此之谓礼终。
解释: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而忘掉疲劳,可以说是出力了。躬行仁义,可以说是建功立业了。广泛地施惠于人,人们纷纷携带礼品参加自家的祭祀,可以说是要啥有啥了。父母喜爱自己,自己就高兴地永记在心。父母不喜欢自己,自己就戒惧反省,但无一句怨言。
父母有了过失,自己可以婉言规劝,但不可和他们顶撞。父母去世,就是穷到告贷才能举行祭祀的地步,也不向恶人乞求,这才叫做终身行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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